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

20140525












王思想05
【清华骗子胡鞍钢】胡鞍钢每次开会他都要求先发言,说完之后声称总理或者某副总理约见他,先走一步。适逢清华校庆,朱镕基去清华,校方安排座谈,胡侃侃而谈。朱镕基打断他:原来你就是胡鞍钢啊,咱们这是第一次见面吧,怎么外面一直传说你是我的高参呢?胡脸上红白相间。 @王思想: 所以胡鞍钢此后就公开舔菊了。 || zss: 叫人揭穿还怎么有脸活着。

历史见证人
拜托大家助推连丢2号的李伟平大哥转世金洋 ,失联的朋友火速收听

王思想05
【禁止华人与狗上facebook和twitter】杭州高薪聘请洋人在facebook和twitter上面宣传杭州。有人问:干嘛不聘用中国人干?答:禁止华人与狗上facebook和twitter。5月23日 16:10 阅读(3.6万)王思想
杭州政府在两个“非法网站”上做广告,该当何罪?!

不用謝: 1、"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2、"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3、"党委决定要捕的,检察院要闭着眼睛盖章。"——流X奇同志在五十年代关于"党的法制"讲话
天蓝地绿fyh: 镇反的伟大成绩之一: 全国户籍制! 一切宵小不敢无组织地乱跑,三年“自然灾害"时原地自生自灭! 文革时,逃灾荒都必备公社证明,才能到外省市讨饭!一笑而过: 文革被否定,但始作俑者还在接受膜拜,说明文革悲剧的根本原因还没有被清算,依然有可能继续祸害民众
炎黄春秋编辑部 著名党史杂志《炎黄春秋》官方微博
【毛泽东与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把镇压反革命作为推动政治运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直到文化大革命中出台“公安六条”、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专案审查等,还在继续镇压反革命,同样都不按任何法律程序办事,完全是无法无天,使中国人民一次又一次受到极大的摧残与伤害。http://url.cn/RF0ge0作者为安徽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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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片段


