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不用謝: 通往平壤之路,由每一個沉默的奴隸鋪就!+老六 朝鲜是美好的。那里的百姓衣食堪忧,却从不明说半句怨言;整日饱受欺凌压迫,见到三胖仍用飙泪表感恩;时时被各种洗脑所困扰,却对官方任何言行热烈拥护。一派和谐,这足以令每一个类朝鲜的政权所景仰。特别是最近朝鲜顺利复辟后,更是叫此类羡慕嫉妒恨。突然打压善揭短的网络,不知与这种心境有无关系
















刘植荣

刘植荣6 (@democracy-ok)

专栏作家,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
#直播叙利亚# 美国刚刚公布阿萨德使用化学武器证据文件,共4页,见图。
http://t3.qpic.cn/mblogpic/ab035b270cb9b9773858/2000


刘植荣
#直播叙利亚# 法国总统奥朗德发表声明:法国对叙利亚的立场不会改变,阿萨德毒菜政权屠杀自己的人民,犯下了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绝不能让他逍遥法外。法国在打击毒菜暴政的战争中,不会落后。
陈大嘴
【张召忠将军 又预言了!】主持人: 美国如果绕开安理会对叙利亚巴沙尔政府发动军事打击会怎么样?张召忠:北约比较害怕叙利亚陆军,叙利亚以陆军为主,有上万辆装甲坦克车。消灭叙利亚陆军非常困难,无论美国北约兵力再强,如果叙利亚军队和人民团结在一起,再强大的敌人都不可以征服叙利亚!





@杨凌川: 官博造谣那叫中毒,私博造谣那叫犯罪。
阿茅

(@fcx114)

茅正华,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组织部负责人。 
有截图为证!这个@陕西省教育厅官博不会是造谣吧?难怪教育系统丑闻不断20130830昨天 20:36 阅读(7840)
【好消息:张召忠终于开始挺叙利亚了】 北约比较害怕叙利亚陆军,有上万辆装甲坦克车。他同时论断,如果叙海军强,那么北约消灭海军很简单;但叙是陆军强,那么北约就会很麻烦。消灭叙利亚陆军非常困难,无论美国北约兵力再强,如果叙利亚军队和人民团结在一起,再强大的敌人都不可以征服叙利亚!
攻民鲁滨迅之大姨妈 
这是地产商的中国梦还是地产商在造谣
香水萧萧V大V 
此帖是我今年看到最牛的帖子,第一个问题就把XXXX打趴下了!
【鄂尔多斯“鬼城”幻影下双重危机】“90%的新建房屋无人居住”、“街上清洁工比行人多。”2010年4月《时代》周刊报道“鄂尔多斯:一座现代鬼城”。两年后,2012年BBC报道“鄂尔多斯:中国最大的鬼城”,又进一步加深了世人的印象。http://url.cn/VbQ3rK

鄂尔多斯“鬼城”幻影下双重危机http://finance.qq.com/a/20130831/000870.htm宏观经济

新京报[微博]刘一丁2013-08-31 03:35曾肩负中国最富城市和“鬼城”双重称号,鄂尔多斯最新一次吸引公众,是美国的一档电视节目分析中国楼市泡沫时,播出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是“空城”的画面。这个在煤炭资源基础上GDP快速发展的城市,过去十年中城市建设也大步前进。符号意义的,便是康巴什新区。这个中心城区面积32平方公里的新城,2010年统计常住人口不足3万人,也因此被称鬼城。据报道,康巴什今年人口已到10万。
人口在增长,不过经济危机仍在。一方面是诸多房地产项目停工,煤炭经济持续下滑,另一方面,则是政府过去数年大笔的城建投入和债务。
十年新城
这里有很多“之最”。从市政府门前世界上最大的雕塑群,向南,是世界上最大的广场
晚上8点,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灯亮了起来,霓虹灯勾勒出建筑物的轮廓,现代且豪华。
这座还在建设中的新城,因“空旷无人”而负有“鬼城”的名字。
康巴什新区总面积达352平方公里、中心市区32平方公里。2010年,常住人口统计数据2.86万人。媒体报道称,这座新城原规划入住百万人。
“90%的新建房屋无人居住”、“街上清洁工比行人多。”2010年4月《时代》周刊报道“鄂尔多斯:一座现代鬼城”。两年后,2012年BBC报道“鄂尔多斯:中国最大的鬼城”,又进一步加深了世人的印象。
康巴什新区被作为“中国房地产泡沫最佳展示品”的样本解读。
这里有很多世界之最、亚洲之最。从鄂尔多斯市政府门前世界上最大的雕塑群向南,是世界上最大的广场,广场与公园一直延伸了2.5公里,到了乌兰木伦河畔的亚洲最高的音乐喷泉。
7月14日,鄂尔多斯博物馆后面的民族路上,一辆路虎车驶过,车窗里扔出一个塑料袋,老石跑过去捡起来。
清洁工老石是街上难得一见的行人。来自赤峰的老石,负责民族路上10个路灯杆间的街道卫生。
“毕竟人少嘛,没有多少垃圾。”老石说,工作强度并不大。老石的老伴也是清洁工,在另一条路上值班。
康巴什600名清洁工大都是“外来户”,其中约一半是老石的赤峰老乡。
康巴什的居民也没有多少“土著”。公务员、生意人、建筑工人、学生等,大都是外来户。
十年前,康巴什所在的地方,还是一个千余人的村子。从2004年打下第一个地基开始,距鄂尔多斯东胜老城区25公里多、毛乌素沙地边缘的,野蛮地长出一座新城。
数据显示,鄂尔多斯市过去数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城市建设。
根据公开数据,2012年鄂尔多斯在建项目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其中包括600公里高速公路、18个大型变电站、14个分布在全市各旗县的工业园,每个工业园区的面积均达数十平方公里。
这一数据在2010年是800多亿元,2011年是1070亿元。鄂尔多斯地方财政总收入2010年至2012年分别为365亿、538亿和810亿元,这意味着,政府每年拿出相当于财政收入两倍的钱,投入了城市建设。
特定时段的繁华
上下班时间,市政府大楼附近人流最多。吃饭时间,美食广场人最多。晚上,音乐喷泉附近人最多
“‘鬼城’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已经有十万人了。”出租车司机刘耀不认同“鬼城”的说法。他说,在街上找不到热闹的地方,是因为不了解康巴什人的生活节奏。
每天上下班时间,市政府大楼附近人流最多。吃饭时间,美食广场人最多。到晚上,则是音乐喷泉附近人最多。
7月15日临近中午,建筑面积4.41万平方米的康巴什美食广场,坐满了食客,门外停满车辆,保安在疏导交通。
不过,美食广场之外,从中午到下午,街头难寻这种热闹场面。
几个游客在“成吉思汗广场”拍照。两三个年轻人在图书馆前广场上打篮球。几个大型购物中心,门可罗雀。
到晚上7点多,乌兰木伦河畔开始聚集车流人流,这里有号称亚洲最大的激光音乐喷泉,每晚都会有“表演”。8点左右,人群聚集,警察指挥交通。
一公里的河岸边的亲水平台上人头攒动,河堤平台上的大排档也坐满客人。
9点多,音乐喷泉表演结束,人群散去。
世纪康城一期小区,近半的房灯陆续亮起来。这是地段最好,房价高的一个小区。
小区保安说,小区的房子都卖出去了,但真正入住的在三分之一左右。
“以前买瓶水喝,都要走1公里。现在好多了。”保安说。不过,生活也还有不便的地方,例如在康巴什很难找到配钥匙的,配钥匙要坐车去乌兰木伦河对岸的伊金霍洛旗。
2010年《时代》周刊报道后,康巴什房价的每一次波动,工地停工的迹象,都被作为“鬼城”的证据。
2012年,诸多房产商资金链断裂,地产项目大面积停工。“鬼城”再次被叫响。
鄂尔多斯人对被叫做“鬼城”表现出反感。他们说,居民比前些年多了。
2011年12月12日《鄂尔多斯日报》称,新区常住人口突破7万。2012年9月4日,该报报道,常住人口将近10万了。
今年1月,康巴什新区管委会主任高志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初建设新区规划用20年时间达到三十万人口,之后最多不超过五十万。他认为发展现状与当初规划基本吻合,“发展速度并不慢”。他称预计到2020年,最晚到2025年完成规划,入住人口三十万。
高志华介绍称,大项目落地会给这座新城带来“人气”。例如神华集团在鄂尔多斯建设国家级煤制油基地,把康巴什选为生活服务场所,已入住一万户;规划入住三万户,神华能带来近十万人。
高志华认为,“康巴什经过八年建设,走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建在煤上的楼市
煤炭价格上涨,鄂尔多斯遍地一夜暴富的神话。在房地产热潮下,财富涌向了楼市
被称为“鬼城”的那一年,鄂尔多斯还有另一个称号,全国最富有的城市。
2010年,鄂尔多斯地区生产总值达2643亿元。根据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联合高和投资发布的《中国民间资本投资调研报告》,鄂尔多斯资产过亿的富豪人数不下7000人。人均GDP超越香港位居全国第一。鄂尔多斯每217个人中间,就有1个亿万富翁;每15个人里面,就有一个千万富翁。
煤炭带来的财富,成为这个城市源源不断的动力。2004年起,全国煤炭价格迅速上涨。鄂尔多斯遍地都是一夜暴富的神话。开矿征地和煤矿买卖,催生了鄂尔多斯第一批富起来的人。
鄂尔多斯的房地产热潮,在煤炭暴富和全国房地产大开发的大背景下,迅速发展。
2005年左右开始,大型煤炭企业和发了财的煤老板加入了房地产开发,而全国各地大型房地产企业,也纷纷在鄂尔多斯安营扎寨。2008年至2011年,鄂尔多斯这块只有几十万人口的土地上,云集300多家地产企业。
买房子也被认为或宣传为最划算、最稳妥的资产保值、增值方式。2010年,城区人口65万的鄂尔多斯,商品房销售面积1009.4万平方米,若平均到市民头上,人均购买了约15平方米。
根据媒体报道,鄂尔多斯房价一路飙升,甚至达到1.5万、2万元每平方米。
2011年,鄂尔多斯继续建设房地产,当年计划新开工面积1300万平方米,计划销售商品住宅面积1200万平方米。
这一年,国家对房地产领域调控升级,开始深入到二三线城市。2011年8月18日,住建部发布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
虽然鄂尔多斯未出台实质性限购政策,但市场弥漫观望情绪,销售陷入停滞。从民间融资到银行,也都对房地产企业关上了大门。
鄂尔多斯房价下跌,2011年底开始,鄂尔多斯楼市崩盘,类似“房价万元跌至三千”的消息吸引全国目光。
据鄂尔多斯市政府的数据,截至2012年4月底,计划新建的49个项目,7个开工。全市324个房地产续建项目,复工率不到四成。全市房地产市场完成投资10.4亿元,同比下降83.4%。
鄂尔多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都是前年的一半左右。在康巴什,很多售楼工作人员辞职。
2013年是2012年的持续。在康巴什美食广场的一楼大厅,城投绿城设有售楼点,少人问津。售楼小姐称一栋楼已预定出去,但相比两年前的抢购,现在房子太难卖了。
双重困境债务缠身
鄂尔多斯负债总额,流传不同版本,从1000亿元至4000亿不等。官方未公布过债务总额
出租车司机刘耀说,生意越来越难干。从去年开始,很多工地停工,建筑工人离开。而本地人大都家中有车。
刘耀说,在康巴什,工地上的塔吊转,出租车就会赚,但高耸的建筑塔吊,像被按了暂停键,一动不动。
7月15日,乌兰木伦河南岸伊金霍洛旗的万力太阳城工地,工人说原来几百人的工地只剩二十几个人。老板没钱了,又不能彻底停工,“只要有人干活就不能说停工了。”
在康巴什新区北侧的新北社区,哈巴格希新村是个移民村,十几个“工人”在小区花圃里种草。他们是康巴什的拆迁户,都是“百万富翁”,只是钱有去无回。
哈巴格希新村的王来清说,艰难的日子从2011年就开始了。拆迁款200万元都放贷了,吃了半年多利息,典当行老板不再露面。
在鄂尔多斯,有的丰田大吉普甚至没现金加油。国际酒店显得冷清,酒店普通经理的工资,由几年前的七八千降到四五千元。
房地产经济危机之外,支撑鄂尔多斯经济的煤炭产业正持续萎缩。
在包府公路上,很难再看到运煤车辆排队的景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煤炭市场价格大跌,鄂尔多斯煤炭从最高点近400元/吨的坑口价,落到现在的200元/吨。除大型国有煤矿还在坚持外,鄂尔多斯众多中小煤矿要么停产要么减产。
除市场需求逐步降低外,还有来自“外煤进口”的冲击。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进口煤炭价格优势凸显,按照当前汇率,一吨到港煤炭400多元,而高昂的物流成本使得本土煤炭到港已接近500元。
随着市场需求量的下滑,鄂尔多斯又开始面临卖不出去煤的窘境。
另一方面,在连续的大规模城市建设后,鄂尔多斯地方负债的数目,流传有不同版本,从1000亿元、2000亿元和4000亿元不等。
官方没有公布过负债总额。7月31日,鄂尔多斯东胜区财政局副局长戴宏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认为不会超过1000亿”。
2013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鄂尔多斯2012年制定出台了政府债务三年化解方案,化解政府债务346.6亿元。
当地媒体报道,鄂尔多斯市、旗两级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完成2011年前形成的工业企业政府性债务清理工作。
有公务员认为,市政府要把债务化解可能要5年以上时间。但他也表示疑虑,“拿什么还?”
□新京报记者 刘一丁 内蒙古鄂尔多斯报道
(新京报)
过山风4 (@Grear_8117)
【实名控告戴相龙】涉嫌非法挪用50亿社保基金,控告函8月23日送达最高检、中纪委。社保明知鼎晖违反忠诚条款,将20亿交其管理;又在鼎晖总裁焦震犯罪情况下交30亿给鼎晖。触犯刑法第185、272条。社保对举报焦震偷取社保等24亿装聋作哑,被起诉后在法庭做伪证,对新华社谎。(转)http://t1.qpic.cn/mblogpic/186d6f0db589877cfe84/2000

在水一方风铃草: 【实名控告社保戴相龙涉嫌非法挪用50亿社保基金 控告函8月23日送达最高检、中纪委】社保明知鼎晖违反忠诚条款,将20亿交其管理;又在鼎晖总裁焦震犯罪情况下交30亿给鼎晖。触犯刑法第185、272条。社保对我举报焦震偷取社保等24亿装聋作哑,被我起诉后在法庭做伪证,对新华社说谎。图附铁证 @学习粉丝团
http://5kan.me/msg/265957

揭露地球黑与白: 【中国的社保本质】其实就是5个民工每人凑了20块钱,准备吃顿大餐。菜做好了,工头来了,他没交钱,却吃了3份,5个交钱的民工合吃了2份。普通职工缴纳养老金的费用占工资的28%,公务员无须缴纳,但退休后公务员退休金却是普通职工3倍——“劫贫济富”,这就是中国的社保。说得太对了,不得不转!!http://5kan.me/msg/81001
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是什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讲: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坚持党的一切工作体现人民的意志、利益和要求,这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吴刚梁评: 【我党最大的优势就是没有竞争对手!!】
这些原因都说错了。类似情况,类似性格,类似婚姻,难道其它国家不会有吗?都有可能有。但是,有这么多问题的官员,可以一路高升差点入朝主政,最后被偶然事件闹破产的,只有中国有!这种体制,出过林彪事件、出过江青事件,现在是薄熙来事件,将来指不定还会有谁!环境问题!体制问题!非个人原因!Davis
有人说,薄熙来之所以有今天,完全是因为其刚腹自用、目中无人的结果。也有人说,他之所以有今天,乃是因为其所娶非人、所托非人的结果。更有人说,其之所以有今天,都是因为他风流成性、贪污腐败的结果。我觉得,他最大的问题就是:好大喜功不谙世,养错瓜瓜娶错妻。


用维稳能维出和谐社会来?!

    用现在的维稳方式对待人民,就是将自己摆在与人民对立的立场上了。从而背离了其为人民服务的初衷,背离了共产主义的理想,这样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合法性!

    曾经出任中国共产党总书记的胡耀邦,能够对自己的党有这样深刻的认识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事啊!悬崖勒马,还给公民公平与正义,使每个中国公民活的有尊严是这个党最要做的事啊!

