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7日星期四









小林20150917
(转)北京的哥:刘奇葆视察天山网要求:“网络媒体要底色红亮,把传播正能量作为总要求。”弱弱地问一声,这个“红亮”和薄熙来的“唱红”有没有区别?再弱弱地问一声,四川纪委书记说“批评也是正能量”,这里说的正能量包含批评吗?大概不包括。因为刘还要求对负面信息澄清、批驳。其实还漏了:封网

田野
@浩正刘臻:顶级红旗,发动机主机技术是德国奥迪。车的轴承是SKF,平面轴承是德国生产IF。车载防御系统是美国通用公司,林肯车系。车壳8毫米锰合金防弹钢板及中空夹衬高碳纤维是日本生产。它的四轮悬挂系统,制动系统还要我介绍吗?谁能告诉我四个轮胎是什么牌子的吗?9月6日 21:44 全部转播和评论(63)田野: 应该是的 || 军旗下的誓言: 不会是米其林吧

hyzCrab
[雷人标语:该流不流 扒房牵牛。该扎不扎,关人作押;该流不流,拆房牵牛。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准生下来!] //@张鸣 山东临沂,查超生比警察追犯人还猛,超生的人,都是罪犯吗?//@贺卫方 @张鸣 @法大何兵 @展江 @李庄 陈有西 2014年12月13日 16:07 @展江: 临沂。 || 汤宝宝: 人类历史的耻辱!
为谁忙
#我就不信这邪#【跳楼官场奇葩】福建省连江县政协副主席孙辉8月11日在该县政府大楼坠楼身亡,政协主席林伦健与泡茶妹通奸至今还没定罪……副主席又跳楼……地方官方有关部门透露,孙辉近几年长期就医服药。评:贪官就是好,孙辉妻儿都移民美国这钱哪里来?这县官场贪污腐败透顶。@学习粉丝团 @胡德平9月15日 00:52 全部转播和评论(158)
被子叠得这么好,红头阿三还敢对峙 ?
游飞翥
【美美冤枉】诉美美状(图1),指控呼朋唤友来家打了两次牌,判五年罚五万。仙人板板,这与法定开赌场相去千里,全国可抓两亿人。扯了红会底裤,柔弱小女子哪里懂得官糊规矩,怀璧罪。美美,某虽不才,愿试水二审,一起扒扒北京司法底裤。20150917
没昵称
苹果日报网站的截图 ,中国人是不可以被威胁的,哼哼,3天后全球首映?
王思想3
【恶毒教授以纳粹讽刺我党】希特勒曾以“党强国强,党危国危”来宣传纳粹党。而今,中国某党校教授竟以“党强国强,党危国危”为题发表文章,假意歌颂我党,与环球某报抄袭戈贝尔“没有祖国,你什么都不是”一样恶劣阴险,呼吁伟大光荣正确的我党严惩此恶贼教授!20150917
大地
那一年的6月,众所周知的原因杀了很多人,然后它们郑重承诺……26年过去,屁味儿有没有?
名字改啦11 
有人说普选不适合国情,搞竞选必将大乱,甚至发生战争。三四十年代,他们说的却是另一套。1937年5月29日,涂思宗率中央视察团抵达延安,实地了解中共的真正实力与活动状况,搜集第一手资料。当时,延安城内的政治标语就包括“实现普选”。

画家蓝蝶  圣人曰管理:子渊问:何谓人治?曰:不乖就揍! 子路问:何谓专治?曰:乖也要揍。 子贡问:何谓吏治?曰:不服就揍。 子有问:何谓统治?曰:轮流着揍。 子我问:何谓整治?曰:找借口揍。 子游问:何谓法治?曰:按程序揍。 子骞问:何谓德治?曰:让小弟揍。 子夏问:何谓政治?曰:关黑屋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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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hcqw.com/html/qsp/2013/88/138810331784K0H9232K9F0AHGCGADG2DE.html
洪振快
2013年第8期 炎黄春秋杂志


龙国华案档案,陕西省档案馆藏。




“特货”即鸦片

谢觉哉在日记中多处提到中共在延安时期经营“特货”、“种某物”等。“特货”就是鸦片,证据如下:
其一,在上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用“特货”指代鸦片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普遍用法。在贵州从事鸦片生意18年的商人伍效高,回忆自己经营鸦片业的经历,就说到“续办特货。……代理……鸦片购销业务”。(《近代中国烟毒写真》下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90)当时鸦片商人以“特货”指代鸦片,经营鸦片的商行被称为“特商”,鸦片税也叫“特税”。
其二,特货以“两”为单位,且价值奇高。按1942年延安市主要物品价格比较,该年12月,小米一斗为125元(边币),而特货一两是1400元。(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编:《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摘编》,以下简称《财经史料》,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四册,第438439)这意味着,特货一两,值小米11.2斗,特货一斤,值小米5376斤。延安时期,粮食供给“标准每人每天吃粮一斤四两,只军队多些,每人每天一斤八两。”(《财经史料》第六册,第453454)以此标准计算,只需约1000斤特货即可解决一支一万人的军队的一年的口粮问题。
其三,当年军队走私鸦片产生的纠纷案中也提供“特货”即是鸦片的信息。(年份不详,疑为1942824日下午,边区政府财政厅副厅长霍维德率领禁烟督察队到绥德义和镇“督征特产兼查缉私货”,“区政府即向督察队报告,当时并说龙国华在义和镇私贩烟土”。龙国华为留守兵团供给部管理科长,当时在其住处(出差住店)搜出鸦片30两。龙国华态度强横,拒绝接受检察,与督察队先谩骂进而相互殴打。事后,1112日,留守兵团组织部写信给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说被搜出的鸦片不是龙国华的。龙国华在给贺龙等兵团领导递交的报告中说,督察队“将店内收(搜)出之特货,诬认为我所购”,同时还告了霍维德一状,说他“以残酷手段对待革命同志,实有违党中央之政策”,要求为自己清洗耻辱。林伯渠收到材料,转给了财政厅。(见史志诚主编:《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以下简称《禁毒史料》,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55261)在这个事件中,“特货”、“鸦片”、“烟土”是同义词,清楚显示“特货”就是鸦片。
其四、中共内部秘密文件透露的情况。194381日,延属地委发布了一个关于禁种特产规定的秘密通知,由时任延属地委书记张邦英、代专员王震、延属分区专员兼延安市市长曹力如联合签署。“秘密通知”多次提到“烟苗”、“烟户”,要求:“(一)立即深入的调查留有烟苗之人家、亩数、收获量,以便有计划的进行没收,最低限度公家要没收到全收入的80%。(二)在没收时,烟户最多只能留到20%。”此秘密通知中提到了“特货”,显示“特货”即是“烟苗”的出产品。其要求第四点说:“各县现存之特货,无论旧存或新收均 * 立即送交专署,统一出售,不得拖延,不得隐瞒,也不得在下边出卖,续收到的,应随时送来论价出卖。”“通知”最后强调“以上办法,只作执行之准则,不许宣布,并须严格切实执行,对群众仍称没收处罚”。(《禁毒史料》第137
其五,销售鸦片人员的直接回忆。据当年受边区政府财政厅委派,专门在陇东专区负责鸦片贸易的梁爱民回忆:“194111月,我调到了财政厅禁烟督察处,被派往陇东专区,从此开始了商业贸易。为了增加收入,支援抗战,我们秘密经营大烟土。我党是严禁吸毒的,经营烟土必须秘密进行。为了方便,我们不叫大烟土,而称其为‘土货’或者‘特货’,后来称做‘肥皂’,论条论块,最后正式定名为‘土产’。”(《延川文史资料》第三辑,1988年出版,第99