1951318日毛泽东一份批示的片段



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部一共召开过14次全国公安会议。这些会议大都是在毛泽东亲自关心、指导下召开的。尤其是1951510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更是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召开的,倾注了他非常大的精力。会议通过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初稿是由彭真、罗瑞卿主持起草,但是毛泽东看了以后很不满意,亲自修改了四遍,把原稿改得面目全非,所以这个决议实际上是毛泽东亲自写的。
公安部原来计划于195167月间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汇报、总结自“双十”指示下达以来,全国各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布置第二阶段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任务。但是,在5月初,毛泽东把罗瑞卿叫去,明确告诉他,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必须马上紧急召开,不能等到67月份。按照毛泽东的指示,会议提前于510日召开了,会议通过了《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516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决议,要求“全党全军均必须坚决地完全地照此实行”。
1958年,罗瑞卿在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总结建国以来9年公安工作时说:“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是我们公安工作历史上一次有重要意义的会议,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有重要意义的会议。因为这次会议对于巩固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成绩,防止和及时纠正错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且对于整个肃反斗争来说,我们所以能在短时间内,相当彻底地肃清了反革命残余势力,而又没有犯扩大化错误,这次会议也是一个决定的关键”。
罗瑞卿如此高度评价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是因为和毛泽东亲自起草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内容直接有关。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决议”的主要内容,就能一目了然。
“决议”明确要求:将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紧急加以收缩、休整,在四个月时间之内,除进行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必须及时捕、办外,暂停捕人、杀人;杀反革命分子的数量要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即占总人口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左右,最高不能突破千分之二;将捕人批准权由县一级,收归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由地委、专署一级收回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并且规定,今后捕人、杀人要遵照以下原则:凡是界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凡是界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杀反革命的原则是:对于有血债或有其他严重的罪行(如强奸妇女等)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又罪该处死者,应当采取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决议”特别要求对于在共产党内,在人民政府系统内,在人民解放军系统内,在文化教育界,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内清理出来的应当判处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一般以处决十分之一、二为原则,其余十分之八、九均应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决议”还布置了清理积案,组织对罪犯劳动改造,为国家创造财富等其他内容。
“决议”为什么要对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紧急刹车呢?那是因为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以来,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已经逮捕了200多万人,杀了50多万人。进入5月份,大规模捕人、杀人还在继续进行,其势头没有丝毫减弱的迹象,而领导镇反运动的各级党、政、军干部中,特别是地专和县以下干部,普遍弥漫着多捕、多杀的情绪,草率捕人、杀人,不少地方已经捕了一些可捕可不捕的人、杀了一些可杀可不杀的人(据调查均约占三分之一左右),甚至错捕、错杀了一些人。如不紧急刹车,将会有更多的人被错捕、错杀,后果将不堪设想。
关于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捕人、杀人数据,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徐子荣19541月在一个报告中说: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了2620000余名,其中杀掉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人,教育释放38000余名。徐子荣说的是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捕人、杀人总的数据。而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进行了3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010月至19519月;第二阶段为195110月至19529月;第三阶段为195210月至1953年底。根据公安部门统计,第一阶段杀人数量约占整个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杀人数量的75%,按712000人计算,即有543000多人是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主要是在19512345几个月内被处决的。因为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从“双十”指示下发起,有一个传达贯彻、组织实施的过程,实际执行时间是从19511月开始,而高潮在2345四个月,在19511月份之前只捕、杀了少数人,6789四个月是收缩、休整期,要求暂停捕人、杀人(现行除外)。所以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被处决的50多万人,主要是在2345那四个月。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杀了50多万人,超过国、共双方在内战中三大战役(辽沈、平津和淮海战役)中在战场上战死的人数总和,实在令人震惊(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史》记载,解放战争四年间,我军阵亡约30万,国民党军队阵亡40万,国共相加大约70万。其中辽沈、平津和淮海三大战役,国共双方战死人数为40多万)。当时全国党、政、军领导都在忙着杀人,而且是急急忙忙地杀人,有的人前一天被抓,第二天、甚至当天就被枪毙,夜里被抓,白天枪毙,如果继续这样搞下去,将会出大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在指挥镇反运动的党、政、军各级领导干部中,普遍弥漫着左的情绪,要求多捕人,多杀人,如果不及时纠正这种思想倾向,镇压反革命运动就会走向邪路。毛泽东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明确指出:“杀人不能太多,杀得太多了,丧失社会同情,丧失了劳动力”。
那么,草率从事,大捕、大杀,错捕、错杀这一股风是怎么刮起来的呢?从根本上讲是中央。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初期一些领导人束手束脚,对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打击不力,毛泽东批评了“宽大无边”这一倾向。中共中央在《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右的偏向,以致有大批的首要的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甚至在经过宽大处理后仍然继续为恶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双十”指示也明确指出,为了防止“左”的倾向,必须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防止逼供信,严禁肉刑。
在如何开展这样一场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保证运动健康发展问题上,中央和毛泽东都没有提出过操作性很强的有效措施,仍然采用革命战争时期打仗的办法、群众运动的办法来代替运用法律的办法。中共中央在1949年初,就宣布废除“六法全书”,而此后又没有制定新的法律加以替代,政务院稍后虽然出台了《惩治反革命条例》,但那都是些实体性的不易掌握的原则规定,没有任何程序性的规定,所以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实际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完全靠中央文件和最高领导人、主要是毛泽东的指示办事。而毛泽东在具体领导镇反运动上,仍然沿袭革命战争年代指挥战争的办法,在捕、杀人问题上,下指标、定任务、定时间,主观臆断,急于求成,不断地发出指示,要求某地、某时必须逮捕多少人、必须杀多少人。虽然“双十指示”要求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要“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判处死刑时,党内必须经过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及受委托的地委批准”。但是在毛泽东指定的时间、任务、指标面前,这些规定都不可能执行,而捕人、杀人批准权限也被最高领导毛泽东给下放了。
下面让我们来具体看看中央、主要是毛泽东是如何下命令指导镇反的:
1951117日,毛泽东在接到中南局转来的驻扎在湘西27军的镇反报告,该报告说,在湘西21个县,仅仅驻军部队就已经处决了匪首、恶霸、特务4600余人,并准备由地方政府再杀一批。毛泽东批示道:“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并强调“特别是那些土匪猖獗,恶霸甚多,特务集中的地方,要大杀几批”,要求“各地务必抓紧照此办理”。122日,毛泽东电告华南分局、广东省委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3700多,这很好,再杀34千人”,“今年可以杀89千人为目标”。129日,公安部对中南军政委员会报告说湖北省已经逮捕19823人,其中在省级机关内部逮捕了160人。公安部在报告上批注:“如此内外不分地实施逮捕,容易引起广大干部恐慌和思想波动”。毛泽东看了以后,批评公安部:“湖北做得很好,不要去泼冷水”。25日,中央西北局报告说:两个月已经逮捕5000多人,杀了500多人,虽然总体看杀得不狠,处理缓慢;但是执行镇反计划一定要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这是“双十”指示的要求——笔者)。毛泽东看后批示道:“对判死刑者,轻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上行下效。很多地方把杀人批准权由专署一级进一步下放到县一级。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判处死刑的人,不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来定罪量刑,确定该不该杀,而是根据人口比例,要求某地、某市必须杀多少人,这是最大的荒谬之处。毛泽东最初要求,杀人比例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五,严重的地方,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一;以后他又说个别地方可以突破,但不超过千分之一点五,最多不要超过千分之二。
19512月中旬,毛泽东直接电告上海、南京两市委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一年之内至少应当杀掉罪恶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道)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杀掉1500人左右。这个数字是否妥当,请你们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据23日柯庆施同志给饶漱石同志的电报,已杀72人,拟再杀1500人,这个数目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0余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195122日,政务院出台了《惩治反革命条例》,毛泽东立即指示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及各省会城市,说这些地方“是反革命组织的重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1951217日,北京市在罗瑞卿的直接领导、指挥下,一夜之间逮捕675人,第二天(218)公开枪决58人;37日夜又逮捕1050人,25日公开枪决199人。毛泽东充分肯定北京的做法。为贯彻毛泽东的指示,3月初天津市委上报说在已经处决了150人的基础上,拟再处决1500人。毛泽东说:“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岛、广州、武汉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个几个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实的镇反计划。人民说,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杀几批反革命。”
上海市委根据毛泽东“大杀几批反革命”的一再督促、指示,向中央报告说:“上海决心在已经逮捕了1068人、处死100多人的基础上,再放手逮捕10000人,杀3000人,关4000人,管(制)3000人。”毛泽东对上海市委纠正在捕、杀人问题上谨小慎微的态度,准备大捕、大杀的计划,给予充分肯定。他立即致电上海市委:“如果你们能逮捕万余,杀掉三千,将对各地城市的镇反工作发生很大的推动作用。你们注意在逮捕后迅速审讯,大约在半个月内就应该杀掉第一批,然后每隔若干天判处一批。”于是,上海市委在427日一天逮捕8359人,仅隔3天,430日一天就处决285人,59日再处决28人。“决议”发布后,由于惯性作用,上海大规模捕人、杀人没有能立即停止下来,615日一天又处决了284人,以后每隔几天就枪毙一批人,少则几十名,多则一百四五十名。
由于毛泽东的督促、鼓动,捕、杀人出现失控状况,有的地方要求突破中央提出的捕人、杀人控制指标,尤其是杀人指标。贵州省委提出杀人数应达到总人口千分之三才能解决问题。西南、华南也要求突破指标。到19515月初,广东、广西两省已经逮捕188679人,处决了57032人,其中广东41个月即处决10488人。到四月底,华东地区共逮捕了358000余人,处决了108400余人,占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七八;中南地区到五月上旬,杀人超过20万,接近人口总数千分之一点五。
这种捕、杀无序的情况,引起一些地方党委的注意。在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前夕,中共山东分局即下发通知,规定,“山东无论在农村,无论在城市,镇反杀的比例数,均应低于千分之一为妥”。(因为山东已经进行了土地改革,在土改中已经杀了不少地主、恶霸,加起来早已超过千分之一的指标——笔者)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323日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告说:“目前已个别发生逮捕范围扩大,处理方式简单的情况——且现已开始牵涉内部(地下党、企业、政府、机关),与隐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更需要精细”,“我们拟即收缩——捕杀范围加以限制,更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斗争。”他是最早提出镇反收缩、限制捕杀范围的省委领导。但是毛泽东没有理睬。接着,中南局在四月中旬命令湖南、河南、江西、湖北四省停止大捕、大杀,并把处决人犯批准权收归省委。但是,收效甚微。命令下达后,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从四月下旬到五月中旬,中南局这四个省又处死了5万多人,且大多数没有经过省委批准。由此看来,解铃还需系铃人。要纠正大捕、大杀的无序状况,还得毛泽东亲自出马,发指示纠正才能见效。
毛泽东对杀人越来越多而且已经失控的状况开始感到担忧。420日,他致电各中央局书记,要求控制杀人比例:“虽然2月中央会议决定先规定杀人数以人口千分之零点五为准,但是现在西南已达到千分之一,中南和华东的某些省亦达到千分之一,个别地方已超过。一般地看来,华东、中南、西南三大区似乎均须超过千分之一的比例,才能解决问题。但是,超过太多似乎不妥。柳州专区要杀千分之五,显然是错误的。贵州省委要求杀千分之三,我也感觉多了。我有这样一种想法,即可以超过千分之一,但不要超过的太多,不要规定一般以千分之二为标准。而(应)将许多犯人列为无期徒刑,离开本县,由国家分批集中,从事筑路、修河、垦荒、造屋等生产事业。例如西南区准备再杀的六万人,杀掉三万左右以平民愤,而将其余的三万人左右分批集中生产”,“如果以人口千分之(零)点五计算,西南、中南、华东三区就有15万人以上,是一批很大的生产力”(就是说,如果这三区按原来计划杀人比例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五,就可以少杀15万人以上,而实际上都超过千分之一,如果达到千分之一点五,则多杀30万人——笔者),“贵州省委要求再杀二万二千至二万五千,我们可以允许他们再杀一万多一点,留下一万多不杀,已经超过千分之二的比例,已是按照贵州这样的特殊情况办事,已经算得准和狠了”(以特殊情况为由,允许贵州突破千分之二的比例指标,那么就意味着其他地方突破指标多杀也没有关系,纠正错误不坚决——笔者)。接着,他电告华南分局领导人:“根据华南已杀五万七千多,现押犯人尚有十六万多的情况,华南两省一市(广东、广西和广州市——笔者)和豫、鄂、湘、赣一样,从六月一日起,停止捕人四个月,集中力量清理积案,总结经验,教育干部”。由于允许贵州突破指标,他的这一指示,华南两省一市也不会坚决执行。
毛泽东这时感到光有他的批示、电报还不足以制止这一股强劲的捕人、杀人风,必须立即开会,把地方“诸侯”找来,当面亲自布置刹车,否则将会有更多的人头落地。
“决议”一出台,中央立即转发,电告各地,大规模的捕人、杀人风,才得到初步遏制。但是,由于惯性作用,会后有些地方仍然捕、杀了一些不应该捕、杀的人。如华东地区19515月统计共拘捕人犯358000名,杀了100840名;到了195110月份统计数字是:捕了468385名,杀了139435名,这就意味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后几个月里又逮捕了110000人,处决了40000人,所谓停止捕人、杀人四个月,打了一个大折扣。但是,随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逐步贯彻,各地捕、杀人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全国实际捕、杀人数字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二、第三阶段两年时间里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总数只有1951年初那几个月捕人、杀人数字的四分之一左右,显然,“决议”起到的作用是肯定无疑的。
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过去60年,有很多经验教训可以总结。经过多年的战争,人民需要休养生息。新政权建立后,当政者应该采取宽容的政策,尽量弥合社会裂痕,赢得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支持,除非是非杀不可的人,不要轻易杀掉。日本侵华战争中遗留下来的1107名战犯,他们每个人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灾难都是前所未有的,可他们在战犯管理所,受到良好待遇,几年后就被特赦回国,而国内那些普通反革命,如果没有血债,没有严重现行破坏活动,为什么就不能给他们一条活路,非要杀掉呢?!如贵州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81个县的县长,在人民解放军解放贵州时,有的起义、有的投诚,有的被捕后释放,个别的还给他们安排了工作,大多数人已经做了处理。可是,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一片喊杀声中,被全部杀掉。难道他们的罪行比日本战犯罪行还大?对判处死刑的人,为什么要那么草率?安徽省桐城县拟将16名反革命处死,报安庆地委审批,地委审查全部否决,退回来。县公安局看到地委回文,以为同意,竟没有拆开看批文内容,将16人拉到刑场枪决。这16人中有5个伪保长,4个三青团区分部委员,3个宪兵,2个一贯道坛主,6个地主。16个人没有一个人有血债、没有强奸妇女的行为。事后检查,有11个人连逮捕条件都不够,必须立即释放。阜阳专区在枪毙几个恶霸地主时,把同他们睡过觉的几个“破鞋”也给枪毙了,其罪行是“不争气,给劳动人民丢了脸”。还有那些被错杀的无辜的人,如很多从事地下工作的人,提着脑袋干革命,躲过国民党特务无数次追杀幸存下来,却被自己人给杀了,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由于没有认真总结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经验教训,在以后开展的历次政治运动中,一再重复这些错误,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过后,接着是内部肃反,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反右派斗争,大跃进运动,“四清”运动,在这些政治运动中,公安部门根据中央要求,都要布置对敌斗争的内容,把镇压反革命作为推动这些政治运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所以1976年前,我国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一直没有真正停止过,直到文化大革命中出台“公安六条”、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专案审查等,还在继续镇压反革命,同样,都不按任何法律程序办事,完全是无法无天,使中国人民一次又一次受到极大的摧残与伤害。