白岩松
 
胡耀邦三大名言 胡耀邦名言一:“如果人民不欢迎我们,就该我们下台了。” 胡耀邦名言二:“我们名为无产阶级专政实为一党专政,一党专政又变成了领袖专政。” 胡耀邦名言三:“离开了民主就是法西斯专政”
冬眠熊_李伟东
『大裤衩+春药=满屏嫖娼』大裤衩楼启用时,有记者朋友发短信来:终于搬进大裤衩了!~~问:住哪条腿儿啊?答:西边。问:领导呢?答:领导比我们高,都在裤裆那!回:那还不得出事儿啊?答:嘻嘻~~这回真出事儿了:领导吃错药了,把春药当成治痛风的给吃了,结果满屏幕都是嫖娼嫖娼嫖...,到今儿还嫖着20130830昨天 18:20 阅读(2.5万)
不太好先生
看央视的女主持人衣冠楚楚、正襟危坐、一个个面若桃花好似制服诱惑一样的在屏幕上喋喋不休报导薛蛮子嫖娼事实的时候,哥真邪念了!这年头,花自己的钱嫖站街女的能够上新闻联播,花纳税人的钱嫖主持人的在指点江山,被嫖的主持人假马日鬼的激扬文字,宣扬主旋律。怪不得余秋雨说自己代表了中华文化?!
成涛漫画
#成涛漫画#敢说朕没穿衣服的,都是造谣!!!(纯讨论《皇帝新装》,不影射任何现实中的人或事。此漫画版权木有,盗版不究)
王少光
【司法如此公开、公正】长沙官方媒体说六月十六最高法核准曾成杰死刑,今天是八月二十九,已经74天了,人也被秘密处死57天了, 但我至今没有收到裁定书,曾成杰的遗物中也没有改裁定书。神秘的裁定书在哪里?,图片是我今天上午给最高法院要裁定书函件和特快单。
  • 姓名:王少光
  • 生日: 天蝎座
  • 家乡: 中国
  • 从事行业:法律
  • 个人介绍:自认为是个“功夫律师”,法学理论和实践有“功夫”,具体案件“下功夫”。但在与要杀死曾成杰的强大利益集团的抗争中,输的一败涂地。一个律师,再有功夫、再下功夫,没有大众和媒体的支持,法律的公正也难以实现。

腾讯认证资料

王少光,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投资业务部首席律师、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商法硕士和海商法硕士、英国商会会员,、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国际投资和贸易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成杰案辩护律师。

昂山素季在联合国演讲时说,一个国家的监狱里有1个良心犯,这个国家就不会有良心,有2个,这个国家就让人恶心,有3个,这就不是国家。有4个,亡国就是解放。

洪智坤-TaiwaN 
台湾法律如何处理造谣?由于宪法明确保障言论自由至高无上,因此若「有所依据」、「确信为真」,则当事人虽公布不实讯息都不罚。若确实做假造谣,则处以罚款。当然不会被刑拘,也不会被嫖娼。图为案例,只罚款6000元(约1200RMB)。
王少光 
【司法如此公开、公正】长沙官方媒体说六月十六最高法核准曾成杰死刑,今天是八月二十九,已经74天了,人也被秘密处死57天了, 但我至今没有收到裁定书,曾成杰的遗物中也没有改裁定书。神秘的裁定书在哪里?,图片是我今天上午给最高法院要裁定书函件和特快单。
王少光 
【司法如此公开、公正】长沙官方媒体说六月十六最高法核准曾成杰死刑,今天是八月二十九,已经74天了,人也被秘密处死57天了, 但我至今没有收到裁定书,曾成杰的遗物中也没有改裁定书。神秘的裁定书在哪里?,图片是我今天上午给最高法院要裁定书函件和特快单。8月29日 17:05 阅读(4万)
王少光 
曾成杰被杀、老婆和大女儿被判刑。被抓时抄家连家里的酒都被抄走。当时他儿子当兵,小女儿上学,没钱营救他父亲。曾珊为营救父亲到北京,住的是最差的地方(曹女士给拍的视频曾珊救父http://url.cn/8ZKzwz )原链接: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Q5ODc4MzQw.html。我给曾成杰昭雪,做不到轰轰烈烈,但会坚持,相信滴水穿石,相信有一天会感到上帝!
@王少光: 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世人都有罪。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所以,永远不要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不是你我。
秀才江湖
【绝非网络谣言!朋友的亲身体验!】曾和袁小华等一起被关赤壁看守所的陈剑雄说:他们一睁开眼就开始干活,折纸金元宝,一天要折1500个,不折好就不许睡觉,拒绝劳动就挨牢头打,按报警装置,狱牢过来看看就无动于衷地走了。吃不饱,三餐都是一小坨烂米煮成的饭和一点白开水似的汤,伙食费要交35元一天
老六
朝鲜是美好的。那里的百姓衣食堪忧,却从不明说半句怨言;整日饱受欺凌压迫,见到三胖仍用飙泪表感恩;时时被各种洗脑所困扰,却对官方任何言行热烈拥护。一派和谐,这足以令每一个类朝鲜的政权所景仰。特别是最近朝鲜顺利复辟后,更是叫此类羡慕嫉妒恨。突然打压善揭短的网络,不知与这种心境有无关系不用謝: 通往平壤之路,由每一個沉默的奴隸鋪就!   

方强律师 
[谁比谁高尚]:以前我认为邪恶组织是罪恶之源,现在不再这么认为,因官民道德是一丘之貉。我常假设:如央视连播三个月商人、医生、学者、律师任何群体不是,一定会有暴民将这些群体全部杀戮殆尽。您可能反问暴民被欺骗很无辜?那么我告诉您,哄你去杀人,你真去杀了,是共同责任。没谁比谁更高尚。
公民心洁爹五世
【党】名词解释是一部分人为利益建立的组织,比如东林党,阉党等跟帮派相近。听说过国有国法,帮有帮规。才疏学浅第一次听说#党内立法#那最多是帮规而已吧!社会福利待遇已严重不公,连法律也要搞专用了。国法大还是帮规大。从五不搞七不讲到宇宙真理,再到党内立法。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义工联络员心洁爹5月28日 23:16 阅读(2.3万)
冉云飞 
律师刘卫国:【运动〗1河南批捕131人;2山西刑拘49人,治安处罚29人,23人被批捕;3陕西22人被批捕;4上海傅学胜被刑拘;5北京秦火火、立二拆四等;6江苏周禄宝被批捕;7浙江处罚70名网络造谣者;8山西批捕23名〝网络大谣〞;9河北处理32名网络传谣者;10上海80天处理54名网络传谣者;11广州1人
李多钰
#梦鸽传谣警方为何不管?# 因为儿子涉嫌轮奸而大出其名的梦鸽女士,今日打着道歉之名继续传播谣言,称被害人非处女且私处糜烂。对一个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来说,梦鸽到底有什么权力凌驾法律之上,肆意侵害受害者的隐私权?!梦鸽明显在传播谣言,警方为何不把她拘留?选择性执法为哪般?
周天勇 
我的前“友人”,自称是军方情报部门负责台湾及东南亚事务的大校,在军团方情报机构:海峡两岸基金会理事长,他说的军方情报机构香港军安公司总经理,在躲避几年后,任安利又在微博上出现了,并向我约战。http://url.cn/Ofcf0D 。实在是好笑。向你和社会及有关部门问几个问题。 1http://url.cn/Pqjh1D
20130830昨天 17:29 阅读(11万)

看了任安利的约战问一些问题

 (2013-08-30 17:20:40)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6617910101c78o.html

周天勇

我的前“友人”,自称是军方情报部门负责台湾及东南亚事务的大校,在军团方情报机构:海峡两岸基金会理事长,他说的军方情报机构香港军安公司总经理,在躲避几年后,任安利又在微博上出现了,并向我约战。http://t.cn/z8yCJj0。实在是好笑。向你和社会及有关部门问几个问题。
    1、你不是军方负责台湾情报的大校吗,怎么又成了一介草民呢?是不是诈骗太过,让军方踢出来了?我这有搜集到的你签名向军方上司报告你在十堰丢失情报和情报经费侦探用具的信,可以作证呀?
    2、你给别人说,你主要负责监视中央党校等单位的学者,特别是跟踪我,还有一些校领导,有无通敌,在遇到特殊情况时,你对我有特别处置权利,是你吹的,还是真有?
    3、我为什么与你翻脸,因为你说你在贿赂中纪委有关人,四根金条和现金,共计500万,是真的吗,因为这是违法的呀,我这里可有有关人士提供的你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的短信证据呀,有没有这事?
    4、你说你们情报机关费用,主要是拨款,拉企业资助,在澳门洗钱等,相当部分,要上交。对与你们内部的事,我不太清楚。可是我遇到的许多企业,许多事主,说你骗了他们4000万,最近闻一事是,某省的一个企业家,想当全国政协委员,被你骗了一个亿!还有许多相当官的,你说你能给他们办捑拔,有的实现了,有的没有实现,但是你黑吃黑,没提拔的相当多人不敢吱声。有这事吗?不知你上交了多少,交给谁了?
    5、有人对你的行为反映到最高层,转军方,军方看问题太大,踢出转北京市公安局。就你的事,北京市公安局仅与我交谈了四个小时,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已经结案。但是,为什么不抓?有人说,情报部门的人,违法可以不追究。也有人说,你给有关人送了巨额钱了,会拆出一批人来,有关部门不让。也有的说,你将证据转移到了国外,有关部门害怕。是不是真的?既然军方都将其踢出,犯罪事实清楚,为什么又判不了呢?如果抓了,我还信你是一介草民。没抓,我怎么能信你是一介草民呢?
    6、你说你是草民,如果你的监视跟踪存在,真正的草民是我们这些人。你编了我受贿700万,报中纪委,差点没整死我。而你编造向中纪委有关人员行贿500万,中纪委都不敢辟谣,不敢找你的事,你能自在地向我约战。你同意你是草民吗?你太厉害了!
    7、最后,逼得我不得不写,因为他曾有枪,不知道有关部门收没有收走?那天我不论出任何意外,加害人就是任安利,甚至其支持者所害!希望社会和法制能给我伸张正义!
@杨支柱: 周老师是中央党校教授,他说的似乎是亲身经历的事,转一下这个微博不算传谣吧? || @老佟他不信: || 曾经年轻严重关注并围观 