“特产”贸易及其在边区财政中的地位

要了解中共在延安时期为何经营“特货”、“特产”,需要了解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
1937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红军被改编成八路军和新四军,每月国民政府拨款60万元(法币)。从1937年到1940年,陕甘宁边区的财政收入主要靠外援,比例占到51.69%85.79%,合计为82.42%。外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民政府拨发的经费,二是海外华侨及后方捐款,而前者为较多。(《财经史料》第六册,第13427)由于国共军队冲突,19411月发生了“皖南事变”,在此之前的194011月起国民政府即停止拨款,继而对边区进行封锁,从而使边区的财政经济陷入了极大困难。按毛泽东的话说,“困难真是大极了”,但是又“渡过了困难”。(《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东北书店1948年出版,第748页)那么这个困难是怎么渡过的呢?一个办法是征公粮。1937年征1万石(担),1938年征1万石,1939年征5万石,实际收到分别是13850石、15971石、52251石。(《财经史料》第六册,第453)而1941年猛增到20万担。当年征粮虽然达到了任务,但引起老百姓很大不满,故而第二年减少了4万担。
1948218日,西北财经办事处(陕甘宁边区和晋绥边区财经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布了一份报告——《抗战以来的陕甘宁边区财政概况》,其中对陕甘宁边区1941年起的财政困难,以及开展“特产”——鸦片贸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都做了简洁、清晰的概述。
为了渡过难关,1941年,通过开发食盐、加强税收工作、清理公产、发行建设救国公债(618万元)、征收公粮(20万石)、公草(2600万斤)、禁止法币发行边币(1054万元)等动作,想尽了一切办法,“经过整年的干部动员,县长、县委书记亲自带上运输队露宿风餐,往返运盐,征粮工作团有的除夕还在催收粮款,大家都拖疲了,群众也烦了,年终结帐还差568万元(占岁入22%),不得不祈灵于印钞机”。该年“虽然勉强叫各级党政军人员没受冻馁,但是人民的负担已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了”,“机关部队斫公树,拆庙宇,毁钟,挖墓,在各县成为一时的浪潮,至于烧酒贩毒等违法行为,更是司空见惯”。
“一九四一年直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尚因为库空如洗不敢确定统筹统支的方针,愁煞了当时的财政当局。元旦那天,财厅长亲自带上武装缉私,到保安司令部军需处缴获肥皂十三箱,这十三箱肥皂就成了一九四二年统筹统支为主的财政方针之物质基础。”显然,这里的“肥皂”不是普通肥皂,否则如何能成了“统筹统支为主的财政方针之物质基础”?
“一九四二年春季边区各县特产,又为下半年的财政打下雄厚的基础,八月后新货收起,再加下半年税收增加,各机关部队继续从事生产自给,这样就勉强的渡过了一九四二年。这一年特产收入139623000元,占全部岁入40%……由于财政上找到了出路,大大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所谓“财政上找到了出路”,就是种植罂粟、贩卖鸦片。随后即谈这个“特殊财政内容的根据”:“边区财政若想打破难关……除大量生产外,则必须借助于特产。”
报告称:“靠陕北三宝(食盐、甘草、皮毛)输出,也很困难,甘草因运费大,不能大量出境,绒毛多自用,出口很少,只有食盐尚可能维持,经党政军大动员,一九四三年才运出价值72709万元的食盐,占全部输入13.50%,绝不能解决问题。”
“靠印钞机更是危险,1943年八、九、十三个月发行边币十亿元,就使边币与法币比价从六元跌到十三元。”
“一九四二年边区自产特产并专利代销晋绥的特产,不但解决了当年的财政困难,还盈余了27%108773000),支持了一九四三年春季的财政,一九四二年也靠它解决40.82%的财政收入。”

陕甘宁边区1942 年进出口情况(《财经史料》第四册,第50 页)
之后,算是开始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一九四二年边区高干会上,毛主席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工作总方针,一九四三年初为统一陕甘宁、晋绥两解放区财经领导,成立西北财经办事处,由贺龙亲自领导。”该年,“特别主要的是这一年晋绥给以很大的帮助,送来大量特产,并由陕甘宁代销晋绥特产抽20%的贸易税,作为财政收入,其余作为财政家务之积累,这样建立了雄厚的家务,使党政军人员生活,进入相对的丰衣足食程度。但是,另一方面也发生了严重的贪污和铺张浪费现象。”(《财经史料》第六册,第1521
西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较为简略,有些具体的情况还可以从陕甘宁边区负责财经事务的财政厅和负责物资进出口事务的贸易局、物资局的报告中获得,并可相互印证。
陕甘宁边区被封锁之后,最大的问题是棉花、洋纱、土布、军工器材、电讯器材、医药器材等物品需要大量购入,尤其是棉花和布匹。边区棉花缺口甚大,负责物资进口的贸易局估计,1943年全边区政府与人民需布20万匹,为此需棉花300万斤,而边区所产不过100万斤,200万斤“需依靠贸易机关帮助解决”。(《财经史料》第四册,第175)棉花等物资需要大量外购。外购拿什么去交换?主要就是靠“特产”。1942年边区贸易局所做的总结说:“在出口货物中,特产占出口总值的68.66%,食盐占13.59%,二者共占出口总值82.25%,如不算特产,食盐则占了出口总值半数左右,占边产品出口总值的三分之二。由此可见,运盐出口还是边区对外贸易中的命脉。”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不算特产,食盐则显得非常重要,但如将其与特产相比,真正的命脉无疑是特产。
1943年,边区银行研究室主任苏子仁在讨论《边区金融总结》时说,解决边区财政问题的方法有三个:“1、收税;2、借债;3、膨胀通货。在边区税收(包括公粮、贸易税等)不够开支,公债行不通,不采取通货膨胀,困难就难以渡过。事实上几年来我们解决问题所依靠的物质力量,按其重要程度排列次序是黑(特产)、黄(公粮)、绿(纸币)、白(食盐)”。(《财经史料》第五册,351)他说得很明白,在边区财政中,“黑”——特产的重要性排在第一位。
所以,特产在边区财政中尤其重要。财政厅对1942年的工作总结透露:“戊、特产营业为了弥补本年财政预算3000万元的巨大赤字,并为明年财政奠定基础,不得不利用特产营业以渡过难关。全年共收99022181元,若连存货则达11000余万元,占本年全部财政收入的42%强,这说明了本年如无特产营业,虽有各机关生产,仍难渡过难关。”(《财经史料》第一册,第171
西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有一附表,专门谈及特产贸易在财政收支中的比例:

边区特产贸易收入统计
年代   收入金额
1942  139623000(边币)占岁入40.00%
1943  65347927(券币)占岁入40.82%
1944  135388778(券币),解决财政开支26.63%
1945  757995348(券币),解决财政开支40.07%

(《财经史料》第六册,第426427页)