(作者为安徽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

(责任编辑 黄 钟)
原公安系统高干:毛泽东的鼓励使镇反死者超三大战役http://url.cn/KhDpd1以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被处决的50多万人,主要是在2、3、4、5那四个月。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杀了50多万人,超过国、共双方在内战中三大战役(辽沈、平津和淮海战役)中在战场上战死的人数总和,实在令人震惊。
2014-5-25 01:55

博弈林泉002

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部一共召开过14次全国公安会议。这些会议大都是在毛泽东亲自关心、指导下召开的。尤其是1951年5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更是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召开的,倾注了他非常大的精力。会议通过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初稿是由彭真、罗瑞卿主持起草,但是毛泽东看了以后很不满意,亲自修改了四遍,把原稿改得面目全非,所以这个决议实际上是毛泽东亲自写的。
公安部原来计划于1951年6、7月间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汇报、总结自“双十”指示下达以来,全国各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布置第二阶段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任务。但是,在5月初,毛泽东把罗瑞卿叫去,明确告诉他,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必须马上紧急召开,不能等到6、7月份。按照毛泽东的指示,会议提前于5月10日召开了,会议通过了《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5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决议,要求“全党全军均必须坚决地完全地照此实行”。
1958年,罗瑞卿在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总结建国以来9年公安工作时说:“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是我们公安工作历史上一次有重要意义的会议,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有重要意义的会议。因为这次会议对于巩固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成绩,防止和及时纠正错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且对于整个肃反斗争来说,我们所以能在短时间内,相当彻底地肃清了反革命残余势力,而又没有犯扩大化错误,这次会议也是一个决定的关键”。
罗瑞卿如此高度评价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是因为和毛泽东亲自起草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内容直接有关。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决议”的主要内容,就能一目了然。
“决议”明确要求:将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紧急加以收缩、休整,在四个月时间之内,除进行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必须及时捕、办外,暂停捕人、杀人;杀反革命分子的数量要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即占总人口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左右,最高不能突破千分之二;将捕人批准权由县一级,收归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由地委、专署一级收回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并且规定,今后捕人、杀人要遵照以下原则:凡是界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凡是界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杀反革命的原则是:对于有血债或有其他严重的罪行(如强奸妇女等)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又罪该处死者,应当采取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决议”特别要求对于在共产党内,在人民政府系统内,在人民解放军系统内,在文化教育界,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内清理出来的应当判处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一般以处决十分之一、二为原则,其余十分之八、九均应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决议”还布置了清理积案,组织对罪犯劳动改造,为国家创造财富等其他内容。
“决议”为什么要对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紧急刹车呢?那是因为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以来,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已经逮捕了200多万人,杀了50多万人。进入5月份,大规模捕人、杀人还在继续进行,其势头没有丝毫减弱的迹象,而领导镇反运动的各级党、政、军干部中,特别是地专和县以下干部,普遍弥漫着多捕、多杀的情绪,草率捕人、杀人,不少地方已经捕了一些可捕可不捕的人、杀了一些可杀可不杀的人(据调查均约占三分之一左右),甚至错捕、错杀了一些人。如不紧急刹车,将会有更多的人被错捕、错杀,后果将不堪设想。
  关于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捕人、杀人数据,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1月在一个报告中说: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了2620000余名,其中杀掉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人,教育释放38000余名。徐子荣说的是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捕人、杀人总的数据。而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进行了3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0年10月至1951年9月;第二阶段为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第三阶段为1952年10月至1953年底。
  根据公安部门统计,第一阶段杀人数量约占整个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杀人数量的75%,按712000人计算,即有543000多人是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主要是在1951年2、3、4、5几个月内被处决的。因为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从“双十”指示下发起,有一个传达贯彻、组织实施的过程,实际执行时间是从1951年1月开始,而高潮在2、3、4、5四个月,在1951年1月份之前只捕、杀了少数人,6、7、8、9四个月是收缩、休整期,要求暂停捕人、杀人(现行除外)。所以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被处决的50多万人,主要是在2、3、4、5那四个月。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杀了50多万人,超过国、共双方在内战中三大战役(辽沈、平津和淮海战役)中在战场上战死的人数总和,实在令人震惊(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史》记载,解放战争四年间,我军阵亡约30万,国民党军队阵亡40万,国共相加大约70万。其中辽沈、平津和淮海三大战役,国共双方战死人数为40多万)。当时全国党、政、军领导都在忙着杀人,而且是急急忙忙地杀人,有的人前一天被抓,第二天、甚至当天就被枪毙,夜里被抓,白天枪毙,如果继续这样搞下去,将会出大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在指挥镇反运动的党、政、军各级领导干部中,普遍弥漫着左的情绪,要求多捕人,多杀人,如果不及时纠正这种思想倾向,镇压反革命运动就会走向邪路。毛泽东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明确指出:“杀人不能太多,杀得太多了,丧失社会同情,丧失了劳动力”。
       那么,草率从事,大捕、大杀,错捕、错杀这一股风是怎么刮起来的呢?从根本上讲是中央。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初期一些领导人束手束脚,对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打击不力,毛泽东批评了“宽大无边”这一倾向。中共中央在《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右的偏向,以致有大批的首要的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甚至在经过宽大处理后仍然继续为恶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双十”指示也明确指出,为了防止“左”的倾向,必须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防止逼供信,严禁肉刑。
  在如何开展这样一场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保证运动健康发展问题上,中央和毛泽东都没有提出过操作性很强的有效措施,仍然采用革命战争时期打仗的办法、群众运动的办法来代替运用法律的办法。中共中央在1949年初,就宣布废除“六法全书”,而此后又没有制定新的法律加以替代,政务院稍后虽然出台了《惩治反革命条例》,但那都是些实体性的不易掌握的原则规定,没有任何程序性的规定,所以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实际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完全靠中央文件和最高领导人、主要是毛泽东的指示办事。而毛泽东在具体领导镇反运动上,仍然沿袭革命战争年代指挥战争的办法,在捕、杀人问题上,下指标、定任务、定时间,主观臆断,急于求成,不断地发出指示,要求某地、某时必须逮捕多少人、必须杀多少人。虽然“双十指示”要求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要“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判处死刑时,党内必须经过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及受委托的地委批准”。但是在毛泽东指定的时间、任务、指标面前,这些规定都不可能执行,而捕人、杀人批准权限也被最高领导毛泽东给下放了。
  下面让我们来具体看看中央、主要是毛泽东是如何下命令指导镇反的:
  1951年1月17日,毛泽东在接到中南局转来的驻扎在湘西27军的镇反报告,该报告说,在湘西21个县,仅仅驻军部队就已经处决了匪首、恶霸、特务4600余人,并准备由地方政府再杀一批。毛泽东批示道:“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并强调“特别是那些土匪猖獗,恶霸甚多,特务集中的地方,要大杀几批”,要求“各地务必抓紧照此办理”。1月22日,毛泽东电告华南分局、广东省委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3700多,这很好,再杀3、4千人”,“今年可以杀8、9千人为目标”。1月29日,公安部对中南军政委员会报告说湖北省已经逮捕19823人,其中在省级机关内部逮捕了160人。公安部在报告上批注:“如此内外不分地实施逮捕,容易引起广大干部恐慌和思想波动”。毛泽东看了以后,批评公安部:“湖北做得很好,不要去泼冷水”。2月5日,中央西北局报告说:两个月已经逮捕5000多人,杀了500多人,虽然总体看杀得不狠,处理缓慢;但是执行镇反计划一定要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这是“双十”指示的要求——笔者)。毛泽东看后批示道:“对判死刑者,轻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上行下效。很多地方把杀人批准权由专署一级进一步下放到县一级。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判处死刑的人,不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来定罪量刑,确定该不该杀,而是根据人口比例,要求某地、某市必须杀多少人,这是最大的荒谬之处。毛泽东最初要求,杀人比例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五,严重的地方,要达到当地人口总数千分之一;以后他又说个别地方可以突破,但不超过千分之一点五,最多不要超过千分之二。
  1951年2月中旬,毛泽东直接电告上海、南京两市委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一年之内至少应当杀掉罪恶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道)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杀掉1500人左右。这个数字是否妥当,请你们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据2月3日柯庆施同志给饶漱石同志的电报,已杀72人,拟再杀1500人,这个数目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0余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1951年2月2日,政务院出台了《惩治反革命条例》,毛泽东立即指示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及各省会城市,说这些地方“是反革命组织的重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1951年2月17日,北京市在罗瑞卿的直接领导、指挥下,一夜之间逮捕675人,第二天(2月18日)公开枪决58人;3月7日夜又逮捕1050人,25日公开枪决199人。毛泽东充分肯定北京的做法。为贯彻毛泽东的指示,3月初天津市委上报说在已经处决了150人的基础上,拟再处决1500人。毛泽东说:“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岛、广州、武汉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个几个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实的镇反计划。人民说,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杀几批反革命。”
  上海市委根据毛泽东“大杀几批反革命”的一再督促、指示,向中央报告说:“上海决心在已经逮捕了1068人、处死100多人的基础上,再放手逮捕10000人,杀3000人,关4000人,管(制)3000人。”毛泽东对上海市委纠正在捕、杀人问题上谨小慎微的态度,准备大捕、大杀的计划,给予充分肯定。他立即致电上海市委:“如果你们能逮捕万余,杀掉三千,将对各地城市的镇反工作发生很大的推动作用。你们注意在逮捕后迅速审讯,大约在半个月内就应该杀掉第一批,然后每隔若干天判处一批。”于是,上海市委在4月27日一天逮捕8359人,仅隔3天,4月30日一天就处决285人,5月9日再处决28人。“决议”发布后,由于惯性作用,上海大规模捕人、杀人没有能立即停止下来,6月15日一天又处决了284人,以后每隔几天就枪毙一批人,少则几十名,多则一百四五十名。
  由于毛泽东的督促、鼓动,捕、杀人出现失控状况,有的地方要求突破中央提出的捕人、杀人控制指标,尤其是杀人指标。贵州省委提出杀人数应达到总人口千分之三才能解决问题。西南、华南也要求突破指标。到1951年5月初,广东、广西两省已经逮捕188679人,处决了57032人,其中广东4月1个月即处决10488人。到四月底,华东地区共逮捕了358000余人,处决了108400余人,占人口总数千分之零点七八;中南地区到五月上旬,杀人超过20万,接近人口总数千分之一点五。   这种捕、杀无序的情况,引起一些地方党委的注意。在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前夕,中共山东分局即下发通知,规定,“山东无论在农村,无论在城市,镇反杀的比例数,均应低于千分之一为妥”。(因为山东已经进行了土地改革,在土改中已经杀了不少地主、恶霸,加起来早已超过千分之一的指标——笔者)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3月23日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告说:“目前已个别发生逮捕范围扩大,处理方式简单的情况——且现已开始牵涉内部(地下党、企业、政府、机关),与隐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更需要精细”,“我们拟即收缩——捕杀范围加以限制,更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斗争。”他是最早提出镇反收缩、限制捕杀范围的省委领导。但是毛泽东没有理睬。接着,中南局在四月中旬命令湖南、河南、江西、湖北四省停止大捕、大杀,并把处决人犯批准权收归省委。但是,收效甚微。命令下达后,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从四月下旬到五月中旬,中南局这四个省又处死了5万多人,且大多数没有经过省委批准。由此看来,解铃还需系铃人。要纠正大捕、大杀的无序状况,还得毛泽东亲自出马,发指示纠正才能见效。  
毛泽东对杀人越来越多而且已经失控的状况开始感到担忧。4月20日,他致电各中央局书记,要求控制杀人比例:“虽然2月中央会议决定先规定杀人数以人口千分之零点五为准,但是现在西南已达到千分之一,中南和华东的某些省亦达到千分之一,个别地方已超过。一般地看来,华东、中南、西南三大区似乎均须超过千分之一的比例,才能解决问题。但是,超过太多似乎不妥。柳州专区要杀千分之五,显然是错误的。贵州省委要求杀千分之三,我也感觉多了。我有这样一种想法,即可以超过千分之一,但不要超过的太多,不要规定一般以千分之二为标准。而(应)将许多犯人列为无期徒刑,离开本县,由国家分批集中,从事筑路、修河、垦荒、造屋等生产事业。例如西南区准备再杀的六万人,杀掉三万左右以平民愤,而将其余的三万人左右分批集中生产”,“如果以人口千分之(零)点五计算,西南、中南、华东三区就有15万人以上,是一批很大的生产力”(就是说,如果这三区按原来计划杀人比例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五,就可以少杀15万人以上,而实际上都超过千分之一,如果达到千分之一点五,则多杀30万人——笔者),“贵州省委要求再杀二万二千至二万五千,我们可以允许他们再杀一万多一点,留下一万多不杀,已经超过千分之二的比例,已是按照贵州这样的特殊情况办事,已经算得准和狠了”(以特殊情况为由,允许贵州突破千分之二的比例指标,那么就意味着其他地方突破指标多杀也没有关系,纠正错误不坚决——笔者)。接着,他电告华南分局领导人:“根据华南已杀五万七千多,现押犯人尚有十六万多的情况,华南两省一市(广东、广西和广州市——笔者)和豫、鄂、湘、赣一样,从六月一日起,停止捕人四个月,集中力量清理积案,总结经验,教育干部”。由于允许贵州突破指标,他的这一指示,华南两省一市也不会坚决执行。
毛泽东这时感到光有他的批示、电报还不足以制止这一股强劲的捕人、杀人风,必须立即开会,把地方“诸侯”找来,当面亲自布置刹车,否则将会有更多的人头落地。
“决议”一出台,中央立即转发,电告各地,大规模的捕人、杀人风,才得到初步遏制。但是,由于惯性作用,会后有些地方仍然捕、杀了一些不应该捕、杀的人。如华东地区1951年5月统计共拘捕人犯358000名,杀了100840名;到了1951年10月份统计数字是:捕了468385名,杀了139435名,这就意味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后几个月里又逮捕了110000人,处决了40000人,所谓停止捕人、杀人四个月,打了一个大折扣。但是,随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逐步贯彻,各地捕、杀人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全国实际捕、杀人数字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二、第三阶段两年时间里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总数只有1951年初那几个月捕人、杀人数字的四分之一左右,显然,“决议”起到的作用是肯定无疑的。
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过去60年,有很多经验教训可以总结。经过多年的战争,人民需要休养生息。新政权建立后,当政者应该采取宽容的政策,尽量弥合社会裂痕,赢得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支持,除非是非杀不可的人,不要轻易杀掉。日本侵华战争中遗留下来的1107名战犯,他们每个人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灾难都是前所未有的,可他们在战犯管理所,受到良好待遇,几年后就被特赦回国,而国内那些普通反革命,如果没有血债,没有严重现行破坏活动,为什么就不能给他们一条活路,非要杀掉呢?!如贵州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81个县的县长,在人民解放军解放贵州时,有的起义、有的投诚,有的被捕后释放,个别的还给他们安排了工作,大多数人已经做了处理。可是,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一片喊杀声中,被全部杀掉。难道他们的罪行比日本战犯罪行还大?对判处死刑的人,为什么要那么草率?安徽省桐城县拟将16名反革命处死,报安庆地委审批,地委审查全部否决,退回来。县公安局看到地委回文,以为同意,竟没有拆开看批文内容,将16人拉到刑场枪决。这16人中有5个伪保长,4个三青团区分部委员,3个宪兵,2个一贯道坛主,6个地主。16个人没有一个人有血债、没有强奸妇女的行为。事后检查,有11个人连逮捕条件都不够,必须立即释放。阜阳专区在枪毙几个恶霸地主时,把同他们睡过觉的几个“破鞋”也给枪毙了,其罪行是“不争气,给劳动人民丢了脸”。还有那些被错杀的无辜的人,如很多从事地下工作的人,提着脑袋干革命,躲过国民党特务无数次追杀幸存下来,却被自己人给杀了,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由于没有认真总结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经验教训,在以后开展的历次政治运动中,一再重复这些错误,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第一次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过后,接着是内部肃反,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反右派斗争,大跃进运动,“四清”运动,在这些政治运动中,公安部门根据中央要求,都要布置对敌斗争的内容,把镇压反革命作为推动这些政治运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所以1976年前,我国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一直没有真正停止过,直到文化大革命中出台“公安六条”、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专案审查等,还在继续镇压反革命,同样,都不按任何法律程序办事,完全是无法无天,使中国人民一次又一次受到极大的摧残与伤害。
(作者为安徽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来源:炎黄春秋 
  