g� o 2 p �_ �a s: auto;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px; text-transform: none; white-space: normal; widows: auto;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background-color: rgb(188, 211, 229);">5、有人对你的行为反映到最高层,转军方,军方看问题太大,踢出转北京市公安局。就你的事,北京市公安局仅与我交谈了四个小时,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已经结案。但是,为什么不抓?有人说,情报部门的人,违法可以不追究。也有人说,你给有关人送了巨额钱了,会拆出一批人来,有关部门不让。也有的说,你将证据转移到了国外,有关部门害怕。是不是真的?既然军方都将其踢出,犯罪事实清楚,为什么又判不了呢?如果抓了,我还信你是一介草民。没抓,我怎么能信你是一介草民呢?
    6、你说你是草民,如果你的监视跟踪存在,真正的草民是我们这些人。你编了我受贿700万,报中纪委,差点没整死我。而你编造向中纪委有关人员行贿500万,中纪委都不敢辟谣,不敢找你的事,你能自在地向我约战。你同意你是草民吗?你太厉害了!
    7、最后,逼得我不得不写,因为他曾有枪,不知道有关部门收没有收走?那天我不论出任何意外,加害人就是任安利,甚至其支持者所害!希望社会和法制能给我伸张正义!
师德标准应当去政治化 
2013-8-27 08:36
张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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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认证 生于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今年54日,也就是“五四青年节”,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其中提到“少数青年教师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职业情感与职业道德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教师言行失范、不能为人师表”,要求“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近日,这项规定在某些学校得到落实。华东政法大学因该校民法教研室教师张雪忠发表两种国家命运的抉择:2013反宪政逆流的根源及危险一文,认定其违反了宪法序言中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上述《若干意见》中的师德规定,并给予全面停课处罚。事实上,早在2008年,华政就有过两名女生控告古汉语专业的杨师群老师是反革命的先例。且师德规定的影响范围也不限于高校,而似乎是针对一般的青年教师。前不久,杭州市良渚实验中学因青年教师谌卫军的言行不符合主流价值观,认定其年度考核不合格。在各地学校,一场以师德为名的意识形态扫荡已现端倪。
    当今中国世风日下,重振师德确有必要。然而,师德究竟是什么?《若干意见》没有具体定义,但是中华民族历来重视教育,这个问题其实是有标准答案的。我们通常理解的师德底线是校长不能和学生开房,教师不能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交易……众所周知,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传道解惑,对一名合格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把书教好;如有余力,把研究做好,把文章写好。张雪忠即便思想反动,但是作为一位民法教师,他有什么机会在课堂上传播反动思想?如果他在课堂上教授的内容和民法无关,那么他就没有达到作为教师的基本标准,可以警告、处罚甚至剥夺教师资格;但如果他在课堂上是一名完全称职的教师,那又有什么理由剥夺他上课的权利?因为他政治思想有问题,而停止其和政治思想完全无关的教学活动,显然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把政治思想作为衡量师德的标准,无疑是不适当的政治化。
    实际上,华政对张雪忠的处罚和他的教学无关,而是起因于那篇批判反宪政逆流的文章。这篇文章对毛泽东创建的斯大林体制有激烈抨击,对当政者也有善意的微词,但主旨是批判五月以来大行其道的反宪政逆流。文中固然不乏言辞激烈之处,或涉及个别敏感问题,但是其思想观点并无出格的反动之处。在言论高度多元的网络时代,这类观点在网上并不鲜见。说实话,今日中国学术界的主流力量都在批判这股反宪政逆流,其中有些已在党报旗下的主流媒体发表,只是言辞比较温和而已。在这种舆论环境下,发表一篇可能在某些领导看来有些激进的文章何罪之有,竟然招致学校的停课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见》本身强调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可见学者的学术研究和发表观点是自由的,只是不应在课堂上发表过于激进的观点,以免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至于什么是国家利益,正是学术自由研究的对象,不能作为限制教师言论的理由;否则,如果动辄以不符合国家利益为借口干预教师言论,那么任何话题都可以成为学术研究的禁区。
    不容忽视的是,教师在课堂上言论有纪律,但是在课堂之外和普通人有同样的言论自由。即便宪法序言第七段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但是这一规定必须和正文第35条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联系起来解读,才能获得合宪的理解。许多人认为这些原则,其实它们只是描述了一种现实或未来状态: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既然未规定谁不得或必须如何,其规范效力是很有疑问的。即便序言的这一规定有法律约束力,约束对象也是掌握国家发展方向的党政机关,而不能限制普通公民的言论自由;否则,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改革开放、共产党如何领导、如何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等一切重大问题,都只能是谁掌权谁说了算。
    即便宪法规定了某项基本原则,也不意味着这一原则不能受到公开讨论和质疑,否则宪法本身就无法进步。曾几何时,现行宪法规定过反革命罪以及和改革开放不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如果没有讨论的自由,就无从质疑和修正这些过时的规定。即便质疑或批评错了,也不能限制质疑和批评的自由。事实上,真理是不怕质疑的,正确的言论是不需要宪法保护的,需要保护的恰恰是看似错误的言论。众所周知,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试错探路,也就不可能通往正确,至少不可能对正确选择产生真正的自信。不保护错误言论的自由,正确言论也不会有自由。
    既然质疑正确、探索真理是教师的天职,自由思考并发表言论即不仅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以此衡量,张雪忠、谌卫军恰恰是十分称职的教师。一个称职的教师不是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的应声虫,而是积极践行宪法权利的责任公民;至少,他不能因为观点激进或不符合主流价值观就被认定师德不合格。如此政治化的师德标准必将扼杀宪法赋予教师的言论自由,而在提倡民主自由的五四出台如此解读的规定,又将是对历史的莫大讽刺。
美国立宪启示之三——告别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
张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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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认证 生于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美国立宪启示之三——告别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 2013-8-18 00:05 阅读(1872)
回到上面的问题,美国立宪遇到卡壳的时候,为什么还是耐心地,而不是动不动就。某些因素看似偶然,却可能发挥关键作用。譬如领导人的气质往往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影响深远,美国也不例外。美国也经历过八年抗战(独立战争),总司令是华盛顿。众望所归的他正是费城制宪委员会主席。他端坐在那儿不想打仗,这个仗就打不起来。他不想当皇帝,美国就注定是共和制;他当了两届总统就功成身退、卸甲归田,两届制在很长时间内就成了美国宪法惯例,直至修宪把这一条明确写进宪法。除了主持程序之外,华盛顿对美国立宪并没有贡献什么思想,但美国有华盛顿,实在是它的幸运。
    不过这种幸运又不是纯属偶然。在中国历史上,战功卓著的军事领袖也多了去了,为什么从来没有出过华盛顿呢?事实上,别说华盛顿了,连拿破仑都没有;他虽然利用法国革命的混乱做了独裁者,但是毕竟主持制定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民法典》,为国家法治作出过重大贡献。袁世凯曾经信誓旦旦地表态,自己要学华盛顿,不做拿破仑,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又岂能和拿氏相比。然而,没人否认,袁氏是一个极能干、极精明的人;如果他在美国,说不定能有华盛顿的成就。为什么在中国就只能做权欲熏心的袁世凯呢?甚至即便华盛顿来中国,或许也会成了袁世凯。美国是幸运的,法国也算是幸运的,但是为什么惟独中国百年立宪的运气那么
    和英美不同的是,中国长期奉行权力至上文化。凡事都要先决出一个老大,其余即惟命是从,否则谁也不服谁。中国谚语一山不容二虎就是这种普遍心态的写照。如果同一个群体出现竞争者,那就只有一决雌雄、以分高下。既然胜负已决,那么结果必然是胜者通吃,胜者是不会也不需要和败者分享的,因而也没有谈判的余地。在权力解决一切的文化背景下,谈判纯粹是多余,要求谈判是示弱的表现。因此,我们几乎从来不会通过谈判确立一套彼此都能接受的规则,然后按规则办事。恰好相反,我们把失败的后果设计得很可怕,所谓胜王败寇;政治斗争的败者轻则失去一切,沦为阶下囚,重则掉脑袋。既然谁也承受不起失败的苦果,各方都只有选择没有规则、没有底线、不择手段的恶斗。
    权力至上文化所衍生的一种现象是有权必用,过期作废。这是中国官场的普遍现象,无需赘述。这种文化首先会阻碍良性社会改革,因为统治者大权在握、呼风唤雨、自信满满,为什么要改呢?改革者是对既得利益的最大威胁,必欲斩尽杀绝而后快。满清保守势力无情扼杀立宪改良,屡屡错失改革良机,直至招来革命。1908年出台的《钦定宪法大纲》就是错误自信的最好写照,自以为江山稳固、万世一系、永永尊戴,没想到三年后就爆发革命了。此前还不知好歹地搞了一个亲贵内阁,激起了全国公愤,成为武昌起义的导火索。
既然权力至上是一种文化,它便不局限于官场,而是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造成平民百姓也信奉权力,而不是讲道理、守规则。譬如办事托人就是一种独特的中国文化。这首先意味着权力的触须无所不在,但凡办事都要有关系;所谓熟人,就是控制着某一块资源并为了亲情友情或以后的利益交换而愿意帮忙的人。托人办事的时候,我们考虑的并非这件事情是否应该办,而是如何通过各种手段将事情办成。上访人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也是一样。这固然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法律不可信等原因造成的,但是也体现了长期形成的社会习惯思维,总是指望权力部门出来一个青天大老爷为自己撑腰,而不是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过民主和法治渠道解决问题。
权力至上文化所衍生的另一种习惯是欺软怕硬,不尊重弱者。这种习惯平时走路、开车就可以看出。国外的规则是汽车让行人,但是到了我们这里,就成了行人让自行车,自行车让汽车,小车让大车……其实每次相遇都是一次较量,双方显示的实力瞬间决定了谁让谁。欺软怕硬看似十分理性的自然反应,但是这种不便恭维的习惯会强化权力至上,致使规则至上的法治文化无处生根,进而产生非理性的政治选择。
武昌起义后,清政府一下没了底气,急忙抛出架空皇权的《十九信条》,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从传统的实君主制变为虚君制。这本来是空前的历史进步,一个弱政府对于建立法治、保障人权无疑是有利的,但是中国人容不下弱者,不再会给满清机会;夹在强人袁世凯和拒绝妥协的革命军之间,五岁末代皇帝很快退位。假如当时各派能有1215年英国贵族或1868年日本维新人士的智慧,保留皇权并迫使其实施《十九信条》,中国或早已走上英国的虚君共和之路。然而,我们信奉的是实力;一旦没有实力,还凭什么在位?而实力是靠打出来的,不然怎么知道你有实力?等到用枪杆子证明实力的一方控制了政权,权力游戏又开始了新的轮回,而胜者通吃的格局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执政集团垄断了所有的权力和资源,直至被下一个更强大的革命者武力推翻……
美国立宪者能在利益严重对立的格局下不诉诸武力解决,确实是一个奇迹,但是这个奇迹并不能归功于华盛顿个人的英明,甚至也不纯粹归功于立宪者这个政治精英团体的睿智。归根结底,这个仗能否打起来,首先得问老百姓答不答应;如果使唤不动老百姓,精英们即便不共戴天又怎么打仗?他们之间的个人恩怨至多只能靠决斗、肉搏私了。当年独立战争是为了殖民地所有人的自由,凑齐了邦联军队。这仗打了八年,好不容易打完了,还要再打,恐怕是没有谁会答应的——为了什么?为谁而战?不要忘记,虽然那个年代的各州政府算不上任何意义的民主标本,但也都没有专制政权的神通,想抓壮丁就抓壮丁,想派劳役就派劳役;他们想多征点税都要考虑能否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独立战争就是为了抵制英国人的税才打起来的。和平时期要拉起一支军队、自己人打自己人,谈何容易?换言之,美洲政府在其公民面前并不比当年英王在其贵族面前更强势;没有后者的同意,既没人又没钱,是没仗可打的。在这个意义上,即便端坐在制宪会议主席台上的那一位是权欲熏心的袁世凯,他要是聪明的话也只能老老实实做一个华盛顿。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究竟谁想打仗?又是谁承担战争的成本?当然是平民百姓。几乎在任何战争,他们都是炮灰。中国历史上哪一次战争不是杀得家家妻离子散、尸横遍野?但是究竟为了什么?最后说白了,不就是为了在二三人中决出谁做他们的主人吗?胜者得天下不用说了,虽然有胜王败寇一说,其实即使败者也未必太惨,往往可以隐姓埋名、流亡海外什么的保全自己。刘项之争不知死了多少人,项羽本来是可以全身而退甚至东山再起的;国共之争,蒋介石不就跑去台湾安享晚年了嘛。真正付出的是千家万户的平民百姓,但是如果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这个仗怎么会不打呢?换言之,一个国家之所以动不动就会诉诸武力解决问题,一定是因为老百姓的命不值钱,太容易成为政治精英的炮灰;或更准确地说,他们无权主宰自己的命运,甚至在经过长期教育改造之后已经不能正常思维,幻想自己为国家卖命还是一种荣幸,以至鼓噪战争比政府还起劲。生命贬值只是缺乏权利的自然结果。中国人之所以常常把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挂在嘴上,实际上杀起自己人来比谁都狠,归根结底还是我们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只有当一个国家的公民回归自我本位,有权对侵犯其切身利益的政府行为说,政治精英才不会为所欲为、胡作非为,以人民的生命作为争权夺利的赌资,才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判,因为武力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选项。美国立宪者代表的可以是某个集团的利益,可以是某个地区的利益,但惟独不能纯粹是自己的个人利益;或者说,在舆论监督的大环境下,他们的个人利益已经和某个集体的利益融合起来,飞扬跋扈、穷兵黩武简直就是丧心病狂的政治自杀。一旦不同利益的代表开始妥协、谈判,即有制定规则的必要;不然,昨天刚谈完,今天就翻脸不认,或者各方出于各自的利益在已经谈妥的权利义务边界上扯皮,岂不前功尽弃?利益妥协需要明文规则界定,而宪法就是最基本的规则。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会真正实施宪法规则——规则终于讨论出来了,大家都眼巴巴盯着怎么做呢。归根结底,立宪是为了界定各方的利益,而不是给任何人作秀;如果不按宪法规定的方式办事,肯定有人不干的。
最后,立宪是为了界定和保护利益,但这种利益不是眼前的短期利益,而是更加长远的利益。这个结果可能是规则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抽象的规则一般不会规定某个具体人群一劳永逸地享受某种特权。美国立宪者并不是躲在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背后制定宪法规则,他们每个人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利益,但他们毕竟相信这部法则是要流传久远的,如果不是永恒的话。按中国俗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利益格局是会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调整的,现在看起来对自己一时最有利的规则难保以后也有利。这次选举是多数,下次选举可能就成了少数;如果认可多数人可以剥夺少数人的财产,那么下一次受害者很可能是自己。大西部原来是不毛之地,应该支持小州以地为本的立宪模式,但是谁会想到今天的西部沿海是美国人口最密集的工商业中心?因此,立宪必须立足于长远利益,而不能局限于眼前的既得利益,否则只能作茧自缚。
最大的长远利益莫过于忠实施行这部宪法。一旦宪法确定了权利边界,各方无论强弱,均需尊重宪法。作为规则,宪法的作用主要体现于防止强势集团越界侵犯弱势利益,但桀骜不驯、难以驾驭的恰恰是强势者的权力。强权是不需要规则保护的,宪法之于它看似是纯粹的障碍。但是如果不能驯服强权,如果一遇到强权,宪法就为之变型、扭曲,那么宪法就如同一张废纸,立宪也就成了一场笑话。其实人不能过度自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维持强势;只要是凡人就有弱点,就有成为弱势的时候。但是如果自己在强势的时候摧毁了宪法,让它权威扫地,那在自己弱势的时候又如何指望得上宪法的保护呢?宪法形同虚设,各种势力即回到无法无天、各自为战、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这种状态能对谁有利呢?强行占有的既得利益能永远维持下去吗?美国立宪者的高瞻远瞩正体现于其拒绝短期诱惑,自觉接受宪法统治。
千虑一失,美国立宪者再远见卓识,也有自己的盲点。惟一致命的盲点就是蓄奴问题。当然,联邦立宪时,它已经成为南北斗争的焦点,最后通过一种妥协安排暂时平息纷争,但是这并未实质解决实质问题,并成为日后宪法危机的隐患,以至不得不通过一次内战终结问题。奴隶问题显示了立宪者的局限性。华盛顿尚且在去世前释放家奴,杰弗逊到死也未把自由还给自己的奴隶,南部奴隶主则出于贪婪要把奴隶制永远进行下去。一旦一个社会中的一部分不被当人对待,而是和牲口一样任人摆布,他们不仅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且也无法控制自己主人的贪欲。然而,沉睡的人性终将觉醒;当时可以剥削奴隶的血汗,但是到他们起来的那一天,美国该怎么办?立宪者未能克制不正当的短期诱惑,致使宪法这部社会契约差一点被蓄奴纷争撕裂,也为美国社会留下困扰至今的无穷后患。
    美国立宪的经验或教训在于,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强势,也没有绝对的弱势。就和再弱的国家也有一定的反抗能力一样,再弱的群体也有自己的报复手段。我们不尊重农民的权利,设置种种不正当的规则歧视这个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对此无可奈何,却可以用同样不负责任的行为给城里人输送有毒的大米、蔬菜、猪肉……一旦陷入相互投毒、以邻为壑的丛林状态,谁都别指望自己能维持强者姿态全身而退,剩下的出路就是逃亡。或者,我们也可以像美国立宪者那样,走到一起为自己立约,永远告别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
美国立宪启示之一:用宪法保护既得利益 2013-8-24 17:17
美国传记女作家凯瑟琳·鲍恩的《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生动刻画了1787年联邦立宪的细节,故事娓娓道来,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很有看头。放在中国,各种利益错综复杂、互不相让,恐怕早就崩盘了,但是美国立宪者竟能克服重重困难,最后成就一部联邦宪法,维系了美国社会两个多世纪的自由、繁荣和稳定,美国因此成为世界第一强国,而今天这部古老的宪法依旧生机盎然,确实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不过要说美国立宪是“民主的奇迹”,多少有点误导。事实上,原书的书名是《费城奇迹》,并无“民主”二字。1787年,美国立宪者在费城开会,制定了这部联邦宪法。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是促进民主吗?固然,美国立宪者那个年代就已经明智地看到,民主是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大趋势,因而不得不顺应这个不可逆转的潮流,但要说他们是美国民主的“推手”,那就大错特错了。恰好相反,这批人是最典型的既得利益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富二代”、“官二代”。华盛顿毫无疑问是美国第一“大地主”,当时拥有土地最多;起草《独立宣言》的杰弗逊够伟大,但他也是奴隶主。虽然杰斐逊领导的“反联邦党”替小农们说话,主张以独立后的各州为单位建立小型民主国,但是他们在费城会议属于极少数派,对联邦宪法的制度设计也没有多少影响。占主流的联邦党代表大地主和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联邦立宪的目的正是为了遏制地方草根民主的盲动,保护他们的财产和利益。
在这个意义上,联邦立宪与其说是“民主的奇迹”,不如说是“反民主的奇迹”。美国立宪者希望通过建立联邦宪法,给这个新生的民主政体立个规矩。我相信,即便不成立联邦,美国民主也会如火如荼地推进下去,说不定各州民主发展得比现在更好。事实上,不少人指责联邦政体实现了立宪者的“阴谋”——遏制地方民主的发展。不过民主固然好,一旦不受控制,你可能很快会看到,民主权力也会滥用。假如没有联邦,说不定美国某些州今天还保留着奴隶制,几乎可以肯定某些州仍然禁止妇女堕胎,同性恋更是犯罪……换言之,即便民主政体真正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多数人也会利用不受约束的权力对少数人搞“暴政”。当时,有些州的议会代表穷人利益,取消债务契约的法律效力;议会可以通过一部法律,把以前的债务一笔勾销,两年前别人欠你的钱突然不算了。这样的做法让美国立宪者很害怕,他们起草的联邦宪法对各州限制不多,但其中有一条就是明确禁止取消债务。这样才能消除这些大财主们在这个国家生活的后顾之忧。
作为既得利益者,美国立宪者通过制定联邦宪法来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堪称“奇迹”,因为既得利益哪个国家都有,但是有这种境界的既得利益者实在不多。反观我们的“官二代”、“富二代”,有哪个想过用宪法来保护自己既得利益?有哪个不想趁着自己还在位的时候拼命捞钱?捞得差不多就办护照、转移资金,然后把老婆孩子送出去。逃亡显然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他们根本没想在这里待下去,所以他们对这个国家也不会采取负责任的行为方式。美国立宪者刚到美洲两三百年时间,大概没有什么地方可去,还是要生活在美洲这片土地上,其所作所为必须对自己和子孙后代负责。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负责任的行为方式莫过于为它设计一种宪政制度,让公权力受到有效约束,让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得到有效保障。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世世代代幸福生活下去。
在决定何去何从的历史关头,美国很幸运地涌现了这么一批“高尚”的既得利益者。他们没有逃避自己的历史责任,没有固执地抗拒民主的潮流,没有迫不及待地把特权变现为财富……在他们面前,一个生机盎然的崭新政体正在形成。在这片尚未开发的处女地上,种种制度试验正在等待他们,联邦制、分权制衡、司法审查、政党民主……这些都是前无古人的世界创举。他们充满自信地接受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为美国联邦立宪,最后不仅理智地守护了属于自己的正当利益,而且理所当然地彪炳史册,成为历代景仰的“国父们”。当然,“国父们”未必预料到美国宪政日后的发展,譬如他们或许从未想到为祸惨烈的“朋党之争”竟能成为大众民主的主要引擎,或堕胎和同性恋居然通过联邦最高法院的一纸判决而成为一种宪法权利。但是不管社会变革的“酒”换了几轮,宪法这只“瓶子”没有变,并且仍然在为后人的发明创造提供丰富的想象空间。这无疑是伟大的成功。
这批“高尚”的既得利益者见证了美国文化的成功——更准确地说,英国文化的成功。美国在许多方面都“背叛”了英国,不仅对自己的母国发动了“独立战争”,而且制定了成文宪法——这也许是最大的“背叛”,因为英国至今还没有一部成文宪法。但在根本意义上,美国文化是对英国文化的承袭和发展,立宪者卓尔不群的素质也正是在这种文化下形成的。英国文化有一种特质,那就是既得利益者比较内敛自律。你看英国王室的那些公子哥们,也算是纨绔子弟,但是个个温文尔雅、举止得体,就是没有李刚的儿子或李天一这么飞扬跋扈的。这首先是由于王室现在大权旁落,早已是不干实事的“虚君”,却享受着纳税人买单的荣华富贵,不能不“夹着尾巴做人”;万一什么花边新闻被“狗仔队”抓住穷追猛打,政治地位相当脆弱的王室可丢不起那个脸。
即便是实际掌权者又能如何?且不说现代官员受民意制约,不敢造次,传统的英国贵族没有那么多制度性约束,但其所作所为也还是比较自律的。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比较了他那个时代的英国和法国贵族,得出的结论是英国贵族掌握实权,却体恤百姓,因而得以长期执政下去;法国贵族则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实际统治权,也正是因为此而不自信,拼命死守既得利益,把税负转嫁给社会底层,最后反而成了革命的对象。因此,英法两国代表了两种模式:一种是既得利益者竭泽而渔,一副惶惶不可终日的末世心态;一种是既得利益者谦恭自律、理性克制,以此换取执政地位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美国立宪者们无疑继承了英国模式,并更上一层楼,通过联邦立宪使自己的利益获得成文宪法保护。美国人非常看重自己的宪法,说他们把宪法当作自己的“信仰”也不为过,但是千万别以“坚定的共产主义”套路来解读他们的信仰。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概括得很准确,美国人是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假如和自己实际利益无关,他们才不会费九牛二虎之力制定一部联邦宪法;他们之所以立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长远利益。其实宪法不仅约束了新兴民主力量,也约束了既得利益者,因为宪法规则是抽象的、共同的、普适的。一旦确立了有效的规则,既得利益者岂不是自己也不能肆无忌惮地逐利?然而,这正是美国立宪者的深意所在。在他们眼里,薄熙来、刘志军、谷俊山等中国贪官一定是活腻了,才会如此无节制地滥用公权、鲸吞国库、招摇过市,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并因此葬送自己的锦绣前程。事实上,他们的非理性也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一旦落入没有制度约束的欲望陷阱里,自恋和贪婪让人变成了疯子,种种末世疯狂也就见怪不怪了。
美国立宪的目的正是为公权力立规,使之不会成为令人疯狂的诱惑,使社会得以回归健康正常的生活,每个人都能在平静中追求毕生的幸福。他们这么做与其说是拯救了民族,不如说是救赎自己。
美国立宪启示之二——国家是谈出来的 2013-8-20 22:03
不消多说的是,美国立宪在制度史上是一个奇迹。这当然首先体现在它是近代立宪的第一个国家,所以许多制度是它的首创,此前这个世界上还从来没有过,或只有理论上的构想。譬如三权分立是法国人孟德斯鸠系统提出,但第一次将其付诸实施的是美国人。美国立宪者当时很认真,专门找了一位法籍设计师绘制华盛顿特区的设计图。三个最高权力——国会、总统、最高法院——都按当时的标准(那时还没有汽车)隔离得足够远,保证它们之间不能相互串门,完全不像我们现在的纪检和反贪局同一座大楼挂两块牌子,或市委市政府在同一个大院。联邦制则是美国人自己的独创,等于是立宪者自己绘制蓝图,然后认真按照设计去做。联邦制也许实施得过于成功,以至可能过度助长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抑制了左翼势力的正常发展,造成美国比其它西方国家显得更。不论如何,像美国人这样一板一眼地实施一种理性设计的制度,这在人类历史上不仅是前无古人的,而且也少有来者。
    然而,美国模式并不是像《独立宣言》说得那样不证自明、一致通过的。费城会议有各类利益集团的代表参与,而对于他们来说,每一种制度都带有特定含义,不是对这个就是对那个利益集团更有利。因此,几乎每一个立宪的关节点都充满了争议,其中有两次险些让联邦立宪流产。一次是人口大州和小州代表之间的争执,而且各自都发布过自己的立宪方案。按当时的标准,弗吉尼亚就算大州,因而发表了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代表联邦党的利益诉求;小州则发表了《新泽西方案》,代表反联邦党的利益诉求。当时没有人会反对法治,而国会是立法机构,国会议员多数通过的立法就是统治国家的法律;谁在国会中占多数,国会制定的法律就对谁有利,因而大小州在新联邦的国会构成上相持不下。
大州人多,希望国会以人为本,按人口比例计算各州代表人数;小州人少,希望国会以地为本、代表地区利益,各州选派平等数量的代表。两边吵得很凶,以至不得不一度休会。幸好,后来双方达成大妥协”——既然互不相让,不妨建立两个国会:其中一个代表人口,人口多的州代表名额就多;另一个代表地域,各州平等两票。这就是美国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的由来。在英国,上下两院格局是从国王贵族平民之间的利益斗争形成的;在美国,则是从大州和小州之间的利益斗争形成的。小州还不放心,硬是在联邦宪法第五条规定的修宪程序塞入一款,要求参议院的各州平等代表永远不得修正,成为美国宪法中惟一的永久条款
    另一次危机是南部和北部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的,也是围绕众议院的代表数额。南部蓄奴、北部废奴,但是在代表名额分配这个关乎切身利益的制度设计问题上互换角色,颇为讽刺:北部主张南部既然认定黑奴不是人,因而黑人不得包含在选民基数内;把奴隶当成财产的南部奴隶主此时却一反常态,坚持每个黑奴都是完整意义的,应不打折扣地算在选民基数内。南北僵持的结果是达成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妥协,把黑奴算作3/5个人!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五分之三条款。虽然它已成为美国宪法的污点,但是这个污点确实化解了当时很致命的南北分歧,至少使立宪得以顺利进行下去。
因此,美国联邦因为成功立宪才建立起来,而联邦宪法是各方利益谈判谈出来的;如果谈崩了,制宪代表统统回家,一切又回到制宪前的松散邦联,联邦作为一个统一国家即不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美国是1787年立宪那个时候“谈”出来的,而不是像我们这样总是“打”出来的。要换成中国,一旦各方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恐怕早就各自回家招兵买马,准备战场上见了。我们的立宪谈判似乎还没有谈成过,无论是清末的保守派、改良派、革命派,还是民初的国民党和袁世凯,或是抗战之后的国共谈判,每次都是功亏一篑,最后从谈判桌走向战场,用枪杆子解决本来应该用选票解决的问题。由于利益分歧,谈判注定是难事。如果双方没有妥协的精神、宽容的雅量、摒弃前嫌的气度,谈崩是很正常的。美国立宪屡次遇险而临危不乱,每次总能通过制度妥协而化险为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最大的“奇迹”。
美国立宪谈判之所以能成功,当然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其中包括几大利益集团的相对均势、开明温和的主流价值取向、法治文化的普及、激进群体的边缘化等。如果利益集团的力量对比悬殊,那么强势(或自认为强势)的群体就没有兴趣和弱势群体谈判;到项羽“四面楚歌”的时候,刘邦还和他谈什么?不过,绝对的均势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便均势客观存在,当局者也可能误判形势、过度自信,自以为掌握优势而拒绝谈判。譬如抗战结束后,蒋介石听信国民党高级将领的乐观估计,以为三月之内就能“搞定”共产党,所以急匆匆发动内战;早知道是后来这个结果,还不赶紧坐下来和谈?由此可见,客观社会结构固然是立宪条件,但决定性的内因还是习惯性的政治思维。如果遇到难以化解的分歧,第一反应就是“打”,那么无论社会权力和资源如何分布,不同利益集团是很难有耐心坐下来谈的。
前面提到,美国在立宪模式上反叛了英国的不成文宪法传统,但在宪政精神上还是继承了英国遗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谈判与妥协的政治文化。其实,要说英美走了立宪改良道路,法国走暴力革命道路,不免把复杂的历史过分简单化了,因为英国在漫长的立宪之路上也没少打仗。国王以为君权神授、自享天命、为所欲为,征兵赋税、要钱要人全然不和贵族商量,所以不得不通过战争驯服桀骜不驯的最高权力。但是这样的国家打仗也不一样,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消灭对方,而是为了让他接受法律的约束。1215年的《大宪章》就是这样出台的。当时,大贵族联手打败了约翰王。在中国,胜者早就把他杀掉,自立为王了;或贵族之间谁也不服谁,再彼此之间兵戎相见,直到决出最终的胜者为止。但是英国贵族既没有杀约翰,也没有废君制,而是迫使他签署了《大宪章》。虽然他自己又出尔反尔,后来的君主也常不认账,以至频频引发战争,但是战争的焦点从来是立规矩,而不是谁当王。1689年,英国人最后找来了远嫁荷兰的玛丽公主和她那不懂英语的老外丈夫联合执政,彻底架空王权、坐实虚君,这才永远结束了权争,从此走上稳定的立宪政治。
英美立宪之所以能发生奇迹,当然并非只是因为他们的宪法意识特别强。前篇开始即强调,之所以要立宪,是为了保护利益,不过是长期而非短期利益;如果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琢磨立宪这等徒劳无功的事儿干嘛?打出个新主来,然后利益分赃就得了。这基本上是猴群的规则。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说,美国人是理性的利己主义者;他们会和他人合作,不是想当雷锋,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己的长远利益。
在他们眼里,中国官二代富二代的种种百无聊赖、飞扬跋扈、不顾一切争权夺利、竭泽而渔式的巧取豪夺,以至招致社会强烈嫉恨亦在所不惜,只是折射出一种末世疯狂,一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健康、非理性人生心态。在这些人的脑子里,人生只有一个权或钱字,却不知道财富的边际效益其实是随着其增长而迅速递减的。刘志军名下有374套房产,再多一套房子对他来说又算得上什么?谷俊山家中被搜出一万瓶茅台,即便喝出肝癌、胃穿孔也喝不完……如此肆无忌惮、招摇过市,直至锒铛入狱、身败名裂,一切贪腐所得化为乌有,只能乞求组织高抬贵手,让自己在囚牢里苟延残喘。一辈子苦心经营,竟落得如此下场,这些人究竟图个什么?一般人真的看不懂。在美国立宪者看来,这一定是一个彻底失衡的权力体制造就的疯狂人格。一个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企求一生平安,快乐细水长流,但是如果权力失控,就会让掌权者发疯;一旦掌权者陷入疯狂,整个社会都将为之遭殃。如果刘志军、谷俊山之流在监狱里反省自己的悲剧人生,如果他们被给予另一种选择——立宪政体不会给他们那么多的机会、诱惑和疯狂,但是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度过平淡而有尊严的一生,不论掌权与否,我相信他们会选择立宪。这就是理性自私的美国立宪者的高瞻远瞩之处,他们至少用不着进了监狱再来思考这些问题。
一般认为,利益似乎总是分化的,甚至是矛盾对立的;工人和资本家、农民和地主老财不共戴天,有什么好谈的?这就错了,利益恰恰是永远可以妥协的。合作几乎总是比不合作带来的共同利益更多,剩下的问题是如何分配利益,这就需要谈判;即便达不成妥协也要和平相处,总比相互残杀要好。美洲立国是有利益基础的,因为原先那个松散邦联搞了几年,被证明不管用,不能提供稳固的国防、统一的外交、没有地方壁垒的共同市场等诸多利益。联邦立宪对各州都有好处,只是有的好处多一点、有的少一点。这就需要坐下来谈,这就要看受益较多的利益集团如何推销自己的制度方案;如果什么好处都是自己的,对方肯定不干,这样就谈崩了。与其如此,不如妥协,放弃一些利益,让对方也觉得有利可图,才会接受折中方案。这样的立宪方案实际上就是帕雷多最优设计。在不经意的讨价还价中,一个对于全体国民最优的宪法结构就自然形成了。
对我们来说,美国宪政的最大奇迹就是一个原本不存在的超级大国可以从谈判中腾空出世;要建立和维持一个大国,原来并不需要凭借武力,武力形成的统一反而是不稳定的。谈判往往是艰难的,结果是未知的;如果谈崩了,那么一切回到原点。如果对费城会议提出的方案不满意,任何州都可以选择退出,今天看到的美国就不存在。这个结果对于美国立宪者来说是完全可能的选项,他们并未预先设定一个统一国家的必须存在。换言之,问题不是某个州为什么不加入联邦,而是凭什么要它加入联邦?就和一个单位要留住某个杰出人才一样,问题成了你能为他提供什么让他留下?美国立宪者的最终答案:良好的制度。众口难调,各州的自由选择对立宪者施加了最大压力——方案不到位就走人,而费城会议最后出炉的方案确实是当时最好——至少最不差——的宪法设计。这不是哪个一流宪法学家的成果——那个时候还没有宪法,所以也不可能有宪法学家。很简单,秉持一条原则,君子动口不动手;大家只能谈,不能在要不要国家这个问题上动武,那么最后出世的方案——如果能出世的话——必然是各方接受的,因而也是对于这个国家最好或最不差的。
联邦立宪的过程可能很艰难,但是一旦形成之后,这样的国家是很统一、很稳定的,因为所有的分裂因素都在谈判过程中化解掉了,最后达成的方案是各方都愿意接受的,还分裂干什么呢?如果宪法生效后,仍有地方要独立,那么人们自然就会问,当时并没有逼你加入,你干什么去了?当然,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完全消灭分离主义者,美国也有人主张地方独立,甚至有的一家人就要求建立一个独立国家,但是谁在乎他们呢?他们是不构成任何威胁的极少数,他们有完全的言论自由,只是听众寥寥、不成气候。美国之所以高度统一,不仅因为统一的美国是谈出来的,而且谈判、协商、相互尊重、地方自治正是美国宪政的精髓。生活在一个处处受到尊重的国家,还有什么理由要分离出去呢?
在很大程度上,欧盟立宪在复制美国的立宪过程。这个过程漫长而艰难,也许最后也未能产生一个欧罗巴合众国,但是欧洲立宪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步都经过充分的谈判、协商、达成共识,每一项一体化进展都是所有成员国合意的产物。我们或许认为欧洲统一的步履太慢,但是他们从不担心现有的联盟会有分裂的危险。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是打出来的,那么这样的国家统一往往是脆弱的,因为如果统一必须建立在武力的基础上,那就表明被镇压的那部分人是不愿意入伙的;既然不可能彻底消灭,他们就成了天然的分离主义者。诉诸武力还表明,国家宪法制度的设计未必对所有地方或族群最优,因为地方并没有用脚投票的自由,设计者也没有谈判压力,无需设计一部让各方满意的宪法——反正不论满不满意,你走不掉,这是大前提,不然就对你扣帽子、打棍子。既然有的利益照顾不到,那么不满意的人群就会形成不稳定因素,甚至与分离主义合流。事实上,当我们用国家统一民族大义这套大道理压制不同意见的时候,我们只是以这个社会一部分人(也许是多数人)的利益压倒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这样的国家是注定不会太平的。这个国家也不太可能真正强大,因为内耗无所不在。既然它的习惯是注重整体、忽视部分,部分有什么想法和感受是不重要的。但整体是什么呢?整体不就是一个被某一个部分控制的那个名头吗?最后的结局往往是这个国家的某一派人、某一群人获得压迫其他人的合法性,而这样的国家虽然带着国家的名号,甚至有一部宪法,但它不是一个共同体,而是一群离心离德的乌合之众,随时都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
相比之下,谈判看起来很文弱,但在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国家却是很强大的,因为它的宪法有能力及时消化内部不和谐因素。美国立宪过程不仅建立了一个国家,而且为这个国家后来的整个发展历程定型。它确立了一种处事方式,那就是谈判、妥协、立约。它向我们显示如何通过谈判建造一个正当的国家,一个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共同体。联邦宪法的具体条款正是美国宪政精神的体现,它们构建了一个相互关联的共同体,并使得这个共同体的各个部分都能协调得很好;哪个部分发生不适,马上就会发出求助信号,吸引整个共同体的注意并及时消除造成不适的根源,就和一个人的身体某部分发生疼痛,就会去解决那个部分的问题一样。但是如果一个人的大脑自立为王,胃疼了报警,他说没事;胳膊喊疼,他也假装不知道,弄得四肢麻痹、五脏失调,这样的有机体还能活下去吗?同样,如果不能形成真正的共同体,一个国家也不可能稳定和强大。
美国立宪告诉我们,立国不能光看那个大而无当的整体,并以整体的名义胁迫各个部分顾全大局。相反,整体是为了部分才存在;之所以要形成一个更大的整体,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各个部分的利益。或许这也是为什么合众国不是一个State,而是多个States;所谓美国,也就是这50国家的集合体,其中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但是又选择共享同一部联邦宪法。只有当联邦的各个成员自发自愿地接受联邦宪法的统治,联邦的根基才会稳固。如此形成和运行的国家看似温文尔雅,实则具有强大的内在生命力。