特产的重要性于此可见一斑。而上述材料也表明,所谓特产,就是鸦片。
另一个问题是:1941年以后的数年间,大致每年销售了多少“特产”?约略如下:1941815日-1130日,三个半月,销9260.5斤(《财经史料》第四册,第9495),平均每月约3000斤。1942年,销出3.12万斤。1943年,“原定计划为37500斤,实际只推销36250斤”,约略说是3.6万斤(自营、代销合计)。(《财经史料》第四册,第731944年的销量可能更多。194461日西北局调查研究室谈上一年贸易问题:“特产出口最多的地区是关中,占31.86%;陇东次之,占26.9%;……最近据关中的同志谈,今年销量可比去年增加60%;又据新从陇东归来的同志谈,陇东今年的销量,也可较去年增加一倍多。由此可见,去年特产滞销,主要也是由于我们贸易局工作的缺点(如下半年定价过高,没有积极去想各种推销办法等等),而不是其他。”(《财经史料》第四册,第58)如以较上一年增加60%100%计算,则销量当有6万斤上下。
“特产”销售在各地具体是怎样操作的?据梁爱民的陈述,可简要归纳如下:
“我接受任务后,第一件事就是改扮为商人。组织交待任务时说,如果被敌人发现,只能说自己是私商,说出真实身份,就被视为叛变。”问题是,鸦片值钱,在运输过程中如果没有保护,则可能被劫被抢。所以作者到达陇东后,即去找驻军385旅旅长王维舟、政委甘渭汉,提出困难:“现在我以私商的身份经营‘土货’,路上的安全问题不好解决。”甘政委答道:“这好办,我们派人护送,随叫随到。”“三八五旅对我们的工作全力支持。从驿马关到西峰镇有二三十里路,匪情严重,路途极不安全,货物往返非有部队护送不可。只要我事先给王旅长打个招呼,他马上就派一个班护送。”
作者说,他通过向国统区销售“土货”,换回了“法币、金银和我们所需的商品”。刚开始,是秘密进行;1942年,业务即扩大,人员逐渐增加,“于是我们租了间房子,开起门市来。但这不是我们的真正业务,而是起掩护作用罢了。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我向地委和部队提出要人,很快得到支持。人员多了,就向下面延伸网点。首先在西华池和驿马关设了店。接着,在五个口岸(与国统区接壤的地方)设了店。这些分店都设有门市部。……各分公司的业务重点是发售‘土货’,再根据交通情况进购商品。”业务越做越大,到1944年,“我们公司开始办工厂。在庆阳开办了榨油厂、毯房和过栈行。在西华池办起了卷烟厂……”在经营过程中,“延安粮食奇缺,要我们支援。我们立即在陇东大量购粮,然后运往延安。”(《延川文史资料》第三辑,第99112

南泥湾有没有种罂粟卖鸦片?

根据现有资料,359旅在南泥湾既卖过鸦片,也种过罂粟。直接证据就是中共中央西北局的《南泥湾调查》。
1943年,西北局对南泥湾进行了调查,其中有一段涉及了“特产”和“收烟”的问题。
据此调查,南泥湾是1940年被发现的。同年末,中央财经处开始计划开发。1941年初,仅有中秘、中财、中组、中青四个农场,7月增至14个。5月,八团到金盆湾;7月,炮兵团到南盘龙川,11月警卫营开到。1942年,成立农场管理处,以军委农场李世俊为主任。3月,特务团开来驻马坊;6月,九团开来驻九龙川;8月,四支队来驻南泥湾,“皆曾种地,但中心在种特产”。本年农场增至30余个。该年全区种地面积共约计15000亩;其中川地9000亩,内民种6000亩,机关部队3000亩;山地6000亩,内军民各半。
调查中说,部队开到南泥湾后,“种特产向老百姓调剂了几千亩川地”。
1942年各单位的种地情况,有一个调查表,如下:
资料来源:《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一九四三年(一),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4年出版,第272页。