 
关于毛泽东巨额稿酬
司马昭
2008年11月 炎黄春秋网刊外稿


  几年前,一篇关于毛泽东巨额稿酬的文章在网络中疯传,引起了很多人的议论,也让一贫如洗的我眼红了很久:还是做领袖好啊,不但面子风光,里子也实惠;同时又十分感叹:难怪主席衣钵会由邓总设计师继承,原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早在1976年以前就开始实践了。

  几年来,这篇文章就这么平安无事地流传,直至最近,也就是毛泽东主席的儿媳邵华女士去世几个月之后,才有一篇反驳和辟谣的文章出来。出来反驳和辟谣的,是毛泽东当年的管家吴连登

  话既然说出来,那就应该认真听,老司我一向认为,只要说的在理儿,即便说话人的身份不那么合适那也应该接受。但是,仔细拜读了这篇同样在网络上疯传的《毛泽东亿元稿费谣传的真相——访毛泽东管家吴连登》,我反而想起,并更加深刻地理解了那句老话:名不正,则言不顺。
  以下为正文,共分两篇:名不正篇和言不顺篇。
  名不正篇
  一.吴连登不是亲历者
  吴连登虽然以知情人的身份出现,但吴连登在文中承认他的稿费我没有管过。岂止没管过,从文章叙述的内容来看,吴连登甚至都很难算得上是一个知情人”——吴连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
  吴连登:郑长秋曾给我讲了他亲身经历的一件事。1972年的一天,身着军装的张玉凤坐着华沙轿车,来到中办特会室,说明主席处需要八千元钱,实际上是江青要的,而且都还要新票。郑长秋就对张玉凤说:“我们一道去银行取吧。”   ……
  接着,一个电话打到了中办政治部查询有关情况,得到“不知道”的回答后,又拨通了汪东兴的秘书孙守明的电话,这才真相大白。而此时,郑长秋和张玉凤已在这家银行被客客气气地“软禁”了两个来小时。可见,当时要取出毛泽东的稿费并非易事。