教育乱象源头在计划式管制2013-6-29 12:07

张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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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认证 生于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近日,北京某地段高达32/平米的“天价学区房”引发社会热议。人们感叹如今少年求学之艰辛,素质教育之难行,择校费等现象屡禁不止……这些现象和高价学区房同出一源,根子都是义务教育的校际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不只是城乡或不同省市之间的不平等,而是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内不同学校之间的不平等。设想一下,假如各中小学校质量基本平等,上哪所学校都差不多,就近入学不就行了,还要交择校费、起大早跑老远上学做什么?之所以还有人愿意交要价不菲的择校费,少数学校附近的房价高,部分原因是许多城市不接受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近入学,但主要原因还是当地居民对附近的学校不满意,宁愿到更远、更贵、更好的学校上学。
       要批这种现象很容易。我们的讨论对象是中国义务教育的主体——公立学校。公立学校受市政府管辖,由市财政支持,因而应适用现行宪法的相关要求。宪法第33条规定了平等原则,第46条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足以表明教育平等是宪法基本要求,所有公立学校都应当在生均经费、设施硬件、师资软件等方面达到基本平等。美国内战之后,南部仍然搞种族隔离,但是由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要求平等保护,对于义务教育等公共设施也不得不实行“隔离但平等”政策。当今中国各大城市连这个要求都未必达到。即便同在“天子脚下”,北京市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学校的师资力量差别巨大。国外其实也有“学区房”一说,但远没有发展到像我们这样离谱。这种状态显然不符合宪法平等要求。
       然而,这种批评并不解决问题,因为中国义务教育的不平等主要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供需失衡造成的。各级政府固然需要更加重视教育平等,强化校际财政和师资平等,但是在目前供需失衡的情况下,即便它们严格做到了财政投入等硬件方面的平等,也难以实现师资、品牌等“软实力”的平等,你仍然会看见择校费、天价房等现象层出不穷。
事实上,你都不能说不同学校的教育质量有多么不平等,因为多数中国家长都很“功利”,他们送子女上学的终极目的不是为了“教育”,而是为了考试——考大学。我们所说的“教育质量”,实际上是以考上重点大学的学生比例来衡量的。在应试教育模式下,“好学校”的标准即能否提供扭曲孩子天性的“魔鬼训练”,早已违背了义务教育的本意。从人格自然发展的角度看,难道北京实验二小或人大附中提供的教育就一定比一所普通中小学更好吗?难道在教育部三令五申的情况下,首都各中小学的老师都提供不了像样的素质教育?然而,对于不能送孩子出国的多数家庭来说,“素质教育”固然好,但是如果不能帮助孩子考上一所像样的国内大学,那一切都是白搭。
       因此,中国义务教育问题发生在基层,但是根源在上面——是高考把每个家庭都害苦了!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含辛茹苦、十年寒窗,9年义务教育加3年高中的全部意义都凝聚在高考那两天的考卷上。一旦说起高考,人人谈虎色变,“一考定终身”、“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都是形容高考不人道的专门用语。高考制度确实有不合理乃至“不人道”之处,譬如每年只有一考,考砸了得复读等下一年;譬如在知道考试成绩甚至在考试之前就要填报志愿,第一志愿不录取就可能被其它志愿认定“不忠”而当年“踏空”……要解决这些技术问题其实不难,但是即便解决了这些问题,仍然无法消解每年高考对每一名考生的巨大压力。
由此可见,怪高考是没用的;对于中国这样的考生大国,读大学不可能没考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大学也要考试,也有“高考”,但是人家高考的压力并没有那么大,可见高考更多是问题的果,而不是因。中国高考压力来自何处?归根结底,这仍然是一个经济学问题——无非是像样的大学太少,招生规模太小,不足以吸收每年近千万考生。否则,如果中国大学也和欧美一样,大学招不满、任你挑,考试分数还有那么重要吗?考试不那么重要,考试压力又从何而生呢?因此,中国高考压力之所以大,关键在于优质大学教育严重供不应求,由此产生的竞争压力一直延伸到中小学乃至幼儿园,直接造成畸形的应试教育。
让人纳闷的是,中国发展了三十年,GDP年年突飞猛进,原先短缺的米、肉、油、布等基本物品都不缺了,有的物资如煤炭、钢材还不时过剩;惟独教育没有改善,不仅高考压力依然巨大,而且中小学应试教育的压力和过去比有增无减。照理说,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数量剧增,许多学院乃至专科学校都升格为大学,高考录取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恢复高考后的几年中,考大学基本上是十里挑一,现在全国平均录取率已超七成,京沪乃至山东、辽宁等省市更是达到90%以上,几乎人人都可以上大学,为什么今天的考生还那么十年如一日地玩命呢?
其实答案不难找,也是个简单的算术题。虽然大学数量增多,大学的财政投入、硬件设施和知识结构也得到很大提高,但是在考生和家长眼里,值得上的大学仍然只有原来那么几所,北大、清华等名校还模仿哈佛、耶鲁等私立学校的“精英教育”,压缩招生规模。全国的一百多所985211高校加起来不过几十万的招生规模,其中最好的大学又多数集中在京沪等大城市,其招生指标分配歧视和排斥外省考生。每年900多万考生在不公平的竞争规则下争抢几十万招生指标,竞争怎么会不激烈呢?
但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中国像样的大学就只有这么几所?这又把我们从经济问题带回到制度问题。大学教育就是本科那点ABC,而非前沿高端研究。中国人的智商不比世界上任何民族差,为什么连本科教育都搞不好?中国的博士毕业生数量应该世界第一,名牌大学每年向各高校输送那么多博士,难道连本科都教不了吗?诺贝尔奖拿不到不说了,为什么我们连自己的本科教育品牌都建立不起来?为什么我们的大学评价体系要把本科基础教育和研究水准捆绑在一起?
一句话,教育行政部门管得太多了,而且管得不合理。从办学准入到招生次序到财政投入,中国的教育管理不仅严重限制和歧视民间办学,而且也把公立学校分为三六九等。进入985211序列的大可养尊处优,进不了这些国家圈定的“名牌大学”就永无出头之日,以至考生仰望的大学“星空”中永远只有寥寥几颗星星。放开办学、取消歧视,你会发现北大、清华头上的固有光环消失了,它们不得不放下身段和那些名不见经传的非著名高校竞争,这样它们才有压力和动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质量;你会发现原来那些“没戏”的大学一下子看到了成为“一流大学”的希望,它们会憋足劲和北大、清华竞争,因为它们真的有机会。还有,现在欧美经济不景气,大学招生招不满,为什么不让他们进入中国办学呢?建立哈佛、耶鲁、牛津、剑桥……在中国的分校,招收中国的学生,不强过许多个北大、清华吗?这样,中国考生还愁没有好大学上吗?高考压力还会那么大吗?
真正的品牌是在自由竞争中建立的,我们从来没有看到哪个品牌能靠政府指定维持下去。企业是如此,大学岂能例外?中国经济发展了,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市场经济,经济活动自由才能产生社会活力和财富。教育没有得到发展, 是因为这么多年来还是沿用了计划管理模式。不打破这个模式,中国优质大学教育永远是“稀缺资源”,高考压力永远居高不下,素质教育永远办不起来,而各种择校费、“天价学区房”现象也必然是家常便饭。其实这些都还没什么,最要命的是这个民族将失去自己的最后希望,因为每个孩子从出生开始就注定是考试的奴隶。
保障言论自由才能实现文化复兴 2013-6-23 21:58

Culture prospers only when government respects marketplace of ideas

环球时报英文版,2013621

        Chinese academics have talked a lot about legal culture, but only a little about the general system of legal regulations on cultural activities.  There is, to be sure, som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two, but not much. Some regulations are necessary, say, for protec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eserv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protecting minority languages and so on, but they do so from a negative rather than a positive perspective, preventing destruction rather than mandating a direction.
When the government goes further and tries to positively "lead" the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it simply goes too far because culture can only develop in an environment free from government interference.  Cultural development shares the same patterns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For the past 30 years, China has been trying to implement market economy and has achieved some success, because it allows a degree of economic freedom. The planned economy simply failed because the government had no information on consumer preferences. Of course, the government needs to establish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since the market fails sometimes, but that role must remain subsidiary.
The same rule applies, with even more rigor, to cultural development. When we talk about development in China, it often means development led by the government. But this parallels the failed planned economy.  Likewise, culture cannot be planned. Once the government takes the lead in cultural development, the only consequence is that culture will wane rather than prosper.  Nowadays, what cultural brands can we proudly show to foreigners? I'm afraid there are none. But if the government opens up the cultural market and leaves abundant room for popular creativity, Chinese culture will bloom.
Moreover, the government is not an abstract concept, but a particular group of officials that represent specific interests. When the government extends its influence into national culture, it is bound to promote nepotism and special interests.  When these regulatory positions are taken by inferior people, and when critical decisions are made by people primarily concerned with their own interest, how can we expect them to do the right thing to promote cultural development?
We Chinese are a smart people, but we lack wisdom as a nation. We have long failed to comprehend and practice this Daoist wisdom: Governing a vast empire is like cooking a small fish.  In many cases the government doesn't need to busy itself with this or that, it has simply to stand aloof and leave the people free to act, then the people themselves will bring about prosperity.  Cultural development is no exception. Leave people the freedom to think, to speak and to create, and the culture of the nation will quickly become rich and robust.
And government inaction in the cultural field is not only philosophical wisdom, but also a constitutional command.  Article 35 of the 1982 Constitution dictates that citizens shall have freedom of speech and the press. In interpreting a similar clause in the First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 then Supreme Court  justice Oliver Wendell Holmes appealed to the theory of the "marketplace of ideas." Culture will not prosper until this market of ideas is respected by the government.