表后还有说明:“估计八团有一部分不在南泥湾境内,但各团种地至少五○○○亩以上,据许多同志谈,去年吃亏处在把农业生产中心放在特产上,而种特产的缺点,第一,贪多;第二,缺乏经验,未好好的采访老百姓的意见,如炮兵团下种时,老百姓说太早,种了不出来,我们不听,结果六○○亩只出八○亩。其他施肥割烟皆不熟悉;第三,种子不好也有关系,老百姓存的多是一九三五年以前的种子。”
这个调查表和后面的说明透露了很多信息。从表中看,土地分成了三种用途:粮地、特产地、菜地。粮地是种粮食,菜地是种菜,特产地是种什么特产呢?其中八团一栏,特产地下有用地1000亩,收烟数300两,每亩产量“3.3两,即烟地”的说明。特产是“烟”,而每亩产量仅仅3.3两。从中看出,调查表中所谓的“烟”,不是普通的烟草,而是特殊的罂粟。其中缺点的第三条,即种子多是1935年前的种子,也是一个旁证,因为1935年国民政府开始严禁鸦片,种植罂粟变为地下活动,老百姓留下的多是该年以前的旧种子。
调查材料还说明几点:一,种特产(罂粟)的地是向老百姓调剂过来的几千亩川地,不是军队自己开垦的。二,“吃亏处在把农业生产中心放在特产上”,“贪多”,可见“特产”成了生产中心(调查报告前面已明确说“中心在种特产”),种粮倒在其次了。三,没有经验,又不听有经验的农民劝告,种罂粟不得法,以致炮兵团下种600亩,只有80亩发芽,收成总共只有几十两,亩产可能连一两都不到。四,3000亩川地,只收获不到1300两的特产,成效很差,但若以194212月的延安市价来看,这些特产大致值1400石小米,比起种粮所得为多。五,参与种罂粟的有八团、特务团、警卫营、炮兵团,其中除炮兵团外,其余都属359旅。六,信息来源可靠。八团即718团,其团长为陈宗尧,与材料来源中所说“陈团长谈”相符。特务团、警卫营的材料来源则是李世俊,李世俊是农业专家,也是农场管理处主任。显然,陈宗尧和李世俊都是开发南泥湾的权威人士,其信息是可靠和可信的。七,炮兵团是八路军总部炮兵团,这意味着其他部队也在南泥湾种了罂粟。
359旅曾经种罂粟,还有一个佐证,即前文西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中提到:“一九四二年春季边区各县特产……八月后新货收起”,“一九四二年边区自产特产”,说明1942年边区各县曾“自产特产”,春季下种,8月收成,359旅种植罂粟“自产特产”与之相符。
现有资料也显示,延安时期种罂粟的不止359旅,而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前述刘向三1944年的调查报告,提到其他部队机关种罂粟的有:保安纵队、二团,地点都在关中分区。
而种鸦片的地区,在中共历史上也不止于陕甘宁边区,时间也不限于延安时期,比如解放战争时期曾在东北大量种植罂粟。王锡富,1947年在东北行政委员会辽东办事处工作,该年5月,他被分配到政委会开办的元兴商店工作。“到总店报到后,才知道这个商店不是做买卖,而是经营大烟的,凡调去的同志都不愿干,争着调出,经店领导开会动员,再三说明生产大烟对支持解放战争的重大作用,大家的认识才慢慢提高。”后来,他被分配作复查员工作,任务是“确定每亩烟的生产产量,收割后再复查是否达到予定的数量”。“确定亩产烟量时,要根据烟的品种、土质的肥沃程度,烟苗的疏密,长势情况及烟桃能割浆的刀数等条件来核定,同时,要考虑到割烟的技术水平,如将烟桃割漏了就会不出会少出浆液。一经核定测量后,烟户如交不上来,则由驻在所(分店在中心村镇设的机构)人员向烟户催要。更有的个别户隐瞒留用,欲私卖钱,只交部分烟土。这样就达不到定量要求,驻在人员只得动员说服,必要时有的个别驻在人员(都是出院的伤病员)就用皮带逼迫这些烟户上交烟土。……我记得有一位妇女被逼上吊致死。”
王锡富在文中说,“在东北解放战争中著名的‘三下江南、四保临江’战役胜利后,在解放前实行土地改革,组织大生产。为支援前线,一九四七年,东北行政委员会在临江、长白、扶松、蒙江(今为靖宇)等四县大量播种罂粟。直接由元兴商店经营管理,由总店负责组织领导,总店下设四个分店,每县设一分店。当时总店经理由辽宁省公安局秘书长孙敬之兼任”。文中还说,1947年播种后的大烟长势良好。文中也点明,“种大烟的多为个体烟户,也有机关和部队参加生产”。他点出了一个他熟悉的人,“我认识一个名叫宋嘉仁(后任伊春市财政局局长)的就是在大烟地里复查烟产量时熟悉的,当时他是通化林木公司(即辽东林营局)西大川事务所所长,他身背一支七九式步枪,也跟在烟地里劳动。”宋嘉仁算是机关的,部队也有,紧跟着的后文说:“在复查部队生产的烟量时,有位营长(关里来的老干部)单独告诉炊事员给我做了两碗面条,可以说是很好的保健饭了”。部队殷勤招待了这位复查员,显然他对评估“部队生产的烟量”有一定的权力。(《伊春文史资料》第八辑,19938月出版(内部发行),第216219
359旅不仅在1942年“自产特产”,其后数年中也应该一直在贩卖鸦片。前述刘向三的调查报告,对1944359旅在 县的走私情形,一共举了六个例子,但“仅举典型报告,如有需要容后补充”。除此之外,359旅所属大光商店因贩卖鸦片还与子长县政府发生纠纷,把边区军队、政府最高领导都牵扯进去了。
1942612日,山西人高光富等人携带鸦片,由358715团运输队保送(每两鸦片保送费法币8),到达子长县,由359718团开的大光商店出售,被该县瓦市公安局查获,高光富等被抓。公安局要求大光商店交出鸦片,但大光商店开始不承认,后承认买了200多两,但拒绝交出鸦片。由于没有赃物不能判刑,而高光富等又是外省人士,不能长期羁押,子长县陷入了为难处境。事情拖了将近半年不能解决,125日子长县县长黄聚俊、裁判员李桂荣向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呈文汇报,要求“速示办法,以便遵照宣判”。19日,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向联防司令部贺龙发去公函,认为犯人已经在押,则作为赃物的鸦片,“亦当随案移转,不应仍存大光商店为合法”,为了“不致使以后工作发生困难”,询问“究应如何处理?尚希查明并裁酌示复”。公函由边区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转呈,29日贺龙、徐向前、肖劲光复信,答复:“第七号公函接悉!内转呈子长县为烟土案与七一八团大光商店纠纷事,业经去函查讯,并着转饬该店将存货如数交出,给予惩处,特复。”194318日,林伯渠和李鼎铭签署给子长县县长的批答,告知贺龙等复函内容,并表态:“现在你们就照联防司令部贺司令的这封来信办理好了。”按理,有了贺龙批示,事情就好办了。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131日,子长县县长、裁判员再次向林伯渠、李鼎铭呈文,告知情况:“奉令之后,即将该商店尹主任转案讯究,追要所买烟土,尹主任声称:‘我买烟土,是拿棉花和布匹换的,货物已由高光富的团伙董姓驮去,况烟土已交给团部了,不能交出等语’”。后面,他们分析说,高光富和大光商店鸦片交易还没完成即被逮捕,“连打条登账的时间”都没有,哪有时间给棉花布匹?他们说好是两个月后给布,又哪里是马上给?“该店买烟,不肯交烟,而该犯高光富等又不能长期管押不判,所以我们的意见,将该烟犯高光富等解送钧府处判较为便利,是否可以?请批示示遵!”看起来,尽管有贺龙、徐向前、肖劲光等边区军队最高领导层的批示和边区政府最高层的批示,大光商店仍然不愿遵守边区法令,而子长县也奈何不了,所以只好将难题往上推给林伯渠、李鼎铭。此案最后如何了结无从知晓。(《禁烟史料》第243247)然而,此事比之一年多之后发生的一件事,仍属较小。
1943320日,边区政府禁烟督察处在绥德的督察队接到密报,说359旅合作社张主任经常在东关零销鸦片,当晚又将卖鸦片50两,“该处即派督察队长及缉私员等四名前往缉私”,意外的情况发生了,“当晚东关发现枪声,该四同志失踪”。第二天晚上,又查获张主任出售了鸦片毛重107钱(上晚因买主未到交易未成,次日继续交易),于是张被扣,但“因张主任赖死不肯走,该处为着避免武装冲突,故未勉强将该犯拘捕到案”。第三天,四名失踪人员仍未发现,兼任西北财经办事处主任的贺龙,接到禁烟督察处报告后,给359旅旅长兼延属警备司令部司令王震去函,转去禁烟督察处的要求——“请转告延属警备司令部,将该张主任解案讯办等情”,希望王震“查照办理为荷”。同时,贺龙也给兼任禁烟督察处主任的叶季壮去函,告知已将来函转给延属警备司令部,让王震“查明办理”。显然,359旅的人,没有王震点头处理不了。至于此事最终如何,王震如何“查明”,如何“办理”,因未查到相关史料而无从知晓。但324日贺龙再次给王震去函,是绥德市民张作有告状,说21日晚张主任交货他是协助交易者而被抓,但因未从中获利而被放了,“不料九旅反将民之老母拘捕至今不知生命如何,并闻将封闭民家捕捉民等”;贺龙的意见是,“查私犯鸦片即属破坏统销,拘捕人民立系违犯法令,如所述属实,请查明办理为盼”。(《禁烟史料》第264267)贺龙说“私犯(贩)鸦片即属破坏统销”,而没有说私贩鸦片是违反禁烟法令,显然是对内说的,因为鸦片统一由叶季壮任局长的物资局统一销售是内部政策,而对老百姓来说私贩鸦片是犯法的。
东关枪声案发生后,贺龙给叶季壮的函(陕西省档案馆藏)。