  吴连登说这个故事,是用来证明汪东兴对稿费的管理也抓得非常紧。这却恰恰证明吴连登所知有限。
  吴连登身为为毛泽东的管家,按他的说法:我给毛主席管家的那12年,主要是管他的工资和全家的开销。就是这样一个管家,却连江青的日常支出都不知道,还要从郑长秋处听说!
  在该文中,吴连登亲历的部分仅占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而且都是旁枝末节,证明不了任何问题,关键内容均以郑长秋告诉我汪东兴告诉我的形式,转述郑长秋、汪东兴的话。这种转述是缺乏说服力的,至少法庭上是不承认其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没有任何人证,没有任何物证,也没有任何书证,可以证明汪东兴、郑长秋曾经对吴连登说过什么,或者证明吴连登在转述的时候准确无误,没有曲解汪东兴和郑长秋的原意。
  如果汪东兴、郑长秋已经故去,吴连登的这种转述或许对历史研究还有一点点参考意义,在直接证人汪东兴、郑长秋还健在的情况下,吴连登的这种转述连一丝一毫的意义都没有。
  如果汪东兴真的像吴连登所说的那样,认为毛泽东亿元稿酬说是背离事实的,那么以汪东兴的阅历及其对毛泽东的感情,不可能不意识到这种说法会对毛泽东的声誉造成伤害。况且,毛泽东亿元稿酬说本身就把汪东兴牵连其中。在该说法中,汪东兴不是与周恩来、张玉凤一起,是三个知情人之一吗?
  所以,如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是造谣,那么无论于公于私,汪东兴都应该出来辟谣。可是,这么长时间了,汪东兴出来澄清过吗?没有,汪兴东一言未发。
  二.吴连登不是当事人
  当毛泽东亿元稿酬说甚嚣尘上的时候,毛泽东直系亲属、毛泽东亿元稿酬说中的当事人,无一站出来澄清辟谣。这包括:毛泽东女儿李敏、李讷,毛泽东的儿媳绍华将军、毛泽东孙子毛新宇博士。其中,李敏、李讷在毛泽东亿元稿酬说中曾接受过中办拨与的200万元购买房屋。
  无论如何,李敏、李讷作为当事人,是不是拿了200万买房子,知道的应该比吴连登更清楚;
  无论如何,邵华、毛新宇作为直系亲属,听到、看到的的应该比吴连登更多。
  无论如何,如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是假的,李敏、李讷、邵华、毛新宇这些当事人所受的伤害应该比吴连登更多,更直接。
  然而,为什么这些当事人都不站出来说话?

  言不顺篇  一.中办特会室是唯一管理毛泽东稿费的单位吗?
  吴连登一直强调郑长秋是管理毛泽东稿费的人。
  “管他稿费的,是个名叫郑长秋的同志,今年82岁了。他从19529月直到1986年离休,一直在中央办公厅专职负责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的特别财务,叫‘中办特会室’。出纳为老红军战士钟子山,专职保存财务票据。对毛主席稿费的收入、支出及究竟有多少,他们最有发言权。他们非常准确地告诉我,到毛主席197699逝世为止,即老人家临终前全部稿费共计为124万元人民币。到1983年底,郑长秋退休前转交下任时,毛主席的全部稿费共计为157万多元。原因是存款利息上调了,稿费比原来多出了33万。”
  我们姑且认为中办特会室曾经管理过毛泽东的稿费,也姑且认为中办特会室管理的稿费共计为124万元人民币——毕竟我们没有亲耳听到当事人郑长秋的证词——但这并不能证明中办特会室就是唯一管理毛泽东稿费的单位。
  实际上,以往关于毛泽东稿费的报道,均提到:毛泽东高达七千多万的稿费,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的名义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而且文中特别提到:毛泽东稿费多少,以什么名义存放,当时只有周恩来、汪东兴、张玉凤三人知道。
  我的问题有三个:
  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否曾经有一个叫做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的户头?
  2.如果有,这个户头里面存放的是不是毛泽东稿酬?
  3.如果是,这笔费用的数字是多大?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吴连登完全回避了这个问题。实际上,以吴连登当年的身份和地位,是根本没有资格谈论这个问题的。有资格谈论这个问题的周总理已经故去了,但汪东兴和张玉凤不是还健在吗?
  扯的远一点。我虽然钱不多,但至少有五个帐号,五张银行卡。不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连傻瓜都知道的事情。
  二.文革中毛泽东真的没有拿过稿费吗?
  关于这个问题,吴连登从两个角度来解释,第一个角度,是引述郑长秋的话。
  我曾专门就这个事问过郑长秋,他非常确切地说,文革期间他所在的“中办特会室”,没有收到过毛主席的任何稿费。也就是说,在文革中,毛主席再版的所有著作,没有接受过任何的稿费。
      如前所述,在我们不能确定中办特会室是唯一存放毛泽东稿费的单位的前提下,郑长秋的话证明不了任何问题。即便郑长秋讲的是实话,也只能证明中办特会室和郑长秋在文革期间没有收到过毛泽东的稿费,却不能证明其他单位和人员没有收到过毛泽东的稿费。
  第二个角度,是吴连登自己的逻辑和推理。
  有人说,在文革中全国都没有稿费了,就毛主席一人还有稿费,好像他在搞特权,以权谋私,拿了亿元稿费,这完全是弥天大谎、胡说八道。毛主席一生最痛恨腐败、反对特权,。我举个例子。上世纪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全国吃的东西非常紧张。毛主席跟大家一样,好长时间里,鸡鸭鱼肉统统没有吃过。他每月吃的粮食,那时候也只有18斤粮票。他多次对我们说,我是个普通的市民,一样实行凭票、凭证供应,如布票、棉花票、糖果票、工业卷等。我们要和老百姓一样,不管有什么困难,一起共度难关。文革中既然已经明确取消了稿酬,他不会也不可能一个人搞特权,接受那样天文数字的稿费!
  
  关于这个角度,吴连登的逻辑很明白,共有两层:

  第一层,毛主席是反对特权的,从来不搞特殊。证据是,上世纪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毛泽东鸡鸭鱼肉统统没有吃过他每月吃的粮食,那时候也只有18斤粮票。
  第二层,毛主席既然是反特权的,就肯定不会搞特殊拿稿费。
  关于这种逻辑,首先,我认为,吴连登可能真的见过毛泽东吃糠咽菜,也可能真的听过毛泽东说类似痛恨腐败、反对特权的话,但这并不能这证明毛泽东真的就是痛恨腐败、反对特权,或者毛泽东就不搞特权。
  在逻辑层面上,一个人说什么,和一个人做什么,这是两码事。对包括吴连登在内的很多人来说,毛泽东是言出必践、道德高尚的领袖;但对另外很多人来说,毛泽东却是说一套做一套、食言而肥的阴谋家。不幸的是,能够证明后者观点的毛的不良信用记录,俯拾即是、众所周知。比如,58反右。
  在事实层面上,毛泽东也是承认过自己搞过特权的。毛泽东不是对王海容、唐闻生说过吗:走后门的人有成百万,包括你们在内,我也是一个,我送几个女孩子到北大上学……
  其次,吴连登用来证明毛主席反对特权、不搞特殊的证据从根本上就是伪证。
  《毛泽东遗物事典》是一本由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编辑、红旗出版社于199611月出版的红色读物。在这本由汪东兴、张玉凤、徐涛、吴旭君、吴连登、周福明做顾问的读物里,有这样的内容:
  1961426,几位工作人员会同厨师为毛泽东精心订制了一份西菜、两菜汤菜谱。从保存下来的西餐菜谱来看,内容尽管谈不上十分丰富,但己比较周到的照顾到了毛泽东的饮食喜好。这份菜谱包括七大西菜系列,即鱼虾类、鸡类、鸭类、猪肉、羊肉类、牛肉类、汤类……。
  毛泽东喜欢吃鱼虾,西餐中鱼虾的制作方法也丰富多彩,而且风味独特。19614月制订的西餐菜谱中包括下列这些异国风味的鱼虾:蒸鱼卜丁、铁扒桂鱼、煎(炸)桂鱼、软炸桂鱼、烤鱼青、莫斯科红烤鱼、吉士百烤鱼、烤青菜鱼、菠兰煮鱼、铁扒大虾、烤虾圭、虾面盒、炸大虾、咖喱大虾、罐焖大虾、软炸大虾、生菜大虾等等。(第94页,60年代初用的西餐菜谱,饮食起居篇)

  
  19614月是一个什么样的时期?按官方说法,1959年、1960年、1961年为三年自然灾害。按老百姓的说法,我问过一个过来人,70多岁了,他说:“61年正是最困难的时候,什么都吃不上,到63年的时候才好点呢!