The author is a law professor at Peking University. The article was based on his recent speech at a symposium organized by the Law School,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opinion@globaltimes.com.cn

[转载]致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公开信

 (2013-08-17 17:00:17)http://blog.sina.com.cn/s/blog_d8689d1f01019zlp.html

王少光律师


支持周泽、金星等律师
关于呼吁上海市人大代表
不提名不投票选举崔亚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
   
尊敬的上海市人大代表:
我们是全国部分关心国家法治建设的公民。我们了解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13417日决定崔亚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崔或于不久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被提名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由上海市人大代表投票选举。我们为此感到十分忧虑。
我们认为,崔亚东不符合高级法院法官的任命条件,于德于才都不适宜担任高级法院院长职务。为维护《法官法》的尊严及司法机关的权威,维护多年来国家法治建设的成果,我们谨呼吁你们——上海市人大代表,本着对上海市人民负责、对国家法律负责的态度,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上,不提名崔亚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不投票选举崔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一、崔亚东不符合《法官法》所规定的担任高级法院法官的专业要求。
《法官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担任法官须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但是,我们仔细查看崔亚东的公开简历,发现他“19849月至19867月,在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中文系干部专修科学习,19928月至199412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6月至19996月,在安徽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这些进修或者函授学习的含金量姑且不论,至少是没有半点法律专业背景的。而且,其也没有任何在法院或者检察院任职的工作经历,更没有在高等院校或者研究机构从事法律研究工作的经历。
显而易见,崔亚东没有担任高级法院法官的资格,更遑论院长一职。而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其担任代理院长的决定,是明显错误的,是没有尽到监督和审查责任的错误决定,是违反《法官法》的错误行为。对此,你们可以提出撤销该项任命的议案,动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撤销该项任命。
二、崔亚东不具备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政治、业务和品行条件。
《法官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担任法官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但是,崔亚东才离开贵州省公安厅长位置,即有该单位几十位干部职工实名举报其巨额贪腐,指其在公安厅经适房项目建设、招待费用使用、省厅招待所经营等方面存在以权谋私的严重问题。在这些可能涉及犯罪的举报线索调查清楚之前,崔亚东显然不具备担任法官所应具有的良好的品行。
崔担任贵州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贵州公安系统打黑工作中的黑打问题特别突出。尤其是贵阳黎庆洪涉黑案(又称小河案)中,崔亚东操纵公、检、法,制造数十人含冤的重大冤案,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其中,现已被宣告无罪的黎庆洪的父亲黎崇刚,在黎庆洪案第一季被崔操纵的贵州公检法治罪,后在贵州省高院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撤诉的情况下,又被崔亚东领导贵州省公安厅以9项罪名追诉,最终在全国近百名律师参与辩护,对黑打进行充分揭露的情况下,侥幸被判无罪。贵州黑打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
在上海市法院系统爆出法官嫖娼丑闻之后,作为高级法院代理院长的崔亚东,非但没有认真、诚恳地带领上海市法院系统深刻反思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反而将社会各界的批评监督毫无根据的指责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上海党政干部队伍的攻击,引起舆论更大范围的批评。这充分反映出崔亚东不能正确认识问题、不能正确看待舆论监督的认识水平,反映出其根深蒂固、陈旧迂腐的专政对敌思维。
显而易见,崔亚东在试用期的表现已经表明,其完全不具备在中国最开放、最发达的城市担任高级法院院长的政治及业务素质,不可能推动上海司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崔亚东,不具备法官应该具备的谦逊、平和的人文素养,不宜担任高级法院院长。
从崔亚东在贵州黑打及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中的表现,以及崔最近被贵州省公安厅干部职工联名举报的问题来看,长期从事公安工作,担任公安部门和政法委领导的崔亚东,身上充满着专横、跋扈气息,而缺乏法官应该具备的谦逊、平和等人文素养。
公安战线也有精熟法律、具有极高法律素养的优秀人才。但很遗憾,崔亚东显然不是。让一个没有任何法律专业背景的警察负责人直接担任高级法院的大法官,这势必会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产生负面影响。在国际上也是少有的奇闻。
我们坚信,随着多年来司法系统专业化建设的推进,上海市司法系统,甚至仅仅是法院系统,就有足够多的优秀人才可以胜任高级法院院长的职务。完全没必要也不应该强人所难,让一个完全不具有候选人资格的人选来挑此重担。
在此,我们怀着对法治中国的信仰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郑重呼吁上海市人大代表:
不管是于法于理,还是出于地方权力机关、立法机关的法定职责,你们都有责任严格依据《法官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要求,不选举崔亚东担任高级法院院长,并撤销常务委员会对其代理院长的任命。这不仅是对上海人民负责,也是对国家法治建设大业负责。

    呼吁人:
             律师       律师
             律师   虞仕俊    律师
        胡贵云     律师    程福如  律师
        袁永坤     律师    张科科   律师

陈建刚     律师      梁小军      律师
曾维昶     律师              律师
李金星     律师      李金东      律师
斯伟江     律师              律师
韩国权    律师      迟夙生   黑龙江  律师
杨学林     律师              律师
刘志强   西  律师      周立新      律师
赵永林     律师      王全璋      律师
周建平     律师      李贵生      律师
王宗跃     律师      王耀刚      律师
       律师      房立刚   陕西   律师
 刘  源   广东  律师      王誓华   北京   律师

《国际歌》歌词

 (2013-08-23 17:45:28)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真理而斗争!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奴隶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
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
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得通红,
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
是我们劳动群众。
一切归劳动者所有,
哪能容得寄生虫!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他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压迫的国家,空洞的法律,
苛捐杂税榨穷苦;
豪富们没有任何义务,
穷人的权利是句空话;
受监视的“平等’呻吟已久,
平等需要新的法律,它说:
“平等,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矿井和铁路的帝王,
在神坛上奇丑无比。
除了搜刮别人的劳动,
他们还做了些什么?
在这帮人的保险柜里,
放的是劳动者的成果。
从剥削者的手里,
劳动者只是讨回血债。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国王用谎言来骗我们,
我们要联合向暴君开战。
让战士们在军队里罢工,
停止镇压离开暴力机器,
如果他们坚持护卫暴君,
让我们英勇牺牲,
他们将会知道我们的子弹,
会射向自己国家的将军。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




如何界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13-8-11 23:31 阅读(2236)