 
边区党政军在“特产”贸易中的冲突

上文359旅合作社和禁烟督察处的冲突,暴露了一个问题,其原因,就是贺龙所说的“私犯(贩)鸦片即属破坏统销”。此事的背景,是边区贩卖鸦片政策的演变。从现有资料看,为了渡过难关,从1941年开始,边区政府财政厅主张向国统区贩卖鸦片以维持贸易平衡,解决财政难题。刚开始时,贸易由边区政府贸易局下属的光华商店具体负责。但这只是在边区政府系统,部队和机关所属的公营商店各自经营“特产”贸易,边区政府也管不了军队,所以未能归于统一。19418月,贸易局会同各方组织西北土产公司,实行“特产”专卖。1942年初,贸易局转归财政厅领导,同时成立了禁烟督察处,由财政厅副厅长霍维德兼任督察处处长。到1943年初,禁烟督察处与贸易局合并,成立物资局,下设土产公司,禁烟督察处处长由物资局局长叶季壮兼任。同年11月,为加强缉私工作,各级禁烟督察机关一律并入保安机关。1944年物资局改为贸易公司,土产公司不变。(《财经史料》第四册,第94167187
由于边区负责鸦片贸易的职能部门是财政厅、贸易局、物资局及禁烟、缉私部门,它们“既要禁烟,又要经营,但不允许别的部门和单位经营”(《延川文史资料》第三辑,第99页)。但是,鸦片贸易利益极大,而边区党、政、军是不同的部门,各有自己的利益,各有自己的生产任务,这就难免要发生冲突。此中有三个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靠“特产”贸易最赚钱,部队机关生产人员普遍产生依赖“特产”赚钱、完成生产自给任务的心理。西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中说:“在缉私工作上,我们的困难是相当的大,首先是军队机关为了完成生产自给的任务,他们不顾整体,漠视政府的法令,武装包庇走私,包庇偷税”。(《财经史料》第六册,第406)陇东负责鸦片贸易的人说:“因为大家都想抓钱,以解决自己的困难,有些机关、部队也在私下里经营大烟土买卖。这给财政带来了严重混乱。”(《延川文史资料》第三辑,第99)而刘向三1944年的报告中则指出:“许多经济干部思想上没有彻底改变,以为只有大烟才能解决大的问题。因此,轻视其他生产。”“从四一年到现在我的经验特货发财思想是继续着的”。另一份反映358旅种罂粟、卖鸦片的报告中,716团干部说当年他们的生产计划是每人种地15亩,调查者问:“去年二十五亩多都不够吃半年,今年为什么又少了呢?”回答是“有别的补助办法”,亦即种罂粟,“说每人在开荒地这隐蔽地方种五亩大烟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而“在八旅团以上干部会讨论生产问题时六团政委颜金生(说)如果各团能种点大烟比开荒强多少倍”。(《禁毒史料》第221223)颜金生是358716团政委,可见从团领导到普通干部看法是一致的,思想是统一的。
第二,从事“特产”贸易的部门相当广泛。从事“特产”贸易是边区财经部门的本职工作,这已如上文所述。但边区其他部队、机关从事“特产”也相当广泛,而军队尤其严重。359旅种罂粟自产的鸦片看起来是通过自营的大光商店售出。其他部队、机关卖鸦片的例子也很多。据一份报告,358旅的贩卖鸦片的情况,严重程度与359旅有一比。(《禁毒史料》第221224)贸易局则提到385旅在陇东“用食盐掩护特产出口”。(《财经史料》第四册,第44
贸易局曾经抱怨:“关于特产走私多的时候或代销货多的时候(虽然经过土产公司的,但是自找买主,自定价钱自收物资和外汇),就会影响特产的推销,并影响到一切的贸易管理,换不进物资与外汇。”(《财经史料》第四册,第484)“公营商店违犯法令,搞特产生意,延市(晋绥、大光、运合、民兴、汇兴隆、金隆、大成永、公裕栈、西北商店)就有1781斤。”此处的几个商店,晋绥(过载栈)属于120师后勤部,大光属于359旅旅部,运合属于南区延市合作社和西北商店,民兴属于中央警备团,汇兴隆属于教育厅,大成永属于独一旅,公裕栈属于延属地委。(《财经史料》第四册,第82页,第251255页,第276277之间附表)由此可见,参与“特产”生意的部门很广泛,党、政、军、学都参与了。前述刘向三报告也印证实了此点,报告中提到走私鸦片的有:在 县,358旅的警备营、八团,炮兵团走私鸦片;在关中分区,军队方面如警一旅,358旅的五团,轰一旅等;属于地方党政机关的,如地委总务科,分区保安处缉私队一面缉私一面走私,新正运输合作社,财经分会领导的衣食村煤炭公司。报告中有一句总结的话:关中分区鸦片走私“除专署尚未发现外,其他机关或多或少,或先或后都曾做过”。(《禁毒史料》第268272)西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中也说到:“按走私的部份来说,军政走私多于群众走私,军政走私有两种类型:第一,自己贩运(或武装贩运),第二,包庇私商(大部分是武装包庇)。如绥德分区缉私委员会主任系绥德分区警备司令部人员兼任的,而他们司令部直属的商业生产部门即无私不走。”绥德的驻军是359旅,绥德分区警备司令部司令即是王震,而司令部直属的商业生产部门,主要是大光商店,可见此处说的是359旅。此文后面还说:“驻在边区的野战军各旅部队的商店,更是仗势进行着违法走私,破坏金融, × × 旅在绥榆两区进行走私时,常跟从武装护随,无人敢于问津。新 ×旅、独 × 旅、教 ×  旅、 × 旅去绥德经营商业,绝大部分是进行投机,敌币、白洋、特产、查禁品,真是无私不有,缉私机关不敢过问。”(《财经史料》第六册,第401)这里提到了很多旅走私“特产”,说明军队经营“特产”的普遍性。其总结是,“军政生产人员走私多”(《财经史料》第六册,第404)。
年份不详,可能是1942415日,霍维德就禁毒问题给“高书记”(可能是西北局书记高岗,或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团书记高自力)写信并请阅转陈云:“严禁机关、部队、公营商(店),不能做此生意,违者应严办”。话中隐含的意思是机关部队经营的商店有很多在做毒品生意,需要严禁,违者应严办,建议“破获后警备区延长延安等地应杀人严办才行”。(《禁毒史料》第225
19411211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和副主席李鼎铭发给绥德县县长曹力如指令:“十一月二十六日呈悉。查该吉镇人民合作社在固临县境出售烟土,既系触犯政府法令,即不应姑息宽假,自坏法纪,所请发还该项烟土一节,殊属不当。且根本禁绝贩卖烟土,本府已于上月与八路军总部会衔布告在案。”(《禁毒史料》第227)这说明绥德县长曹力如支持下属经营鸦片生意,对抗边区政府法令,在鸦片被查出没收之后,还想“发还”,被认为“殊属不当”而驳回。
负责缉私工作的部门自己也走私“特产”。1946年有关部门所做的税收工作总结中就说:“税局本身缉私工作差,走私多”,“缉私人员取消改为验货员以后走私更多了”。(《财经史料》第六册,第405
第三,职能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冲突经常发生。
前文提及,西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中,说到了军队武装走私让缉私机关“不敢过问”。报告中随后举了个例子,1945年,“因税局检查 × 旅九成商店,结果几个缉私员被该店在屋内打得头肿眼青,专署地委不能解决,后绥德税局长亲到延安西北局也未解决”。举的例子还有:“三边司令部的营业部门将私货放在窑内,门上贴着,‘军事重地,闲人免进’字样。关中驻军商店贩运私货,当税局缉私人员去执行检查时,威胁说:里面有炸药,炸死你们不负责任。”(《财经史料》第六册,第401
但是,边区政府毕竟负有筹措经费、维持边区财经稳定的责任,也不可能完全任由走私蔓延,所以摩擦时有发生,359旅因私贩鸦片就与边区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发生矛盾,案例已如前述,独一旅也有贩卖鸦片与禁烟督察处发生冲突的事例。
此外,还有一种矛盾,是边区政府法令不准部队机关私卖,但可交货给职能部门去代销,有些委托售货的部门对低价售货而使他们吃亏不满。19435月,物资局局长叶季壮在一次座谈会的发言提纲中专门分析特产贬价导致的事件。据他的分析,贬价是为了和“顽方”(国民党军政力量)竞争,因为他们“多方设法贩卖特产以与我们竞争”,双方在打价格战,“特产又是我们最主要的出口品,万一顽方的计划实现,则我们的出口货即减少三分之二,财政与供给固然无法保证,金融与物价,更无法稳定。在这个时候,是空想高价卖不出去好呢?还是贬价以争取胜利好呢?”“我们的存货又多又坏,坚持高价听其卖不掉而腐坏好呢?还是贬价速售,加速资金的流通(这是最平常的商业常识),并以此做抢购新货的资金好呢?”(《财经史料》四,第431432)答案当然是后者。尽管他的分析应该是符合情理的,但其他让其代售的部门未必这么看,对把鸦片交给物资局统一出售有意见。比如358旅,“在后方卖大烟和打埋伏走私”,“因在团以上会讨论交各单位大烟去物资局是有些干部不满……㈣六团供给处人说旅部要我们交大烟,为什么他们还有一个房子装大烟呢?(他在B供住着算账时看见的)”(《禁毒史料》第222