  吴连登自己做顾问的书打了吴连登自己的脸。自相矛盾的说法,那个是正确的?毛泽东到底在那个时期是不是真的每月吃的粮食,那时候也只有18斤粮票?是不是真的鸡鸭鱼肉统统没有吃过
  幸运的是,《毛泽东遗物事典》在饮食起居“60年代初用的西餐菜谱一章里是有物证的,这份物证以照片的形式载于《毛泽东遗物事典》第95页。这份物证,就是一份1961426毛泽东的菜单。
  以《毛泽东遗物事典》里的事实为基础,套用吴连登的这个逻辑,我们可以这样推理:因为毛泽东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是吃鸡鸭鱼肉的,所以毛泽东是搞特权的;因为毛泽东是搞特权的,所以文革的时候他肯定会接受那样天文数字的稿费的!
(该文所表述的内容为作者本人观点,与《炎黄春秋》杂志及炎黄春秋网的观点和立场无关)
14史太狼 一边说枪杆子里出政权、一边说暴力革命解决不了社会问题;一边唱国际歌从来不相信任何救世主、一边唱东方红中国出了个大救星;一边说中华民族是最伟大的民族、一边说中国人素质不高不宜搞民主;一边说资本主义走的是邪路、一边把自己的子女往邪路上送。智商本来就不高的人,这下彻底被忽悠傻了。z1605
会议史太狼
一开始,是解放全世界,后来发现实现不了,改小点,赶英超美,直到民不聊生饿殍遍野,不得已,目标改成四个现代化,一看也是无望,算了算了,低调点吧,改成那个初级阶段,目标是实现小康,再一看,还是不行,那就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吧…!---@苏B国木文
常红4: 再交一份:中国人,您离监牢就一步之遥:对交警发句牢骚,送你进牢房;网上发个贴,超500转发也可能进牢房;在一起聚个会吃个饭,也许就被山颠了;喊句口号,寻衅滋事了;登录境外网站,就可能勾结敌对势力了;说句真话,就泄露机秘了。
中国政府网 
【维护网络安全须“攘外安内”】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对进入我国市场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及其提供者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将禁止在中国境内使用,这是"攘外"作法。同时,需提高我国网络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从技术源头抵御网络入侵和攻击,就是"安内"。http://url.cn/Lbl296许盛杰
终于知道为啥主推国产系统了
博弈林泉002 
【北大资源集团亏损还发奖金 法院认定高管私分国资】在2002年至2004年的公司资产损益表上,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的亏损状态。而此间3年,公司高管和部分员工却每年分得巨额奖金,总额近2000万元。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董事长巩某,副总裁黄某等四人定罪。
马航家属委员会 
MH370失联乘客家属再次受到伤害,我们的亲人下落不明,在找亲人、寻飞机的过程中,家属竟然一次次受到伤害!家属正当提诉求竟被“请”进派出所,家人去派出所找人时,不但相关人员恶言相向,家属还被暴力执法,导致昏迷,试问,谁能还我们一个公道? @爆新鲜20140524

【美国取消与泰国部分军事合作及援助计划】五角大楼发言人柯比在声明中说,鉴于泰国军方发动军事政变,美国军方已中止正与泰国军方举行的联合军事演习,撤回对泰国三军最高司令塔那塞6月访问美军太平洋司令部的邀请,同时取消美军太平洋舰队司令哈里斯原定下月对泰国的访问 http://url.cn/JtorIr20140525
南方都市报 
【网传青年殴打男孩 @公安部刑侦局 已调查】网友爆料:几个光背青年,疯狂殴打一个小男孩,下手狠毒,男孩被打得惨叫连连,鼻青脸肿,倒地无法动弹。最后,他们竟往男孩脸上撒尿。@公安部刑侦局 回应:应当严惩,已部署调查,请知情者提供线索。http://url.cn/OUxo7E
黑白先生
大家聊天说中国到底落后英美多少年,有说50年的,也有说100年的。我说319年。问,你说的有零有整的有何依据?我说:英国1695年开始公布官员财产。
博弈林泉002
司马光拍拍王安石的肩膀:介甫,跟我斗?你还是太嫩了。王安石淡定回击: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砸个水缸嘛?换了我也一定会这么做,我和你比,只是少一个机会罢了。司马光眼中射出两道寒光:机会,是自己创造的。你只知道老夫砸缸,却不知道那孩子是怎么掉进去的吧?
槛外的蝉十五
网友:一边说枪杆子里出政权、一边说暴力革命解决不了社会问题;一边唱国际歌从来不相信任何救世主、一边唱东方红中国出了个大救星;一边说中华民族是最伟大的民族、一边说中国人素质不高不易搞民主;一边说资本主义走的是邪路、一边把自己的子女往邪路上送。我智商本来就不高这下彻底被忽悠傻了。



施怀基
薛蛮子的手枪失去控制,就嫖娼了;文章的手枪失去控制,就出轨了;黄海波的手枪失去控制,也嫖娼了。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的手枪失去控制,只是行政记过了!
范显斌

范显斌6 (@范显斌)

范显斌,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漳州村民拆迁5年未安置 微博发帖维权遭刑拘】 漳州市云霄县埭洋村村民因拆迁5年未安置,一些村民不得不栖居桥底。拆迁户代表吴添茂曾因在微博上发帖反映多年未安置及村干部腐败问题,被云霄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了30多天,后因检察机关不予批捕被释放。 http://url.cn/Rer88x
2014-04-12 星池商贸
对于中国历史上一直来的腐败问题、腐败的根源问题、以及反腐败问题,南北朝时期的权臣苏绰和皇帝宇文泰的对话是这样的:

宇文泰问:“国何以立?”
苏绰答:“具官。”

宇文泰问:“如何具官?”

苏绰答:“用贪官,反贪官。”

宇文泰不解的问:“为什么要用贪官?”

苏绰答:“你要想叫别人为你卖命,就必须给人家好处。而你又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那就给他权,叫他用手中的权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得到好处了吗?”

宇文泰问:“贪官用我给的权得到了好处,又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苏绰答:“因为他能得到好处是因为你给的权,所以,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好处就必须维护你的权。那么,你的统治不就牢固了吗。你要知道皇帝人人想坐,如果没有贪官维护你的政权,那么你还怎么巩固统治?”

宇文泰恍然大悟,接着不解的问道:“既然用了贪官,为什么还要反呢?”