张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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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认证 生于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最近,北京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拘留了许志永博士等16位“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让人联想起最高检察院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通知》。该通知一方面要求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环境污染、破坏能源资源以及火灾、矿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涉及的犯罪案件。这些犯罪活动会产生明显而严重社会危害,检察院确实需要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予以有效打击。另一方面,《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坚决打击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进行的非法集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与公共场所秩序等犯罪活动。对于实施间谍、策反、泄露依法正当定密的国家秘密等损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固然应依法打击,但是为了和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等宪法目标相适应,有必要严格解释“颠覆国家政权”、“非法集会”、“扰乱社会秩序”等宽泛概念,否则不仅会损害公民的宪法权利,而且也和建设平安中国的理念背道而驰。
《刑法》第二编第一章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第105条惩罚“组织、策划、实施”或“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条的定义,“危害国家安全”属于行为罪,譬如“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里的“颠覆”、“分裂”、“推翻”都是指代行为的动词。只有策划武装暴动、从事间谍活动、泄露国家秘密等实际违法活动,才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当然,《刑法》第105条把罪名扩大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造谣、诽谤等言论,但是这种扩大化必须谨慎对待
要指控某种言论方式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必须证明言论带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意图,而且确实有可能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的事实。这是因为第105条的目的不是限制言论,而是制止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如果煽动言论确实会引发颠覆行为,那么可以依法禁止,但是如果无限扩大,则很容易将针对政府的正当批评上纲上线,作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言论而加以打击压制,从而践踏宪法第35条与第41条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批评建议权。宪法之所以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并特别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正是因为言论自由对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值得强调的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日常机制不是动辄适用《刑法》惩罚敢言公民,而恰恰在于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这一点对于一个泱泱大国尤其重要。当今中国社会种种不稳定因素的最大来源,莫过于不受控制的公权滥用。迄今为止,中国治理官员腐败的主要机制是自上而下的组织控制。然而,中国这么大,地方这么多,层级这么复杂,一个中央很难盯得住每一个省部级高官,一个省则很难盯得住下属的各个市、县、乡镇官员……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效率有限,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又出于种种原因无从发挥作用,贪污腐败、滥用公权自然变得肆无忌惮。
幸好,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兴起,公民言论对于政府监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许多贪腐行为正是通过网络等途径揭发出来,为自上而下的法纪监督提供突破口。然而,如果罗织罪名惩罚言论,那么公民言路和社会监督将被彻底堵死,贪官污吏又将横行无忌,及至民怨沸腾、震动中央,则早已对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进而为更加剧烈的社会动荡积累隐患。由此可见,如果不能严格界定“危害国家安全”领域的罪名,那么该法的不当适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恰与保护国家安全的初衷背道而驰。
同理,《刑法》第二编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罪”也应该受到严格解释。其中第290条规定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而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是指“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如果只是聚众,但是情节不严重,并未导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无法进行”或“造成严重损失”,则不足以构成“扰乱社会秩序”,不应随意适用《刑法》,否则亦有违背宪法第35条的言论自由之嫌。如果公民聚集只是为了表达某种诉求,并未冲击政府、阻碍交通或以其它方式影响他人的工作和生活,那么就应该让他们把话说出来。既然公民聚集实际上并未扰乱公共秩序,压制言论不会在任何意义上改善公共秩序;恰好相反,它只能激化民怨、纵容腐败、加剧官民矛盾、制造新的不稳定因素,最后实质性地损害公共秩序。
与此相关,《刑法》第291条规定“非法集会罪”,适用于“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参照前条“扰乱社会秩序”的理解,其构成要件应包括“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如果只是未经许可集会,但是并未造成任何严重损失,则不能构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非法集会”的罪名亦不能成立。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公民集会是现行宪法第35条保护的表达自由之一,并不属于法律通常可以限制与惩罚的行为范畴,因而适用《刑法》惩罚集会须慎之又慎。在一般情况下,和平集会是理性表达公民诉求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小规模的集会不会造成任何严重的社会后果,因而并不能构成以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为要件的“非法集会罪”或“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更不可能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目前有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集会是“行动”,因而和一般言论之间存在本质界限。公民一旦集会,就算构成“行动”了,有关部门就能依据《刑法》严厉打压。这种理解显然不符合宪法第35条的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显而易见,集会、游行、示威是和言论、出版并列的,都是广义的“言论”或“表达”的一部分,都作为广义的言论自由受到宪法保护。当然,如果集会过程中出现骚乱、纵火、攻击等暴力事件,则早已进入行动领域,国家有权力也有义务依法禁止。但和平集会显然是言论,即便法律程序上有瑕疵也不能动用《刑法》处置。
《刑法》第291条要求集会依法律规定申请许可,未申请或未获得许可的集会即为“非法集会”。申请许可确实是合法集会的法定条件,几乎所有法治国家都有类似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集会在不影响他人工作、交通、休息的前提下和平有序地进行,而非变相剥夺集会自由。审批者不得因为自己不认同集会所要表达的观点或出于对公民聚集的莫名恐惧而拒绝批准,否则即构成审批权的滥用。这是为什么在法治国家,集会许可申请只是一道程序。审批者只能对集会的时间、地点、方式行使程序审查,而不得对集会的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凡是没有暴力倾向的集会都会被批准,因而集会也是公民和平表达诉求、聚集人气的常用方式。我们甚至可以说,一个社会越是井然有序,公民集会越是家常便饭。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国各地的公民“散步”等活动之所以成了“非法集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地方有关部门视正常集会为洪水猛兽,极少批准公民的集会申请;拒绝批准千篇一律以集会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为由,但从不具体解释理由,往往甚至连一纸决定都没有,而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法定期限内不答复的视为批准。可是一旦公民上街,则又出动警力打击“非法集会”,如此行事不仅不能维护真正的公共秩序,反而人为激化社会矛盾。由此可见,适用《刑法》第291条不能简单以集会是否“非法”为依据,而要重点考察集会是否构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尤其要审查有关部门对集会申请是否依法行使了许可审批权。
总之,实施《刑法》是公安与检察部门的职权,但是要恰如其分地行使这一重要职权,必须首先建立尊重宪法的职业习惯,因为宪法第35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才是实现社会平安的主要路径。《通知》要求依法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犯罪,严肃查办有关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这个期许固然可嘉,但是根据近年来的经验教训,这个国家的腐败渎职光是靠检察院是查不过来的。尤其在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大环境下,许多官员贪腐等职务犯罪都是靠民间爆料才得以揭发出来。如果堵塞各种形式的民间言路,甚至动用《刑法》惩罚热心公益、富于良知、勇于表达的责任公民,那么结果只能是让天下君子寒心,各路小人则更加有恃无恐,而“平安中国”就很难实现了。
�� + � � �a �`a ��的时候摧毁了宪法,让它权威扫地,那在自己弱势的时候又如何指望得上宪法的保护呢?宪法形同虚设,各种势力即回到无法无天、各自为战、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这种状态能对谁有利呢?强行占有的既得利益能永远维持下去吗?美国立宪者的高瞻远瞩正体现于其拒绝短期诱惑,自觉接受宪法统治。
千虑一失,美国立宪者再远见卓识,也有自己的盲点。惟一致命的盲点就是蓄奴问题。当然,联邦立宪时,它已经成为南北斗争的焦点,最后通过一种妥协安排暂时平息纷争,但是这并未实质解决实质问题,并成为日后宪法危机的隐患,以至不得不通过一次内战终结问题。奴隶问题显示了立宪者的局限性。华盛顿尚且在去世前释放家奴,杰弗逊到死也未把自由还给自己的奴隶,南部奴隶主则出于贪婪要把奴隶制永远进行下去。一旦一个社会中的一部分不被当人对待,而是和牲口一样任人摆布,他们不仅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且也无法控制自己主人的贪欲。然而,沉睡的人性终将觉醒;当时可以剥削奴隶的血汗,但是到他们起来的那一天,美国该怎么办?立宪者未能克制不正当的短期诱惑,致使宪法这部社会契约差一点被蓄奴纷争撕裂,也为美国社会留下困扰至今的无穷后患。
    美国立宪的经验或教训在于,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强势,也没有绝对的弱势。就和再弱的国家也有一定的反抗能力一样,再弱的群体也有自己的报复手段。我们不尊重农民的权利,设置种种不正当的规则歧视这个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对此无可奈何,却可以用同样不负责任的行为给城里人输送有毒的大米、蔬菜、猪肉……一旦陷入相互投毒、以邻为壑的丛林状态,谁都别指望自己能维持强者姿态全身而退,剩下的出路就是逃亡。或者,我们也可以像美国立宪者那样,走到一起为自己立约,永远告别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
美国立宪启示之一:用宪法保护既得利益 2013-8-24 17:17
美国传记女作家凯瑟琳·鲍恩的《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生动刻画了1787年联邦立宪的细节,故事娓娓道来,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很有看头。放在中国,各种利益错综复杂、互不相让,恐怕早就崩盘了,但是美国立宪者竟能克服重重困难,最后成就一部联邦宪法,维系了美国社会两个多世纪的自由、繁荣和稳定,美国因此成为世界第一强国,而今天这部古老的宪法依旧生机盎然,确实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不过要说美国立宪是“民主的奇迹”,多少有点误导。事实上,原书的书名是《费城奇迹》,并无“民主”二字。1787年,美国立宪者在费城开会,制定了这部联邦宪法。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是促进民主吗?固然,美国立宪者那个年代就已经明智地看到,民主是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大趋势,因而不得不顺应这个不可逆转的潮流,但要说他们是美国民主的“推手”,那就大错特错了。恰好相反,这批人是最典型的既得利益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富二代”、“官二代”。华盛顿毫无疑问是美国第一“大地主”,当时拥有土地最多;起草《独立宣言》的杰弗逊够伟大,但他也是奴隶主。虽然杰斐逊领导的“反联邦党”替小农们说话,主张以独立后的各州为单位建立小型民主国,但是他们在费城会议属于极少数派,对联邦宪法的制度设计也没有多少影响。占主流的联邦党代表大地主和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联邦立宪的目的正是为了遏制地方草根民主的盲动,保护他们的财产和利益。
在这个意义上,联邦立宪与其说是“民主的奇迹”,不如说是“反民主的奇迹”。美国立宪者希望通过建立联邦宪法,给这个新生的民主政体立个规矩。我相信,即便不成立联邦,美国民主也会如火如荼地推进下去,说不定各州民主发展得比现在更好。事实上,不少人指责联邦政体实现了立宪者的“阴谋”——遏制地方民主的发展。不过民主固然好,一旦不受控制,你可能很快会看到,民主权力也会滥用。假如没有联邦,说不定美国某些州今天还保留着奴隶制,几乎可以肯定某些州仍然禁止妇女堕胎,同性恋更是犯罪……换言之,即便民主政体真正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多数人也会利用不受约束的权力对少数人搞“暴政”。当时,有些州的议会代表穷人利益,取消债务契约的法律效力;议会可以通过一部法律,把以前的债务一笔勾销,两年前别人欠你的钱突然不算了。这样的做法让美国立宪者很害怕,他们起草的联邦宪法对各州限制不多,但其中有一条就是明确禁止取消债务。这样才能消除这些大财主们在这个国家生活的后顾之忧。
作为既得利益者,美国立宪者通过制定联邦宪法来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堪称“奇迹”,因为既得利益哪个国家都有,但是有这种境界的既得利益者实在不多。反观我们的“官二代”、“富二代”,有哪个想过用宪法来保护自己既得利益?有哪个不想趁着自己还在位的时候拼命捞钱?捞得差不多就办护照、转移资金,然后把老婆孩子送出去。逃亡显然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他们根本没想在这里待下去,所以他们对这个国家也不会采取负责任的行为方式。美国立宪者刚到美洲两三百年时间,大概没有什么地方可去,还是要生活在美洲这片土地上,其所作所为必须对自己和子孙后代负责。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负责任的行为方式莫过于为它设计一种宪政制度,让公权力受到有效约束,让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得到有效保障。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世世代代幸福生活下去。
在决定何去何从的历史关头,美国很幸运地涌现了这么一批“高尚”的既得利益者。他们没有逃避自己的历史责任,没有固执地抗拒民主的潮流,没有迫不及待地把特权变现为财富……在他们面前,一个生机盎然的崭新政体正在形成。在这片尚未开发的处女地上,种种制度试验正在等待他们,联邦制、分权制衡、司法审查、政党民主……这些都是前无古人的世界创举。他们充满自信地接受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为美国联邦立宪,最后不仅理智地守护了属于自己的正当利益,而且理所当然地彪炳史册,成为历代景仰的“国父们”。当然,“国父们”未必预料到美国宪政日后的发展,譬如他们或许从未想到为祸惨烈的“朋党之争”竟能成为大众民主的主要引擎,或堕胎和同性恋居然通过联邦最高法院的一纸判决而成为一种宪法权利。但是不管社会变革的“酒”换了几轮,宪法这只“瓶子”没有变,并且仍然在为后人的发明创造提供丰富的想象空间。这无疑是伟大的成功。
这批“高尚”的既得利益者见证了美国文化的成功——更准确地说,英国文化的成功。美国在许多方面都“背叛”了英国,不仅对自己的母国发动了“独立战争”,而且制定了成文宪法——这也许是最大的“背叛”,因为英国至今还没有一部成文宪法。但在根本意义上,美国文化是对英国文化的承袭和发展,立宪者卓尔不群的素质也正是在这种文化下形成的。英国文化有一种特质,那就是既得利益者比较内敛自律。你看英国王室的那些公子哥们,也算是纨绔子弟,但是个个温文尔雅、举止得体,就是没有李刚的儿子或李天一这么飞扬跋扈的。这首先是由于王室现在大权旁落,早已是不干实事的“虚君”,却享受着纳税人买单的荣华富贵,不能不“夹着尾巴做人”;万一什么花边新闻被“狗仔队”抓住穷追猛打,政治地位相当脆弱的王室可丢不起那个脸。
即便是实际掌权者又能如何?且不说现代官员受民意制约,不敢造次,传统的英国贵族没有那么多制度性约束,但其所作所为也还是比较自律的。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比较了他那个时代的英国和法国贵族,得出的结论是英国贵族掌握实权,却体恤百姓,因而得以长期执政下去;法国贵族则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实际统治权,也正是因为此而不自信,拼命死守既得利益,把税负转嫁给社会底层,最后反而成了革命的对象。因此,英法两国代表了两种模式:一种是既得利益者竭泽而渔,一副惶惶不可终日的末世心态;一种是既得利益者谦恭自律、理性克制,以此换取执政地位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美国立宪者们无疑继承了英国模式,并更上一层楼,通过联邦立宪使自己的利益获得成文宪法保护。美国人非常看重自己的宪法,说他们把宪法当作自己的“信仰”也不为过,但是千万别以“坚定的共产主义”套路来解读他们的信仰。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概括得很准确,美国人是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假如和自己实际利益无关,他们才不会费九牛二虎之力制定一部联邦宪法;他们之所以立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长远利益。其实宪法不仅约束了新兴民主力量,也约束了既得利益者,因为宪法规则是抽象的、共同的、普适的。一旦确立了有效的规则,既得利益者岂不是自己也不能肆无忌惮地逐利?然而,这正是美国立宪者的深意所在。在他们眼里,薄熙来、刘志军、谷俊山等中国贪官一定是活腻了,才会如此无节制地滥用公权、鲸吞国库、招摇过市,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并因此葬送自己的锦绣前程。事实上,他们的非理性也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一旦落入没有制度约束的欲望陷阱里,自恋和贪婪让人变成了疯子,种种末世疯狂也就见怪不怪了。
美国立宪的目的正是为公权力立规,使之不会成为令人疯狂的诱惑,使社会得以回归健康正常的生活,每个人都能在平静中追求毕生的幸福。他们这么做与其说是拯救了民族,不如说是救赎自己。
美国立宪启示之二——国家是谈出来的 2013-8-20 22:03
不消多说的是,美国立宪在制度史上是一个奇迹。这当然首先体现在它是近代立宪的第一个国家,所以许多制度是它的首创,此前这个世界上还从来没有过,或只有理论上的构想。譬如三权分立是法国人孟德斯鸠系统提出,但第一次将其付诸实施的是美国人。美国立宪者当时很认真,专门找了一位法籍设计师绘制华盛顿特区的设计图。三个最高权力——国会、总统、最高法院——都按当时的标准(那时还没有汽车)隔离得足够远,保证它们之间不能相互串门,完全不像我们现在的纪检和反贪局同一座大楼挂两块牌子,或市委市政府在同一个大院。联邦制则是美国人自己的独创,等于是立宪者自己绘制蓝图,然后认真按照设计去做。联邦制也许实施得过于成功,以至可能过度助长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抑制了左翼势力的正常发展,造成美国比其它西方国家显得更。不论如何,像美国人这样一板一眼地实施一种理性设计的制度,这在人类历史上不仅是前无古人的,而且也少有来者。
    然而,美国模式并不是像《独立宣言》说得那样不证自明、一致通过的。费城会议有各类利益集团的代表参与,而对于他们来说,每一种制度都带有特定含义,不是对这个就是对那个利益集团更有利。因此,几乎每一个立宪的关节点都充满了争议,其中有两次险些让联邦立宪流产。一次是人口大州和小州代表之间的争执,而且各自都发布过自己的立宪方案。按当时的标准,弗吉尼亚就算大州,因而发表了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代表联邦党的利益诉求;小州则发表了《新泽西方案》,代表反联邦党的利益诉求。当时没有人会反对法治,而国会是立法机构,国会议员多数通过的立法就是统治国家的法律;谁在国会中占多数,国会制定的法律就对谁有利,因而大小州在新联邦的国会构成上相持不下。
大州人多,希望国会以人为本,按人口比例计算各州代表人数;小州人少,希望国会以地为本、代表地区利益,各州选派平等数量的代表。两边吵得很凶,以至不得不一度休会。幸好,后来双方达成大妥协”——既然互不相让,不妨建立两个国会:其中一个代表人口,人口多的州代表名额就多;另一个代表地域,各州平等两票。这就是美国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的由来。在英国,上下两院格局是从国王贵族平民之间的利益斗争形成的;在美国,则是从大州和小州之间的利益斗争形成的。小州还不放心,硬是在联邦宪法第五条规定的修宪程序塞入一款,要求参议院的各州平等代表永远不得修正,成为美国宪法中惟一的永久条款
    另一次危机是南部和北部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的,也是围绕众议院的代表数额。南部蓄奴、北部废奴,但是在代表名额分配这个关乎切身利益的制度设计问题上互换角色,颇为讽刺:北部主张南部既然认定黑奴不是人,因而黑人不得包含在选民基数内;把奴隶当成财产的南部奴隶主此时却一反常态,坚持每个黑奴都是完整意义的,应不打折扣地算在选民基数内。南北僵持的结果是达成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妥协,把黑奴算作3/5个人!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五分之三条款。虽然它已成为美国宪法的污点,但是这个污点确实化解了当时很致命的南北分歧,至少使立宪得以顺利进行下去。
因此,美国联邦因为成功立宪才建立起来,而联邦宪法是各方利益谈判谈出来的;如果谈崩了,制宪代表统统回家,一切又回到制宪前的松散邦联,联邦作为一个统一国家即不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美国是1787年立宪那个时候“谈”出来的,而不是像我们这样总是“打”出来的。要换成中国,一旦各方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恐怕早就各自回家招兵买马,准备战场上见了。我们的立宪谈判似乎还没有谈成过,无论是清末的保守派、改良派、革命派,还是民初的国民党和袁世凯,或是抗战之后的国共谈判,每次都是功亏一篑,最后从谈判桌走向战场,用枪杆子解决本来应该用选票解决的问题。由于利益分歧,谈判注定是难事。如果双方没有妥协的精神、宽容的雅量、摒弃前嫌的气度,谈崩是很正常的。美国立宪屡次遇险而临危不乱,每次总能通过制度妥协而化险为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最大的“奇迹”。
美国立宪谈判之所以能成功,当然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其中包括几大利益集团的相对均势、开明温和的主流价值取向、法治文化的普及、激进群体的边缘化等。如果利益集团的力量对比悬殊,那么强势(或自认为强势)的群体就没有兴趣和弱势群体谈判;到项羽“四面楚歌”的时候,刘邦还和他谈什么?不过,绝对的均势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便均势客观存在,当局者也可能误判形势、过度自信,自以为掌握优势而拒绝谈判。譬如抗战结束后,蒋介石听信国民党高级将领的乐观估计,以为三月之内就能“搞定”共产党,所以急匆匆发动内战;早知道是后来这个结果,还不赶紧坐下来和谈?由此可见,客观社会结构固然是立宪条件,但决定性的内因还是习惯性的政治思维。如果遇到难以化解的分歧,第一反应就是“打”,那么无论社会权力和资源如何分布,不同利益集团是很难有耐心坐下来谈的。
前面提到,美国在立宪模式上反叛了英国的不成文宪法传统,但在宪政精神上还是继承了英国遗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谈判与妥协的政治文化。其实,要说英美走了立宪改良道路,法国走暴力革命道路,不免把复杂的历史过分简单化了,因为英国在漫长的立宪之路上也没少打仗。国王以为君权神授、自享天命、为所欲为,征兵赋税、要钱要人全然不和贵族商量,所以不得不通过战争驯服桀骜不驯的最高权力。但是这样的国家打仗也不一样,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消灭对方,而是为了让他接受法律的约束。1215年的《大宪章》就是这样出台的。当时,大贵族联手打败了约翰王。在中国,胜者早就把他杀掉,自立为王了;或贵族之间谁也不服谁,再彼此之间兵戎相见,直到决出最终的胜者为止。但是英国贵族既没有杀约翰,也没有废君制,而是迫使他签署了《大宪章》。虽然他自己又出尔反尔,后来的君主也常不认账,以至频频引发战争,但是战争的焦点从来是立规矩,而不是谁当王。1689年,英国人最后找来了远嫁荷兰的玛丽公主和她那不懂英语的老外丈夫联合执政,彻底架空王权、坐实虚君,这才永远结束了权争,从此走上稳定的立宪政治。
英美立宪之所以能发生奇迹,当然并非只是因为他们的宪法意识特别强。前篇开始即强调,之所以要立宪,是为了保护利益,不过是长期而非短期利益;如果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琢磨立宪这等徒劳无功的事儿干嘛?打出个新主来,然后利益分赃就得了。这基本上是猴群的规则。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说,美国人是理性的利己主义者;他们会和他人合作,不是想当雷锋,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己的长远利益。
在他们眼里,中国官二代富二代的种种百无聊赖、飞扬跋扈、不顾一切争权夺利、竭泽而渔式的巧取豪夺,以至招致社会强烈嫉恨亦在所不惜,只是折射出一种末世疯狂,一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健康、非理性人生心态。在这些人的脑子里,人生只有一个权或钱字,却不知道财富的边际效益其实是随着其增长而迅速递减的。刘志军名下有374套房产,再多一套房子对他来说又算得上什么?谷俊山家中被搜出一万瓶茅台,即便喝出肝癌、胃穿孔也喝不完……如此肆无忌惮、招摇过市,直至锒铛入狱、身败名裂,一切贪腐所得化为乌有,只能乞求组织高抬贵手,让自己在囚牢里苟延残喘。一辈子苦心经营,竟落得如此下场,这些人究竟图个什么?一般人真的看不懂。在美国立宪者看来,这一定是一个彻底失衡的权力体制造就的疯狂人格。一个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企求一生平安,快乐细水长流,但是如果权力失控,就会让掌权者发疯;一旦掌权者陷入疯狂,整个社会都将为之遭殃。如果刘志军、谷俊山之流在监狱里反省自己的悲剧人生,如果他们被给予另一种选择——立宪政体不会给他们那么多的机会、诱惑和疯狂,但是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度过平淡而有尊严的一生,不论掌权与否,我相信他们会选择立宪。这就是理性自私的美国立宪者的高瞻远瞩之处,他们至少用不着进了监狱再来思考这些问题。
一般认为,利益似乎总是分化的,甚至是矛盾对立的;工人和资本家、农民和地主老财不共戴天,有什么好谈的?这就错了,利益恰恰是永远可以妥协的。合作几乎总是比不合作带来的共同利益更多,剩下的问题是如何分配利益,这就需要谈判;即便达不成妥协也要和平相处,总比相互残杀要好。美洲立国是有利益基础的,因为原先那个松散邦联搞了几年,被证明不管用,不能提供稳固的国防、统一的外交、没有地方壁垒的共同市场等诸多利益。联邦立宪对各州都有好处,只是有的好处多一点、有的少一点。这就需要坐下来谈,这就要看受益较多的利益集团如何推销自己的制度方案;如果什么好处都是自己的,对方肯定不干,这样就谈崩了。与其如此,不如妥协,放弃一些利益,让对方也觉得有利可图,才会接受折中方案。这样的立宪方案实际上就是帕雷多最优设计。在不经意的讨价还价中,一个对于全体国民最优的宪法结构就自然形成了。
对我们来说,美国宪政的最大奇迹就是一个原本不存在的超级大国可以从谈判中腾空出世;要建立和维持一个大国,原来并不需要凭借武力,武力形成的统一反而是不稳定的。谈判往往是艰难的,结果是未知的;如果谈崩了,那么一切回到原点。如果对费城会议提出的方案不满意,任何州都可以选择退出,今天看到的美国就不存在。这个结果对于美国立宪者来说是完全可能的选项,他们并未预先设定一个统一国家的必须存在。换言之,问题不是某个州为什么不加入联邦,而是凭什么要它加入联邦?就和一个单位要留住某个杰出人才一样,问题成了你能为他提供什么让他留下?美国立宪者的最终答案:良好的制度。众口难调,各州的自由选择对立宪者施加了最大压力——方案不到位就走人,而费城会议最后出炉的方案确实是当时最好——至少最不差——的宪法设计。这不是哪个一流宪法学家的成果——那个时候还没有宪法,所以也不可能有宪法学家。很简单,秉持一条原则,君子动口不动手;大家只能谈,不能在要不要国家这个问题上动武,那么最后出世的方案——如果能出世的话——必然是各方接受的,因而也是对于这个国家最好或最不差的。
联邦立宪的过程可能很艰难,但是一旦形成之后,这样的国家是很统一、很稳定的,因为所有的分裂因素都在谈判过程中化解掉了,最后达成的方案是各方都愿意接受的,还分裂干什么呢?如果宪法生效后,仍有地方要独立,那么人们自然就会问,当时并没有逼你加入,你干什么去了?当然,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完全消灭分离主义者,美国也有人主张地方独立,甚至有的一家人就要求建立一个独立国家,但是谁在乎他们呢?他们是不构成任何威胁的极少数,他们有完全的言论自由,只是听众寥寥、不成气候。美国之所以高度统一,不仅因为统一的美国是谈出来的,而且谈判、协商、相互尊重、地方自治正是美国宪政的精髓。生活在一个处处受到尊重的国家,还有什么理由要分离出去呢?
在很大程度上,欧盟立宪在复制美国的立宪过程。这个过程漫长而艰难,也许最后也未能产生一个欧罗巴合众国,但是欧洲立宪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步都经过充分的谈判、协商、达成共识,每一项一体化进展都是所有成员国合意的产物。我们或许认为欧洲统一的步履太慢,但是他们从不担心现有的联盟会有分裂的危险。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是打出来的,那么这样的国家统一往往是脆弱的,因为如果统一必须建立在武力的基础上,那就表明被镇压的那部分人是不愿意入伙的;既然不可能彻底消灭,他们就成了天然的分离主义者。诉诸武力还表明,国家宪法制度的设计未必对所有地方或族群最优,因为地方并没有用脚投票的自由,设计者也没有谈判压力,无需设计一部让各方满意的宪法——反正不论满不满意,你走不掉,这是大前提,不然就对你扣帽子、打棍子。既然有的利益照顾不到,那么不满意的人群就会形成不稳定因素,甚至与分离主义合流。事实上,当我们用国家统一民族大义这套大道理压制不同意见的时候,我们只是以这个社会一部分人(也许是多数人)的利益压倒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这样的国家是注定不会太平的。这个国家也不太可能真正强大,因为内耗无所不在。既然它的习惯是注重整体、忽视部分,部分有什么想法和感受是不重要的。但整体是什么呢?整体不就是一个被某一个部分控制的那个名头吗?最后的结局往往是这个国家的某一派人、某一群人获得压迫其他人的合法性,而这样的国家虽然带着国家的名号,甚至有一部宪法,但它不是一个共同体,而是一群离心离德的乌合之众,随时都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
相比之下,谈判看起来很文弱,但在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国家却是很强大的,因为它的宪法有能力及时消化内部不和谐因素。美国立宪过程不仅建立了一个国家,而且为这个国家后来的整个发展历程定型。它确立了一种处事方式,那就是谈判、妥协、立约。它向我们显示如何通过谈判建造一个正当的国家,一个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共同体。联邦宪法的具体条款正是美国宪政精神的体现,它们构建了一个相互关联的共同体,并使得这个共同体的各个部分都能协调得很好;哪个部分发生不适,马上就会发出求助信号,吸引整个共同体的注意并及时消除造成不适的根源,就和一个人的身体某部分发生疼痛,就会去解决那个部分的问题一样。但是如果一个人的大脑自立为王,胃疼了报警,他说没事;胳膊喊疼,他也假装不知道,弄得四肢麻痹、五脏失调,这样的有机体还能活下去吗?同样,如果不能形成真正的共同体,一个国家也不可能稳定和强大。
美国立宪告诉我们,立国不能光看那个大而无当的整体,并以整体的名义胁迫各个部分顾全大局。相反,整体是为了部分才存在;之所以要形成一个更大的整体,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各个部分的利益。或许这也是为什么合众国不是一个State,而是多个States;所谓美国,也就是这50国家的集合体,其中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但是又选择共享同一部联邦宪法。只有当联邦的各个成员自发自愿地接受联邦宪法的统治,联邦的根基才会稳固。如此形成和运行的国家看似温文尔雅,实则具有强大的内在生命力。
如何重建尊严2012-5-14 10:50

张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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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认证 生于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北京晨报》陈辉/

重建我们的尊严
 尊严,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字眼。因为回望历史,是服从与专制的记忆,遥望未来,是权利社会的召唤,两方面似乎都没有为尊严留下话语空间。

面对传统,我们一直在推倒,一直在重建,当我们不得不生活在一个“舶来的社会”中时,我们才痛彻地感到,太需要一种精神力量来支撑行动,太需要一分经验智慧来启迪心灵,太需要一幅人性的图景给我们勇气。

这是一个多元的时代,又是一个充满疑惑的时代,心中的未来无限遥远,脚下的路如此漫长,张千帆先生试图拓展一个崭新的方向,在他的新著《为了人的尊严》中,他努力挖掘中国传统中的尊严思想,并以此为核心构建新的道德与政治理论,在他看来,尊严理念不仅仅是建造中国宪政大厦的起点,也是沟通中国与世界文明的桥梁。

其实,人的尊严并不是个新话题,而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程,逐步嘹亮起来的声音。然而,究竟如何重建我们的尊严,如何张扬起人的价值,如何让发展能始终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方向……凡此种种,正拷问着我们的时代,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张千帆先生。

不太满意“新儒家”
北京晨报:在您的新作《为了人的尊严》中,试图深入挖掘中国传统的内核,但世界上所有文明在内核上不都是相似的吗?追寻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何在?