中共高层对产销鸦片的争议

中国近现代受鸦片伤害很深。对于鸦片的危害,社会早有共识。如1940325日由王震签署发布的《陕甘宁边区绥德专署关于查禁烟毒的布告》里面说:“查鸦片烟是害人的毒物。自帝国主义侵入中国,首先拿它来毒害麻醉我们”,“过去腐败贪官仅藉禁烟来发财,因而准许鸦片烟的公开买卖”,“希望从事于鸦片营业的人和吸食鸦片的人,要了解,你们作的是亡国灭种的坏事情,是绝对不应该的”。1940515日陇东分区庆阳县政府发布彻底禁绝烟毒的布告,内说:“查烟毒为害,倾家荡产,贫国弱民……际此国家兴亡民族盛衰之危急关键,凡种烟造毒及贩卖吸食之人,如不悔改振奋,岂非羞愧难当?”19411023日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的禁烟布告(总司令朱德和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签署):“查烟毒之危害,人所共知,小则毁身败家,大则亡国灭种,事实昭昭,毋待详述。”(《禁毒史料》第14317855
1940年王震签发的查禁烟毒布告(陕西省档案馆藏)
但是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延安时期党政军学、部队机关多有参与,这种情况在边区内部高层中引起什么反应?
前文述及西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中说,为了解决财政难题,1942年元旦那天,边区财政厅厅长南汉宸“亲自带上武装缉私,到保安司令部军需处缴获肥皂十三箱”,暂时解决了困难。从现有材料看,边区政府自己进行鸦片贸易的政策是南汉宸提出来或其与副厅长霍维德两人商议后提出来的。南汉宸19399月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412月,毛泽东亲自召见,畅谈四个小时,委任其为边区政府财政厅长。
由中共山西省委支持编写、1993年出版的《南汉宸传》说:“南汉宸从军需处回来,还没等坐下喝一口水,副厅长霍维德神情肃穆地走了进来”,沉默了一刻来钟后,霍维德告诉南汉宸,“边区政府那边打来电话通知你4点钟到毛主席那里去汇报经营土特产的问题”。南汉宸知道出事了。霍维德告知:“我们有几位老同志,对于经营土特产都提出了意见。有人还专为此事给毛主席写了两封长信,历数经营土特产的弊端!”“西北局的几位领导,包括高司令在内都是一个意见,简单地说就是一句话:宁肯饿死,也不能做这个买卖。他们说,陕北根据地坚持这么多年,条件比这还困难也没有做过这个买卖!”南汉宸去见毛泽东,“毛主席缓缓地说:‘关于经营土特产的事儿,许多同志都来反映意见,而且是相当的尖锐,今天找你来,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看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为好!办呢,还是不办?’”南汉宸“便将当时我们所面临的窘境和所能采取的唯一对策,一五一十地对毛主席汇报说:‘我们眼下是栈道已毁,只剩下暗渡陈仓一条小路了。不走陈仓小路,我们就都得憋死、困死、饿死,除此之外,不会有第二种结论。’”所谓明修栈道,是指运盐。南汉宸向毛泽东汇报,尽管已经想尽了一切办法,1941年财政收支还是亏空40%,“现在,会计科长那里是一个钱也拿不出来。我们边区5万多的部队、机关、学校要想正常地工作下去,学习下去,没有别的生财之道,只剩下一条我们不愿意走的陈仓小道了。”(邓加荣、韩小蕙:《南汉宸传》,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254257
此段描述,也说明了对于经营“特产”,中共内部曾有不少反对意见,但最终经毛泽东拍板。不过,中共高层是否就此开过会议,形成统一的意见呢?共产国际驻延安联络员兼塔斯社记者彼得·弗拉基米洛夫的《延安日记》,涉及了这一问题,并且认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形成了共识,达成了一致意见。
《延安日记》1943922日写到:“政治局已任命任弼时为‘鸦片问题专员’。……要隐瞒特区鸦片生产的真实规模,是不可能的。鸦片是当地贸易中最重要的一宗商品。任弼时想为这项‘买卖’制造理论依据。从一次长而乏味的谈话中听出来,与中共领导的说法相反,特区的经济和财政形势,极为严重。通货急剧膨胀。财政工作日趋困难。已经发行了六百万元的货币!可是,这并没有改善经济状况。任弼时详细谈了经济困难的情况。所有在特区的人,包括我们在内,都感觉到了这些困难。政治局讨论了经济困难问题,找出了一个相当别出心裁的办法。政治局批准,加强发展‘公营的鸦片生产与贸易’。同时决定,作为紧急措施,要在一年内为中央政府所辖各省的市场(叫作对外市场)至少提供一百二十万两鸦片。鸦片的事情,就是说罂粟的种植与加工,大部分将由部队来管。贺龙的120步兵师所在地,是主要提供鸦片的地区(这个师已长期做这项生意)。发布了一项大量进行鸦片交易的命令。鸦片体积不大。把鸦片运到延安或特区其他指定地点,再从那里送往中央政府所辖各省,以高价出售,并不困难。在谈话结束时,任弼时说,毛泽东同志认为,种植、加工和出售鸦片不是件太好的事。可是,毛泽东同志说,在目前形势下,鸦片是要起打先锋的、革命的作用,忽视这点就错了。政治局一致支持中共中央主席的看法。任弼时想指点我,使我能‘正确’理解中共领导的‘鸦片政策’。任弼时要苏联记者理解这个决定。我说,我会把这情况告诉我们小组同志的。说完后,我们就分手了。”(《延安日记》,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166167
不过,政治局是否开过那样的会,还有待档案或其他材料证实。