苏绰答:“这就是权术的精髓所在。要用贪官,就必须反贪官。只有这样才能欺骗民众,才能巩固政权。”

宇文泰闻听此语大惑,兴奋不已的说:“爱卿快说说其中的奥秘。”

苏绰答:“这有两个好处:其一、天下哪有不贪的官?官不怕贪,怕的是不听你的话。以反贪官为名,消除不听你话的贪官,保留听你话的贪官。这样既可以消除异己,巩固你的权力,又可以得到人民对你的拥戴。其二、官吏只要贪墨,他的把柄就在你的手中。他敢背叛你,你就以贪墨为借口灭了他。贪官怕你灭了他,就只有乖乖听你的话。所以,‘反贪官’是你用来驾御贪官的法宝。如果你不用贪官,你就失去了‘反贪官’这个法宝,那么你还怎么驾御官吏?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人民拥戴,他不听话,你没有借口除掉他;即使硬去除掉,也会引来民情骚动。所以必须用贪官,你才可以清理官僚队伍,使其成为清一色的拥护你的人。”

他又对宇文泰说:“还有呢?”

宇文泰瞪圆了眼问:“还有什么?”

苏绰答:“如果你用贪官而招惹民怨怎么办?”

宇文泰一惊,这却没有想到,便问:“有何妙计可除此患?”

苏绰答:“祭起反贪大旗,加大宣传力度,证明你心系黎民。让民众误认为你是好的,而不好的是那些官吏,把责任都推到这些他们的身上,千万不要让民众认为你是任用贪官的元凶。你必须叫民众认为,你是好的。社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不是你不想搞好,而是下面的官吏不好好执行你的政策。”

宇文泰问:“那有些民怨太大的官吏怎么办?”

苏绰答:“宰了他,为民伸冤!把他搜刮的民财放进你的腰包。这样你可以不负搜刮民财之名,而得搜刮民财之惠。总之,用贪官来培植死党,除贪官来消除异己,杀贪官来收买人心,没收贪财来实己腰包,这就是玩权术的艺术。”

经典啊,转啦!

黄普磊
和两个派出所长一起吃饭,才知道每个乡镇派出所只有5、6个民警,县局每年给他们的办案经费是零。派出所警车加油、办案民警加班吃饭都要所长自己想办法搞钱。为了搞到钱,派出所一要和乡镇政府搞好关系,配合他们搞拆迁、搞计划生育,二要想办法抓赌博、抓嫖娼罚款。整个就是一个逼良为娼的体制。朱贵彩
办案经费严重不足,是普遍情况,内地的派出所尤甚。财政拔款为零的说法肯定不成立,派出所本来就是吃皇粮的。 || @凯雷: 不相信任何一个派出所财政拨款都是零,朱警官您之前派出所是零吗? || @朱贵彩: 你今天才知道?
你知道吗?国务院国资委下面有110多个集团,这些集团的各级法人加起来有3万多家,平均每个集团下面有300多个各级法人。 ——财新网讨论中http://url.cn/LDIhy1 ||@财新网 :财新《新世纪》【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相容吗?】2014年05月25日 12时37分北京市
胡舒立:你知道吗?国务院国资委下面有110多个集团,这些集团的各级法人加起来有3万多家,平均每个集团下面有300多个各级法人。

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相容吗?

来源于 财新《新世纪》 2014年第20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5月26日
如果不对国企作根本性改革,十年八年就会来一轮长航式悲剧
张文魁 | 文
  长航油运成为首家退市的央企,以及中外运长航集团、中远集团巨亏向政府求救,这类事情一点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这只是历史的重演。
  了解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历程的人都知道,20多年前各级政府搞了许多“拉郎配”的国企兼并重组,那样做一方面想把国有资产整合组合起来发挥规模优势或协同效应,另一方面想让优势国企带活或消化劣势国企。由此,发展企业集团和兼并重组似乎就是推进国企改革、增强国企活力的一个重要法宝。后来结果如何呢?的确有一些国企通过这种方式发展壮大了,但总体而言,那些国企集团普遍存在“集而不团”的现象,一些优势国企反而被劣势国企拖垮了。当宏观景气消退、经济增速下行的时候,更多的矛盾和问题暴露出来,企业出现亏损,陷入财务困境,最后还是国家介入收拾烂摊子,这些场景早在十几年前就经历过。如果不对国企作根本性改革,十年八年来一次,这就是规律。
  国有企业由于所有者缺位,企业经营本来就在内部人控制和国家干预之间进行拔河赛,不管谁是赢家,企业所有者永远是输家。的确,内部人控制在很多时候要比国家干预好得多,有些优秀的内部人具有很强的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能把企业做得很大,而且一时看起来也很强,但这种情况下十有八九会出现内部人不合理合法侵占公司利益的现象,所以我把市场化进程中的国有企业定义为“内部人控制和分享的企业”。
  内部人侵占和分享,最终是由所有者和债权人埋单。把国企发展成集团,不管是“拉郎配”还是企业自己分蘖扩张,集团结构都更有利于内部人控制和分享。现在到那些国有大集团去,总部最关心的就是所谓的“集团管控”问题,其实也说明了集团各级企业的内部人控制分享可能已经无法管控了。国务院国资委下面有110多个集团,这些集团的各级法人加起来有3万多家,平均每个集团下面有300多个各级法人。国资委曾经下大力气“减少层级”,把法人层级减到三级以内,可这么多年下来有成效吗?五六个层级的还多得是。
  那些做大了的国有企业集团,各级负责人有那么大的支配权和控制权,随便搞一点什么花样,就能实现利益侵占和输送,企业资产资金的“跑冒滴漏”触目惊心。国企并没有基于所有者合法权利的公司治理来提供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内部人不时玩性炽烈,拿着企业去狂赌,赌赢了就成了前呼后拥、到处领奖的大企业家,赌输了有国家来收拾。这样的企业,即使发展了、壮大了,我也不认为是市场化的企业。
  企业要真正与市场经济相容,不但产品和服务要通过平等的市场竞争来出售,要素和资源要通过平等的市场竞争来获取,其所有权、控制权也要通过平等的市场竞争来配置。如果国企赌的连股本都输光了,国家还要继续输血来维持所有制,这能算得上是市场经济吗?
  很多国有企业在宏观经济景气上升时期,看起来好像是市场化了,但是当景气下滑的时候,那种“伪市场化”的面貌就原形毕露了。如果热衷于把国企拢到一起,不管是搞什么集团化、平台化,还是捆绑上市融资,或者成立最近很时髦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些招数大多数不过是继续掩盖“伪市场化”,回避真正的市场化改革。
  让国企甚至行业龙头央企退市,这是一种进步,只是这个进步还远远不够。长航油运所处的航运行业,是国有资本要保持绝对控制力的行业,类似的还有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等六大行业。在这些行业,哪怕亏得一塌糊涂、输得一败涂地,国企也不会从市场中退出,还会由国家来输血,以保持国有资本的绝对控制地位。难怪长航油运在连年巨亏、“披星戴帽”之后,还有那么多股民要去炒,他们赌的就是国有制的绝对控制。
  把极少数行业划定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并规定由国有资本来控制,现在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不是还未比赛就定好了冠军吗?这些事先就定好的冠军,与平等竞争的比赛相容吗?正是在这一悖论下,长航油运类的国企才会走到今天的地步。■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不代表其所在单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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