张千帆:因为中国人对自己的传统有天然的亲近感。自1905年废除科举以后,儒学的根子被斩断了,传统文化只能靠潜移默化的东西来传承,比如社会习俗、言传身教等。这些对国人的成长多少还是有影响的,但是大部分儒家道德已经在历次运动中丧失了。人类的基本道德伦理确实是共享的,不随时代改变而改变,但各国道德文化还是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中国人的心中,儒学与基督教、犹太教不可能真正等量齐观。
       不过我下面也要讲到,儒家学说具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经过现代化之后,我相信它可以为各种文明所认同。我甚至认为,西方人身上也时常闪现儒家的尊严精神,而这种精神在许多国人身上却消失了。

北京晨报:您在西方留学多年,学习西方哲学、文化、政治学等,为什么反而对中国传统文化这么有兴趣呢?

张千帆:我的博士专业是政府学,留学期间主攻政治理论、公共选择和社会科学方法论。不过我所在的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对中国研究不是太强,所以在校期间主要学习西学,对康德哲学尤其有兴趣,因为他是西方尊严理论的集大成者。中国哲学是我的“业余爱好”。
1996-1997年,我写了两篇硕士论文,试图用“尊严”概念重新梳理传统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学。我学习了不少“新儒家”的东西,但是仍旧不太满意:一是话语太传统,往往通篇“仁义”、“道统”,显得很陈旧;二是过于晦涩,偏重本体论论证,但从西方分析哲学的传统来看,这些论论证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性;三是过于精英化,主要限于学术圈子,大众传播不广泛,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无关;最重要的是,我认为它们未能用现代的语言准确表达儒家的核心与精髓。要复兴儒家学说,既不能照搬陈词滥调,也不能简单套用现代西方概念,而是要挖掘儒家学说的内在精神,用它来指导现代生活和行为方式。

张千帆:儒家让每个人背上十字架
被抹黑的传统
北京晨报:今天很多人对谈传统非常反感,认为是历史的倒退,您怎么看?

张千帆:我在台上讲到儒家,常有台下听众站起来表示反对。他们认为传统就是落伍、陈旧、腐朽的东西,其实,这是几十年来抹黑传统的结果。我们从来没有实事求是就儒家而谈儒家,没有看到儒家学说对于提升社会道德和建设民主宪政的积极意义,所以我们对传统有根深蒂固的偏见。这造成了思想与道德的真空状态。

北京晨报:您也经历过这种状态吗?

张千帆:八十年代国内流行“信仰危机”这个词,没有人能幸免。作为60后,我的道德教育也同样经历了一大段空白。到国外留学后,中间曾有一度学习、生活不太顺利,就系统阅读了家人隔洋寄来的整箱经典。在我感到低落的时候,这些古籍给我振奋和支持,帮助我获得坚守和自信。在阅读当中,我感悟出儒家精神的根本在于“尊严”,虽然典籍里没有这个词。读新儒家的时候,我看到君劢先生最早关注了尊严概念,以后张岱年先生也发表过相关论文。他们的著述坚定了我的想法,要用尊严来贯穿儒家的道德学说。

道德真空从何来
北京晨报:您说思想与道德的真空状态,确实是很多人的切身体验,它是怎么出现的呢?

张千帆:如果全社会都生活在一个正统的信仰体系下,一旦这个体系衰落,又没别的替代,就会出现这样的状态。在中小学以至大学,青年人都有一定的信仰,可走向社会后,尤其在生活的压力下,感到现实与信仰落差太大,现实往往是对信仰的嘲弄。在这种环境下,就很可能放弃道德上的坚守。可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如果缺乏了这种坚守,就会陷入混乱、贫困与腐败之中。

北京晨报:传统道德有虚伪的一面,这不也是客观存在的吗?

张千帆:这是现代人对传统文化的歪曲。任何事情走到极端当然都不好。儒家强调尊严,但是如果尊严变成“死要面子”、“打肿脸充胖子”,显然就变质了。墨家批评儒家礼仪铺张浪费,但是孔子从来强调“礼”(譬如葬礼)重在实质而非表面。儒家一直反对假大空,痛恨“伪君子”,这是毫无疑义的。孔子主张中庸,最好“文质彬彬,然君子”,也就是“面子”和“里子”必须相称。“文胜质则史”,也就是虚伪,这比“质胜文则野”糟糕得多。如果两者只能选其一,儒家只能选择真实。所以,“刚毅、木讷,近仁”。是儒家的最高伦理价值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宇宙万物的基础,不诚无物。这难道能说是虚伪吗?
当然,如果控制适度,爱面子也可以是好事。正如神学家奥古斯丁所说,虚荣是是准美德,可以促使人们做好事、不做坏事。你想,如果人人都不要脸,那将是多么可怕。

儒家并不强调服从

北京晨报:儒家有服从、懦弱的一面,岂不是现代化的阻力?

张千帆:儒家是有这方面的问题,因为儒家寄生的制度强调服从。中国一直实行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百姓没有独立判断的自由和能力,只能认同某个绝对正确标准,不允许其他判断。这样是不可能有尊严的,因为尊严的起点是人格独立。如果法官不独立,法律就没有尊严,个人也是一样的,只有独立人格才能有尊严。但是在儒家的道德学说当中,许多地方是崇尚人格独立的。

北京晨报:儒家提供了一套绝对标准,这与独立人格不是背道而驰的吗?

张千帆:儒家学说确实也带有教条主义成分,主张某种绝对正确的东西。这是所有传统学说的致命伤,但是儒家教条是比较抽象的,而且没有一个人能说他的主张就是真理。比如儒家的最高标准“天道”,就没人能说自己的解释是绝对正确的。当然,孔子是权威,但是人人都可以解释孔子,你能解释,我也能解释。皇帝最大,但是皇帝的解释也不是最权威的,皇帝还要跟老师学呢,谁能算绝对正确呢?所以虽然中国儒家传统没有基督教世界的政教分离,汉朝之后实行“独尊儒术”,但是传统社会的权力和思想并不是完全合一的。加上那时官僚系统不发达,所谓“皇权不下县”,这就给不同声音留下了空间。即使在制度内部,也存在一定的独立空间。大臣可以议论朝政,御史台可以弹劾官员,甚至批评皇帝。

儒学的活力是怎样丧失的

北京晨报:虽然“五四运动”的批判有偏颇之处,但儒学保守、消极、迂腐的一面也是客观存在的啊?

张千帆:应该从源头上看儒学的局限性。儒学本身诞生于私学,没有官方背景,孔子是以布衣学者的身份来梳理传统的,诸子百家都来自于民间,而不是官府。后来儒学与权力结合过于紧密,成为统治者御用的思想工具。学者在学理上比掌权者更高明,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可后来“独尊儒术”就窒息了思想的活力,因为那样不仅禁锢了其它思想,而且思想垄断是要靠权力压制才能实现,所以儒学本身依附权力之后也就死亡了。诸子百家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而百家都不是什么官,而是村野匹夫,结果民间的思想却证明是最有生命力的。儒学与权力的结合导致中国思想长期停滞,也直接扼杀了儒学本身的发展。这种现象并不是中国独有的。古希腊时期,西方思想家层出不穷,可后来基督教垄断信仰和思想,也就产生了中世纪的漫漫长夜。

为什么我们忽略了尊严

北京晨报:传统中的尊严观能适应现代社会吗?为什么在现代性的理论很少关注这一点呢?

张千帆: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尊严确实没得到重视。这至少有两个原因:首先,基督教强调自我否定,主张人有“原罪”,不像儒家(一定程度上包括道家和墨家)肯定人性。“文艺复兴”之后,人性的尊严有所恢复,一位教士还写了《人的尊严》这样的小册子,但在基督教传统中难以发展成显学;其次,自由主义传统起源于霍布斯,而他对人的假定就是比较黑暗的。在他的社会契约理论当中,人是纯粹理性、自私的动物,没有国家约束必然走向尔虞我诈。在这个意义上,人是没有什么尊严的。以后洛克改进了霍布斯的学说,主张上帝先于国家,道德法则在自然状态仍然适用;卢梭也强调“自然人”健康的一面,但是现代自由主义并不太重视这些方面,尊严话语完全被权利话语遮蔽了。
不过在西方文明的深层意识中,尊严还是时隐时现的。《圣经》上说,上帝按自己的映像造人;假如人纯粹是罪恶的,那么上帝岂不也是罪恶的?所以,在西方人看来,人有高贵的一面,因为他继承了上帝的高贵。只是这些零星孤立的论点没能形成系统学说,因为自由主义理论主要关注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个人的德性则是道德与宗教的事情。

上帝并没有死

北京晨报: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西方也出现过“上帝死了”的声音,这不也是彻底推倒传统吗?

张千帆:尼采是说过这个话,他的意思是他那个时代的人都不信上帝了。这是信仰垄断的必然结果。在愚昧的中世纪,解释《圣经》的权力掌握在教会和教皇手里,老百姓没有独立思考和信仰的权利。当时识字的人也很少,只能接受牧师对《圣经》的解释。但是中国发明的印刷术传到西欧之后改变了局面,人人都可以有一本《圣经》,都可以和上帝直接对话。这就是新教革命的起源。打破宗教垄断之后,上帝又复活了。其实你到美国的教堂看看,根本没有人在那里照本宣科,这样死气沉沉的地方谁愿意去呢?许多教堂里面是非常活泼的,甚至还有演摇滚乐的,都说在赞美上帝。所以上帝“死”了100年又活了。儒学也是如此,只要我们打破思想垄断,未尝不可以激活它。

北京晨报:如何激活它呢?

张千帆:可以参考基督教的例子,在中世纪,天主教搞思想垄断,真理皆出于教会,教皇成了上帝的化身,导致它一度衰落。但是基督教有一个天然的优势,就是政教分离传统,耶稣自己说过“把属于上帝的还给上帝,属于凯撒的还给凯撒”。西方最早的分权就是政治和宗教、政治权力和思想权力的分离,中国则长期政学合一,认为世界上只有一套正确的东西,而且必须通过政治权力进行强制,“政”就是通过强力实施“正”确的东西。难道政府还能追求谬误吗?这就给思想垄断和权力干预提供了借口,导致学说僵化、万马齐喑。
不奇怪的是,传统儒学是依靠“独尊儒术”而维持垄断的。一旦政权垮台,它也就岌岌可危了。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儒学失去了权力支持,就像一个失去拐杖的瘸子,自然难以支撑。经过1915-16年的新文化和1919年的五四运动之后,儒家传统无可奈何地衰落了。

如何走出中世纪

北京晨报:冯友兰先生曾说,东西方哲学在源头的地方是差不多的,但西方哲学完成了现代化,东方哲学还没有完成现代化,所以处处不如,问题是儒学怎样才能走出中世纪?

张千帆:中世纪这个比喻很好。中世纪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就是思想专制。这是教条主义传统的必然结果。在中国的诸子百家中,道家略好,老庄有怀疑主义思想,剩下的都强调思想专制,坚持自己绝对正确,一个比一个厉害。孟子说杨墨是迷途羔羊,儒家有义务去拯救他们呢,这样自信是从哪里来的?其实,教条主义偏执在西方历史上也一直存在,而且比中国还厉害,宗教战争不知死了多少人。
教条主义的特点是假定一种真理,不允许质疑和反驳,只让你好好学习,这样就扼杀了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我们现在的教育还是这一套。我在教宪法课时,特别强调怀疑主义和宽容,即使你认为别人说错了,也要宽容和尊重。其实这应该是公民教育的内容,小学就应该教。你看网上的那些愤青,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认为自己100%正确,不能宽容不同意见;只要别人不同意他,就是弱智、白痴或道德败坏。这和我们的教条主义教育模式有很大关系。
今天的环境其实最有利于中国人反省。几代人上上下下折腾,今天独信这个,明天独信那个,反而离真理原来越远。历史教训应该促使我们认真去思考,真理是没那么容易掌握的,自己不可能掌握全部真理;要尊重反对意见,培养宽容精神。其实这和儒家学说的本质不冲突。真正的儒家是很自信的,因而也可以很宽容的。既然儒家相信人性善,那么也就应该相信不同意自己的人也有掌握真理的能力。

如何成为有尊严的人

北京晨报:那么,如何才能成为有尊严的人呢?

张千帆:我之所以青睐儒家,是因为儒家“君子”提供了道德人格的原型,而且儒家经典关于这方面的描述实在太多了。你把关于君子的描述都找出来,看看自己有没有做到;没有做到,就还没有充分实现自己的尊严。在孔子看来,如果达不到君子的要求,即使你是君主也没有尊严。
我对儒家学说的复兴是有信心的,因为它有一种自然的说服力。儒学比较适应人性,而且从每个人自己入手,不需要外在的东西,只要你相信自己,认真对待自己,你就可以得到尊严,不论你是谁。从天子到庶民,都需要修身;虽然各自使命不一样,但作为人都要遵循一套做人的原则。

北京晨报:很多人认为,制度变革才是根本,制度好了,人自然变好,您怎么看?

张千帆:这恰好说反了。制度当然有作用,制度改革能帮助我们重建个人尊严。但是从因果上看,一个没有尊严的人群是不可能推动制度改革的。如果一切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那么任何改革都不会发生;最后只有革命,但是只能越革越糟。今天我们已经有一定的自由空间,所以应当充分利用这个空间,让道德和思想生长起来。任何制度变革都以公民建立起适当的尊严和道德为前提。在当下中国,任何人都不可能控制你的全部生活;究竟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最终要由你自己来决定。“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走什么路完全是自己的事情,别人也不可能强迫你选择。如果大家都认识到自己该做什么,变革才会到来,不可能等变革发生后,再去树立尊严。

超越制度决定论

北京晨报:儒家不也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吗?

张千帆:但儒家绝不会主张把制度改好之后再来改造自己。不管在什么制度下,自己都要好好做人,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关乎自己人生意义的事情。“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应该积极推动制度进步才是。“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尤兴。”把一切问题都推给“制度”,一切希望都寄托于“顶层设计”,怎么可能是君子所为呢?让“制度”承担责任,最后的结果就是没人承担责任,社会当然也不可能进步。儒家要让我们每个人都对社会承担一点应有的责任,也可以说是要让我们每个人身上都背上一个十字架——也许不是一个那么沉重的十字架,而是每个人量力而行可以承受的十字架。

北京晨报:“顶层设计”的提法有些模糊,毕竟历史很少是设计出来的,它有自身的规律。

张千帆:是的。所以“顶层设计”应该改为“顶层配合”。到今天,中国不能寄望于政府指导人民,带领人民奔向某个伟大目标。改革的动力应更多来自民间,上层则顺应时变,上下互动才能进入改革的良性循环。

恢复我们的耻感

北京晨报:在尊严话语中,过多强调责任,很少涉及权利,这是不是儒学走向现代化的一个阻碍?

张千帆:这不仅不是障碍,而且是儒学的特殊价值所在。尊严当然包含权利,一个没有权利意识的人显然是没有尊严的;但是一个只知道索取、不知道履行义务的人同样也没有尊严,而且也得不到权利。在儒家看来,一个人不承担责任、不承担风险的人即便占了便宜,也只是和动物一样活着。一头猪不就是活得更舒服一点吗?一个人要是那样,他的人性体现在哪里呢?人活着是要思考、要选择的,这是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如果以损人利己甚至祸国殃民的方式能过得更好,那种生活值得过吗?动物就没有这个问题,扔出一根骨头,一群狗上去疯抢,没有谁觉得不正常,而人可能就会有所顾忌。这就是人性的一部分,儒家提醒我们每个人要不断反思自己,发现真实的自我。

北京晨报:我住在天通苑,人行过街道上到处是行人扔的废纸,大家习以为常,可前几天网友拍到三个英国人义务在那里捡废纸的照片,并贴在论坛上,网友们都感到很惭愧,也许现代人应该更多扛起责任来,才能真正建设一个好社会?