(责任编辑 黄 钟)
延安时期的“特产”贸易https://www.tuo8.co/thread-10464-1-1.html

水然一号   大手笔,大傻逼!2015



徐昕 
中国"吃皇粮"人数6400万,比英国总人口还多,目前大约是23个纳税人养活一个财政供养人员,养不起了
20150917Android客户端 全部转播和评论(1152)大风起兮: 他们强行为我们服务,而我们无权拒绝,悲哀 || 游刚:哪里才只这点人需要我们供养?朝鲜之类的不是我们供养的吗?||王思想:一群无赖。
文伍书系
【中国"吃皇粮"人数6400万,比英国总人口还多】目前大约是23个纳税人养活一个财政供养人员。这与改革开放初期的67:1和1995年的40:1相比,财政供养人员的比重攀升之快,是史无前例的。到2014年年底,中国财政实际供养人数远超过6400万,超过了英国的人口总量。经济参考报:http://url.cn/aXSFL7
四项经济改革亟须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陈剑:
2015-09-17     □记者 方烨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http://dz.jjckb.cn/www/pages/webpage2009/html/2015-09/17/content_10198.htm
●政府行政层级多,行政成本高,行政效率低,加大了税收负担,政府层级多,基层政府千头万绪,但人手少,精力顾不上,工作服务难以到位,基层政府的官僚主义现象难以得到有效抑制。
●“审批难”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利益、操作技术、监督考核等问题,既非孤立存在,也不能单独解决,特别牵涉到的是行政体制性问题,诸如行政效率与透明度的问题,本身就具有全局性意义。只有形成合力,破解“审批难”才不致沦为一句空话。
●凭借准入门槛和经营资格的垄断,出租车行业一直把自己隔绝在真正的租车市场之外,在司机叫苦叫穷、市民难以打车过程中,出租车公司坐收巨利。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陈剑日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表示,针对当下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建议今年中国政府加力推进以下四项改革。
加大推进四级政府建设的力度
陈剑表示,政府行政成本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所需要的行政投入或耗费的资源,是政府行使其职能必要支出。中国政府层级多,人员多,行政成本自然就高,再加上政府花钱少有节制,因而导致行政成本持续升高。例如,目前大约是23个纳税人养活一个财政供养人员。这与改革开放初期的67:1和1995年的40:1相比,财政供养人员的比重攀升之快,是史无前例的。
中国财政供养人员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第三是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财政部2012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到2009年年底,全国不包括中央的地方财政供养人口为5392.6万人。这些都是有公务员编制或者事业单位编制的体制内人员。除此之外,中国还存在大量的准财政供养人员,估计准财政供养人员总人数超过1000万。加上这部分准财政供养人口,到2014年年底,中国财政实际供养人数远超过6400万,超过了英国的人口总量。中国行政成本之高,远超过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
行政成本高,必然是赋税重,企业压力大,经济增长的动力减弱,这无疑也是影响经济持续增长的因素之一。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可以有多种手段。但在诸多降低行政成本中,减少政府层级,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可能是影响最大,也是最持久的举措。
首先,减少政府层级。陈剑表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层级只有三级,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中国政府目前是五个层级。即中央、省市区、地市、县市区、乡镇和街道。中国五级政府削减到三级,短期不现实。削减一个层级,分四级设立,通过努力有实现的可能。政府行政层级多,国家行政体制形成了头重、肚大、脚轻的怪状,中间层密集重叠臃肿,造成行政资源浪费,政府行政成本高,行政效率低,加大了税收负担,政府层级多,基层政府千头万绪,但人手少,精力顾不上,工作服务难以到位,基层政府的官僚主义现象难以得到有效抑制。
其次,调整机构设置。陈剑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也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国务院的行政机构已经有7次以上的改革。现有的国务院机构设置,一些部委仍有调整的余地和空间。中共中央所属系列的机构也应当精简。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分类实施
陈剑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并不是所有类型和所有行业的国企都适合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建议对不同功能的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对公益类国企,应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增强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尽快改变目前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局面。同时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以改善生态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
对保障类国企,应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对竞争类国企,应取消包括贷款在内的一切优惠,使之与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陈剑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不可能一“混”就灵,必须制定政策细节,需要配套推进。
首先要调整优化国资布局,国资主要集中到价值形态,成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从一般的企业实体中退出。
其次要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创建和形成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发展混合所有制,国家重在资本运作,不要去管企业内部的事。加强监管,重要的是规范运作,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下运作。一方面,从国企自身来说,要进行国有资产审计、评估,要按程序进行,搞清账目;另一方面,从中介机构来说,要公平、公正,按照规则进行。为了防止有人借发展混合所有制侵吞国资或民资,要严格把好资产评估关、价格确定关、交易透明关、资金到位关,做到规范运作、一视同仁。
第三需要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在引入战略投资者能够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的同时,还必须对干部管理体制、用人和分配机制进行改革等。通过员工持股等制度设计让企业管理者的命运与企业捆绑在一起,会有助于所有者缺位问题的解决。
最后要合理分配国资收益。国企多年不上缴红利,有当年“放水养鱼”的历史背景,但鱼养大了食利自肥,国有资本的收益成了国企高管和职工的红利了。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实行价值形态所有权与实物形态所有权的分离,故此,价值形态所有权的收益必须相应明确,只有这样,国企分配的问题就容易解决。
进一步破解“审批难”
陈剑表示,“审批难”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利益、操作技术、监督考核等问题,既非孤立存在,也不能单独解决,特别牵涉到的是行政体制性问题,诸如行政效率与透明度的问题,本身就具有全局性意义。只有形成合力,破解“审批难”才不致沦为一句空话。要完全破解审批难的问题,除了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五大要求”之外,还应当大力推进改革,在以下几方面下工夫:
一是加快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步伐。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只有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政府的主要精力用于提供公正法治的市场环境,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上来。大量的行政审批,是由中央政府相关部委确定的,中央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力破解行政审批项目太多、范围太宽、程序过繁、标准过细等弊病。
二是各部门应当向全社会公布政府的“权力清单”,并规范运行。对一些政府部门而言,行政审批权就是控制、配置相关资源的权力,手中掌握的行政审批项目越多,意味着利用资源的空间越大,寻租的机会和权力变现的渠道越多。所以政府要规范“权力清单”,做好顶层设计,遏制行政权力扩张行政审批的冲动。这其中的关键词是“规范”。
陈剑表示,规范运行意味着,各部门要对承担的每项审批事项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等,不能够随便再乱画圈圈。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不规范的行政审批流程容易产生寻租现象,滋生腐败土壤。所谓规范审批流程,其核心理念就是依赖法治,依赖制度建设,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要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要打造透明政府,意味着政府的各项行政行为,都应当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较之“审批多”,“审批难”更多地反映了审批程序繁复、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对此,各地应该探索“并联审批”等有效方式,减少合并审批环节,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四要社会监督的力度,把行政审批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综合改革体系,各级应切实加大考核力度,对那些阳奉阴违、拒不落实的行为加大查处,严厉追究责任。要通过加强人大、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制约,真正将行政审批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和充满活力、富于人性的办事制度。这其中,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督应扮演愈益重要的作用。因此,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改善行政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是解决“审批难”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大环境构建。
改革出租车业
“2014年,中国多个城市爆发了出租车司机罢工或上政府讨要说法的事件。出租车司机的疲劳驾驶引发的事故也时有报道。很多媒体多年来对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作了报道,但时至今日,这个行业的问题依然如故。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陈剑说。
陈剑说,特许经营制度是政府管制的一种。一般来说,如果一个行业需要政府管制,表明该行业是很重要的。城市的出租车业务属于城市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按照建设部2004年出台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公用事业一般宜用许可制度。这是出租车实行特许经营的一个法律依据。但在私人汽车已大行其道的今天,还对出租车进行政府管制,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陈剑认为,政府对一个不重要的行业实行管制,会因缺乏有效监督而致使各种寻租行为的发生。出租车市场的寻租是从三个方面展开的,即对政府管制结果、政府自身的管制权力以及管制收入寻租。凭借准入门槛和经营资格的垄断,出租车行业一直把自己隔绝在真正的租车市场之外,在司机叫苦叫穷、市民难以打车过程中,出租车公司坐收巨利。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彻底突破各行业的垄断门槛。在出租车行业这池不浅的水中,滴滴和快的就是两条最活跃的鲶鱼。滴滴和快的一度猛烈竞争,其白热化程度从侧面显示出,出租车行业的改革空间多么大,以往种种迟延改革的托词多么苍白。
陈剑认为,出租车行业涉及一些法律问题。将这个行业的问题纳入法治框架解决,才是既解决问题,又取信于民、避免行业震荡的正道。他说,出租车的数量和运价管制实际上限制了公民的劳动权、创业自由和企业的经营权。出租车的数量和运价管制涉及反垄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等法律问题。启动这方面的诉讼是激活法律处理机制的一种方式,但目前这个通道基本上是封闭的。
“出租车行业改革,在中国全面改革的格局中,属于很细微行业改革,但由于涉及到市民日常生活,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的呼吁,前后有10多年时间,就是迟迟没有动静,这也说明改革的艰难。”陈剑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主管部门,交通部或各个城市的交通委应给人民一个交代。应当在进一步研究出租汽车行业定位、经营权管理、运价形成机制等各种因素后,尽快形成改革指导意见,加快推进行业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出台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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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承希3
【印媒称中印3000人边境对峙,中国外交步称中印边境不存在对峙。】武大郎发表声明:西门大官人没有调戏潘金莲,只不过在短时间内对潘金莲进行深入接触!20150914
闫及龙9.3阅兵一结束就来这个,印度人还真是的,你想把歪头哥打正吗 || MRV: ||毛泽西--二胎: 发炎人还是化妆去发布会吧,脸再厚也丢不起哪人啊!
【临时工】【开除新解】在南京宝马撞人案发后不久,一段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马自达像中了炮弹一样裹着烟飞了过来。视频来自路口监控。正是这段视频加剧了事件传播效应。相关领导很生气,要追查是谁传出去的。很快答案出来了,是指挥室的一个辅警(真的是临时工),他立马被开除了http://url.cn/aq76Dl
http://m.weibo.cn/1656737654/3888165578517989
09-17 20:52来自微博 weibo.com
【南京宝马肇事案再揭秘[话筒]】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个词现在火了!虽然官方已做了权威发布,但此案仍有不少可说之处。[思考]针对“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为什么一直不开新闻发布会?事前接到王季进报警,警方有没有及时处理?快报君打听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网页链接
http://if.mobilereader.cn/cms_if/getShareArticle/1544/2082/2645087?url_type=39&object_type=webpage&pos=1
南京宝马肇事案 快报再揭秘