张千帆:感到惭愧是好事,这是内在尊严的自然反应,表明我们多少还有尊严感,只是大家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大大小小的事情让你的尊严感麻木乃至泯灭。其实你北大天桥对面的围墙里也到处是垃圾,大家都司空见惯了。小到地铁里吃东西、随地吐痰,大到贪污受贿、买官卖官,我们的耻感近乎泯灭了。现在似乎只有靠离生活很遥远的航母、卫星才能维护我们的面子,但是对自己生活周围的这些事却习以为常、置若罔闻。对维护公共环境缺乏自律,对损害公德的行为缺乏廉耻,自己的权利受损又不敢站出来抗争。很不幸,这就是我们多数人的状态。
西方人当然不懂得什么儒学,但是我看他们许多人反倒称得上是儒君子。个人行为很自律,“行己有耻。”这说明,尊严不是中国文化所独有的,中西可以互相交流;我们有学理,他们有实践,彼此可以取长补短。只要有一个自由交流的环境,恢复我们的尊严并不难。在不久的将来,尊严会成为沟通中国与世界文明的桥梁。


 大学行政化错在哪里 2012-3-31 18:30

虽然大学行政化早已饱受国人诟病,但是回望2011年,大学行政化加剧的趋势依然有增无减,即便“国内一流”大学也不能幸免。众所周知,大学行政化将中国大学变成另一个官场,浪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扼杀了中国学者的学术创造力,其中也包括行政管理者本人的学术发展潜力,炮制出大量假大空的学术垃圾,毒化了整个民族的情操和精神。大学是一个国家的思想和灵魂,大学的没落也象征着国运的没落。
       考察国内某些名校的管理特色,可以总结大学行政化的几个共同特征。首先,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大学“管理”的神秘化。每一个领导都喜欢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吹得神乎其神,似乎没有他地球就不转,其实背后的逻辑也昭然若揭:如果大学根本不需要怎么“管”,那还要他干吗?“管”得再卖力,能把大学“管”好吗?事实上,大学还真不需要怎么管。我一直认为,世界上有两个最不该管的地方,一个是法院,一个是大学。行政化必然使这两个地方变质,使法院不成其为法院,大学不成其为大学。当今中国这两个地方的表现都远不能让社会满意,和它们的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倒不是说大学或法院不需要任何规章制度,哪个机构的有序运行都需要一套基本程序规则,但是大学和法院的管理必须限于最低程度,而且管理者和决策者应该主要是教员和法官本身,管理规则也应该由教员和法官自己集体决定。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不仅法官不能独立,学者也不能自由,最后大学出不了像样的思想,法院则出不了像样的判决。
       大学之所以不需要行政化,是由大学自身的职能性质决定的。大学的职能无非三类:教学、研究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对于国内大学来说包括林林总总的项目、课题、合作、公关等。教学和研究显然应该是大学的主业,最后一类是“旁门左道”,但即使这一类活动有时确实需要学校或院系出面,也不涉及对教员的“管理”。教学需要教务人员处理技术工作,但是具体开什么课主要由各专业教师自行协调决定,基本上用不着管。请问我们能让领导告诉老师怎么教书吗?如果哪位教师不知道怎么给学生上课,那只能说明当初进人进错了,这样的人即便教也教不会。学问则更得靠学者自己去做,学术是做出来的,不是管出来的。请问哪个领导有那么大能耐,能“管”出哪怕一篇像样的学术成果呢?
       事实上,大学或院系领导不太可能是一流学者;一旦把心思花在做官上,很难成为一流学者,我们也不应该将一流学者的时间精力浪费在行政细节上。国外大学虽然偶尔也有“学而优则仕”的现象,但是由于大学行政的定位清楚——本质上就是一个服务、协调和联络机构,因而大牌教授很少会动这个念头,除了“院士”等荣誉称号之外很少有这样或那样的头衔,名片如果有的话也极为简单,完全不像国内“学术明星”,似乎一张名片正反面还写不完。即便在“官学结合”比较密切的法学院也不例外,譬如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法学院主要领导长期是由副教授担任的,甚至担任学院领导成为这些副教授的晋升策略,因为毕竟可以和大学领导“混个脸熟”,将来职称评审的时候对自己有利些。学院领导的“弱势”也反过来巩固了行政的“弱势”和管理最小化——学问、资历、人脉都不如人,凭什么还管那么多呢?因此,国外大学和院系行政的主要任务不是“管理”自己的教师,而是联络校友等各种关系拉钱;经费拉不来,就是领导失职,别扯谈其它。国内同行往往以为国外大学领导必然也是顶尖学者,其实是对行政和学术之间的基本关系犯了常识性错误。
       但是在中国的“高大全”语境下,官和学似乎永远成正比;官越大,学问也必然越深,不然为什么让你做了领导呢?于是乎,中国的学术“大腕”几乎人人为官,不是校长也至少是院长,不是院长也至少是某某研究所的所长,或挂个教育部某个委员会委员、学校或院系某个委员会主席,仿佛不这样就亏待甚至羞辱了这位“学术明星”,他自己也会感觉混得“很失败”。事实上,一旦做了管实务的领导,就必然意味着学术事业的荒废。尤其在国内行政管理事无巨细的情况下,成天泡在“文山会海”,几乎不可能把学问做好;对于他们来说,学问已成“副业”,“管理”、开会、应酬成了主业。吊诡的是,不少领导明知这一点,却故作神秘地为自己学业不精找理由,坚持自己是为大学管理“牺牲”了学术乃至“奉献”了青春。对此,我只能说这种“牺牲”或“奉献”是完全不必要的,因为一个大学根本不需要耗费那么多人的聪明才智去“管”。
       事实上,如果大学行政真的把自己定位于“管理者”,无论大事小事,只要“管起来”就是好事,那么这样的大学或院系只能越管越糟。一个简单常识:以学术上非一流的行政领导去“管”别人,能管出个学术“一流”来吗?然而,大学行政化的第二个特点恰恰是大学管理者相当强烈的“管理主义”意识,对自己的“管理职责”很当回事,对于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很有点“快感”,而对冒犯自己权威的行为则绝不宽容,而且动辄以“制度”、“规章”、“组织”的名目出现——依法治校或依法治院,总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吧?但是行政法上有一个基本概念叫“滥用权力”,正是指这类表面形式合法、实质目的违法的情形;程序上什么都对,放到台面上的理由也冠冕堂皇,但是内在用心是“阴暗”的。一旦“管理”不分目的、不讲效果,为管而“管”,那就构成了管理权的滥用。何况不少规定根本没有经过教员的讨论和投票,其正当性、合理性和必要性本身都是问题,强行实施这些规定只能是利用合法形式实施违法目的而已。
大学强化“管理”的一个例子是开会。开会传统当然缘起于轰轰烈烈的“政治学习”,目前虽不如原来那么定规,却延续至今,每一所大学的院系都不例外,甚至所有人都对此习以为常,以至好像不开会反而不正常。我很诧异地看到,即便“国内一流”也不能免俗,不仅要求教师开会签到,还宣布教师有义务每场必到,没有请假甚至可能扣工资。恕我直言,这简直是以管理幼儿园的方式在管理大学。当然,如果开会是集体讨论规程制度,也未尝不可;国外大学教授也经常开会,但是他们的会议几乎从来是小规模会议,会前认真准备讨论议程和问题,会上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发表意见。一年也有个把次全院大会,但那些纯粹是自愿参加的庆祝或娱乐活动,院长、教授和行政人员在一起谈笑风生,看不出任何等级差别。反观国内大学,除了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之外,集体大会是什么样子呢?表面是领导向群众“汇报工作”,实际上无非是学校领导传达上级指示、学院领导传达校领导指示,总之是领导在上面讲话,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下面学习领会,该拍手的时候拍手,该举手的时候举手。问题是我们的“国内一流”还要冲刺“国际一流”,试问这种状态能建成“国际一流”大学吗?在国际上,不要说一流大学,哪怕三流大学也没有像我们这样开会的。即便要传达某些和学科相关的重要信息,在互联网时代也完全可以通过群发电子邮件,何必如此不珍惜别人和自己的时间呢?
       集体大会不只是没有必要地浪费时间,而且是凸显行政特权、制约乃至羞辱学者人格的一个标志,让人很自然联想起“文革”时代的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场景。这种大会根本不可能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讨论任何实质问题,必然蜕变为领导指示乃至教训群众的动员会。回国后十余年,我参与的大会次数很有限,但几乎每一次看到的场景都是领导在台上慷慨激昂,教师在台下被动接受,即便有不同意见也不敢随便公开表达,哪有一点民主参与的影子?这类大会体现并强化了国内学者的低人格状态,而处于这种状态的学者是不可能做好学术的,倒未必因为如今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一般学术研究需要多么大的道德勇气,而在于多数学者在这种气氛中潜移默化形成了唯唯诺诺、低三下四的品性,不敢也不知如何独立、自由、无畏、心无旁骛地探索学术真谛。
       与学者人格相关的是大学行政化的第三个特征,也就是行政管理者手中掌控着大量的机会和资源,迫使学者对行政“恩赐”产生严重依附。这也是中国大学行政之所以“牛”的根源。近年来,中国政府为了争创“世界一流”,对极少数高校大量投入,而支配这些资源的自由裁量掌握在教育部门和大学行政等机构手中。学者要想“分一杯羹”,就必须和领导搞好关系。大学行政领导不仅自己掌握巨大的学术资源,而且俨然是学界领袖和榜样,桃李满天、前呼后拥、呼风唤雨,污染了整个中国学术界的空气。且不说行政和学术是性质不同、不能兼容的两回事,即便行政领导当时因为“学而优则仕”任职,他的学术标杆地位也只是按当时水准的评判结果,必然会为后来者所超越。但是在高度行政化的学术环境下,这些人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因为他们已然成为学术的评判者甚至评价标准本身;犹如在商业上赚得“第一桶金”之后,“雪球”越滚越大,后人难以超越,尽管进入官场实际上意味着学术生涯的终止。
学术地位的行政垄断向每一个人释放出十分清晰的信息:与其踏踏实实坐学术的“冷板凳”,不如不务正业、广为交际、巴结权势,这样课题、经费、评奖、职称……都来了,自己也很快就能获得同行的“承认”。在一个缺乏自由平等竞争的环境里,学者的追求和动机遭到行政化的彻底扭曲,自然很难产生有价值的抱负或思想。难怪政府虽然投入了大量资金,却没看见什么重要思想是因为哪个“重大攻关项目”而产生的。一旦学术丧失生命,就和一个人失去生命一样,钱是买不回来的,更多的投入只能产生更多的垃圾论文。
       其实到头来,我们每个人都是大学行政化的受害者;不要以为自己得到一官半职就占了便宜,成了“既得利益”的一部分。在现有行政化模式下,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在大学做官根本是一个错误,因为个人定位基本错了:大学不是一个官场,根本不需要你去“管”;管多了不仅害你自己,也害了别人。既然在以学术为业的清水衙门,就一心一意做一个学者,首先把自己的本行做好,否则不止是误人子弟,也耽误了自己。如果只是把大学作为升官进爵的一块跳板,一生官运亨通却在学术上碌碌无为,在属于自己的领地里没有真正的建树,那只能说是人生的失败,无论一度如何荣耀都改变不了学界“混混”的本质。事实上,在言论颇为自由、信息相当充分的今日中国社会,学术“权威”纵然倚靠行政资源而在体制内叱咤一时,也依旧得不到真正的业界尊重。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只是奉劝青年学者认清自己的长远利益,不要为时下的功名利禄所惑。正如霍姆斯所说,统治当今世界的是手无寸铁的康德,而不是黄袍加身的拿破仑;其实拿破仑也还是有传世之作的,法国民法典就是其“开明专制”的成果。不可一世的世界霸主尚且不过如此,中国官场那点蝇头小利又能算什么?更何况做官是多数学者的“弱项”,不仅痛苦,也未必擅长。我一直认为,多数社会科学研究是不需要太多经费或其它“支持”的,关键在于自己的潜心积淀;而即便在一个充满不公的国家,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成就还是会受到社会的公正承认。与其漂浮在自己不甚适应的文山会海、觥筹交错的嘈杂喧闹中,不如用自己的专长静心做一两件真正值得骄傲一生的事情。
       要从制度上解决中国的大学行政化不容易,因为行政化的一个主要存在理由是分配政府下拨给大学的各种资源。只要政府仍然掌握着各种“工程”、“项目”、“课题”、奖项及其所附带的大量经费,只要这些指标仍然决定着教师晋升和大学排位,那么多数学者难免不能自持,必然把大量时间精力浪费在各类无意义的“填表”和权谋上。不可否认的是,部分由于教育部门追求的“政绩”工程耗费了本来可以用来改善大学待遇的正常投入,中国多数教师的工资收入尚不足以维持体面的生存,在各种诱饵面前不能心无旁骛地教书治学。要根治大学行政化,首先要改变大而无当的“政绩”思维,实现公立大学财政投入的常规化;政府投入应全部用于教师工资和学校的软硬件开支,哪怕是用于集资建房也比花在各种“折腾”上强。
即便政府作风不改,有作为的大学领导也可以充分争取日益多元化的社会资源,至少让自己的教员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不为行政赐予的“五斗米折腰”。国外大学校长的任务当然不是管人,而是拉赞助。哪怕你是学界泰斗,但是没能力拉钱,那要这个校长有什么用?哪天中国大学校长的职能定位和社会对他们的期望也从行政转向经济,变得世俗一点、实在一点,中国大学才有希望。一句话,支撑大学精神的台柱不是校长或院长,而是平常学者;一个无论在经济上和思想上都不能自立的人格,是不足以担当这一使命的。


@雷颐 : 有人说,跟恋人讲道理,是不想爱了;跟老婆讲道理,是不想过了;跟同事讲道理,是不想混了;跟上司讲道理,是不想干了;跟党讲道理,是不想活了。秋味皮歌: 跟城管讲理,是想了秤砣了;跟开发房商讲理,是想了流浪了;跟公安讲理,是想了劳教了;跟官员讲理,是想了老拳了;跟央视讲理,是想了嫖娼出名了;只有爱党爱祖国,才能象猪一样生活了。




老佟他不信 
据传:去年,中国一位高官访问美国。被学者劳斯当面问道:我很不理解你们中国政府,我68岁了,走了96个国家,没见过像你们这样搞的!中国还有一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还有90万山区小孩没学上,还有150万乞丐......这些问题你们不解决,每年却向外国支援几千亿,难道中国民众在你们眼中不是人?2012年8月30日 12:03 
http://t.qq.com/thl9871?mode=0&id=318807002399921&pi=6&time=1377856567







#去年今日#辽宁凤城市委书记逃美过程披露 http://url.cn/6QrARN 原链接: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582406&page=1&bsh_bid=125884409王国强曾于2010年7月以赴美国参加女儿毕业典礼为由,办理了因私出国护照。2012年3月,王国强在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办理了签证,并于4月24日擅自与妻子谭某(丹东海关主任科员)从沈阳机场出境去美国。出境后与国内失去联系,至今未归。
20130830昨天 16:57 

[原创]辽宁凤城市委书记逃美过程披露
空白的思想 于 2012-8-29 12:45:4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582406&page=1&bsh_bid=125884409

辽宁凤城市委书记逃美过程披露

  8月28日,记者就近日网上传言“辽宁凤城原市委书记王国强卷款2亿多元离境”一事,采访了辽宁省和丹东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据悉,王国强已于2012年4月,被免去凤城市市委书记职务。8月15日,辽宁省纪委决定给予王国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王国强离境被传与海德供热事件引发市民投诉上访有关,王国强存在受贿嫌疑。
  出境后失去联系,至今未归
  经调查,王国强曾于2010年7月以赴美国参加女儿毕业典礼为由,办理了因私出国护照,因故没有成行。2012年3月,王国强在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办理了一年多次赴美签证,并于4月24日擅自与妻子谭某(丹东海关主任科员)从沈阳机场出境去美国。出境后与国内失去联系,至今未归。5月2日,丹东市媒体对王国强擅自出境一事作了报道。
  2012年4月28日,辽宁省纪委对王国强立案调查,经查,王国强存在收受贿赂;违规持有因私护照、非法擅自出境;违规入股投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
  5月28日,王国强涉嫌经济犯罪一案被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对该案已经启动追逃程序,追查王国强其他问题。8月15日,经中共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决定给予王国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王国强系辽宁省管干部
  昨天上午,记者致电辽宁省丹东市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方面,王国强离境的时候已经不是凤城市委书记,另一方面,王国强本人是省管干部,省里相关部门正在对他的事情进行调查处理当中,省里具体处理意见出台以前,“我们不太清楚这个事情的具体情况”。据了解,前天,凤城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丹东市委宣布任命马延春为凤城市新一任市委书记。
  供暖事件后被调离原职
  王国强因何离境?网络传言称,因海德供热事件引发市民投诉上访,王国强存在受贿嫌疑。还有网友透露,王国强是在纪委即将对其“双规”之际,以考察为名离境,具体牵涉内容除巨额腐败外,还有生活作风问题。但上述说法均未得到官方证实。
  据了解,海德供热即丹东凤城海德热电有限公司,海德公司前身为凤城市热电厂,属国企,2004年转制。公司供暖面积254万平方米,占凤城市城区的80%,其中,直供区供暖面积为159万平方米,供暖热用户1.9万户。
  海德公司经常被用户投诉。海德公司还在去年12月、今年1月连续上了辽宁省住建厅通报批评的黑名单。1月份的通报称,春节期间,丹东凤城海德热电有限公司多次频繁出现设备故障,造成大面积断供事件,使凤城地区大多数用户在10℃左右的室温中度过春节。今年3月,王国强被调往丹东市某建设指挥部任职。据东方早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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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唐朝作客:五位革命领袖打赌,纵论革命成就,赌注是谁赢了大家都改成他的姓。马克思承认自己忽视实践;恩格斯认为自己也没有成功案例;列宁、斯大林承认最终失败;只有毛至今香火延续,崇拜者广布。于是,马克思改名毛克思,恩格斯改名毛格斯,列宁改名毛宁,斯大林改名毛大林,五人对外合称五毛。2012年8月30日 13:44
@济善园之三慎斋:【毛泽东秘书】田家英,日常秘书,66年自杀;周小舟,机要秘书,66年自杀;江青,生活秘书,91年自杀;叶子龙,机要秘书, 文革中监护审查7年;陈伯达,政治秘书,70年被拘,73年开除党籍,76年被逮捕;胡乔木,政治秘书,文革中被打入冷宫;李锐,兼职秘书,59年遭批判,文革中入狱8年。

#去年今日# 薄熙来的秘书分别如何了?
老佟他不信 
5月13日@禹晋永

 (@禹晋永)

禹晋永,中国世代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大汉奸注意了,你可能不太了解我们大陆的历史,大陆人最恨汉奸,自古就有锄奸的习惯,在你们那里叫文化,再次提醒你一下,我是八路军的后代, 父辈就是敌后武工队专门锄奸,这本事怎么也不能在我这代失传,那时虽然艰苦,现在除掉你这个汉奸的资金非常充足,你别今晚睡不着了...2012年8月30日 18:23

蔡景忠
#分享图片#这就是传说中的敏感瓷啊 

(@as2434221)

前路纵然布满黑暗崎岖,还是要奋然而前行! 
#分享图片#今天,你嫖了吗?

一个真话都不敢说。一个反对都不敢喊。一个见解都不敢写。一个文字都不敢转。一个帖子都不敢发。一个喝彩都不敢鼓。一个责任都不敢担。一个质疑都不敢有。一个救援都不敢呼。一个勇敢都不敢想。一个脚步都不敢迈。一个自由不敢盼。一个民主不敢望。一个未来都不敢追。那么你只配猪一样生死轮回怪胎--离休干部--2
ld0905:笑死了,西安街头卖长沙臭豆腐,正中间摆着腊肉的照片。下面两行字,香飘千里,遗臭万年。彻底喷了~
不太好先生
看央视的女主持人衣冠楚楚、正襟危坐、一个个面若桃花好似制服诱惑一样的在屏幕上喋喋不休报导薛蛮子嫖娼事实的时候,哥真邪念了!这年头,花自己的钱嫖站街女的能够上新闻联播,花纳税人的钱嫖主持人的在指点江山,被嫖的主持人假马日鬼的激扬文字,宣扬主旋律。怪不得余秋雨说自己代表了中华文化?!张永祥
现在大V成了中国问题的总根源了,贪官是大V捅出来的,腐败是大V报出来的,恶性拆迁是大V转出来的,红会丑闻是大V说出来的,PM2.5是大V首先披露 出来的。大V成了负面新闻的主要报道者,没有大V,中国岂不是天天莺歌燕舞,人人美满幸福?现在抓大V嫖娼,抓大V造谣,大V是不是该闭嘴,天下就太平了? 转

汉城朴大倡
【“净网”开始了!】今天下午,我市(安徽省宿州市)召开‘净网’行动启动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广斌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志中同志讲话。各县(区)宣传部、公安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内有关网站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净网’行动... http://url.cn/U2BESc

原链接:http://dig.chouti.com/link/5154698

八双鞋 
祥林嫂丈夫:【北大教授孙东东称上访户是神经病】1、“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2、“把他送到医院就是最大的保障。他危害社会,对他自己也是危害。我们把他关起来进行治疗,促进他精神康复。这就是保障他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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