快报云媒 2015-09-17 20:03:58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个词现在火了!
6月20日,江苏南京,宝马轿车撞击马自达2轿车后,马自达轿车撕裂,一男一女飞出后死亡。事后被鉴定车速达到195公里。
9月6日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通报了“6·20”宝马肇事案最新进展,司机被诊断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舆论立即被引爆。
虽然官方已做了权威发布,但此案仍有不少可说之处。作为全程关注此案的现代快报君,今天就来跟大家再说点南京宝马肇事案背!后!的!秘!密!
【事件两大疑团】


一、惨烈视频流传之谜
这起事故发生在6月20日下午,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路口。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2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740轿车撞击后,后半车身几乎解体。马自达轿车上两名年轻人被甩出车外,不幸当场身亡。几乎在案发后不久,一段5秒左右的小视频就在网上迅速传播,画面中,马自达像是中了炮弹一样,裹着烟飞了过来。
这段视频来自石杨路与友谊河路路口上面的监控。正是这段视频,加剧了这一事件的传播效应。
视频流传后,相关领导很生气,要追查到底是谁把这个视频传播出去的。很快答案出来了,是指挥室的一个辅警(真的是临时工)。他立马被开除了。
二、警方发布为何连遭质疑
从媒体传播效应来说,这起事故的新闻发布,没有赢家。网友不满意、记者不开心,而交管局也是躺枪,膝盖中箭无数。
有很多记者私下里交流时,认为这起事件之所以质疑声不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交管局发布太慢。比如事发后,交管局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才发了一个小通稿,但这时,网络讨论已经铺天盖地,说驾驶人是富二代,是酒驾毒驾。第二个因素是发布方式不妥,交管局仅仅依靠微博发布消息,没有面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解释,过于官僚,造成被动。


面对这样的指责,交管局也是有苦难言。
背后其实大有隐情,快报君打听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1.为什么6月20日发生的案件到21日凌晨才发布官方消息?
兵贵神速。面对这类突发事件,发布信息更要及时。但6月20日下午发生的事情,为什么一直等到6月21日凌晨两点多才发布第一条信息呢?
原来,这是交管局慎重考虑后的结果。当天晚上,司机王季进的血检结果就已经出炉,排除毒驾和酒驾。但还有一个问题无法得到解答,就是王季进是否是顶包者?他是真的驾驶员吗?万一这个信息发布出去,又出现逆转怎么办?
为此,南京公安刑警出场,从宝马车的挡风玻璃上提取了血液,做DNA对比,一直忙到第二天的凌晨,结果出炉,跟王季进血液一致,顶包嫌疑可以排除。这时候,交管局才敢发通告。
但是,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前一夜已经把王季进贴上了富二代、毒驾、酒驾等标签。等第二天网友们醒来,看到这个大逆转之后,网络立即就炸锅了。
2.针对“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为什么一直不开新闻发布会?
9月6日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通报了“6·20”宝马肇事案最新进展。司机被诊断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还是寥寥数语。跑条口的记者催着交管局开发布会解释,但毫无反应。
其实,发这样的简短通告,交管局已经料到了会有负面效应,他们也有过犹豫和挣扎,但最后还是不得不发。
为什么不开发布会?为什么不邀请记者,一一解释?交管局也有苦衷。
据快报君了解到的情况,交管局之所以选择9月6日发布,是因为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一段时间了,根据法律程序,必须告知受害者家属。政府部门不发布,记者肯定会从家属那边打听到。到时,反而会更被动。但是,交管局仅仅是南京公安局的二级局,是个处级单位,无权邀请也无法协调其他部门过来开发布会。
有交警私下发牢骚:“这样的发布会,至少应该由市一级部门牵头,把公安、检察院、医院都叫上,有什么说什么。”


【仍有两个疑问】
1.事前接到王季进报警 警方有没有及时处理
根据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通报,检察院在审查证据材料时发现,有证据反映出王季进在案发前后有精神异常的表现,特别是事故发生前约2小时,王季进曾经打110电话报警,称有人害自己,手机被监听。
根据现在警方的侦破手段,两个小时,完全可以找到王季进了解情况。如果警方接到这个报警后及时处理,悲剧是否会避免?相关民警要不要追责?
2.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患者的驾照怎么管理
根据法规,精神病人的驾照必须注销。但是,王季进这类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司机,有一定的隐蔽性,警方怎么管控,是个大问题。(编辑 高宇)


今天9·18,俺给爱砸同胞车的傻逼爱国青年提供个线索,你麻痹你敢吗?
文伍书系 
@loginey01:内政三招:维稳、独裁、搞特权!经济三招:卖地、印钞、挖资源!外交三招:抗议、装孙、猛砸钱!军队三招:吹牛、叠被、文工团(慰安团)!教育三招:改革、收费、造脑残!开会三招:举手、拍手、不发言!从政三招:贪污、受贿、养小三!微博三招:删帖、封号、报国安!(转)
微微万象民生直通车 
【新华社调查平邑#村民拆迁屋内被烧死#:屋外比屋内燃烧更充分】目击者说:①不明身份的人往房里扔瓦块砖头及装黄色液体的瓶子,有人携带灭火器;③着火后,有两人从死者家跑出,其他人继续扔石块,【拎灭火器的人不去灭火】;③死者家大门外部烧成黑炭,里面却几乎没有烧毁痕迹。http://url.cn/gOTa6W
说明火是从外往里着的,这是常识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76026
张志龙、周科/新华网
2015-09-17 08:03 来自 直击现场
字号
9月14日,山东平邑县一农民在家里被烧身亡,平邑县委、县政府将其定性为“民宅火灾事故”,并于9月16日初步认定“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负责后东固村拆迁的管姓干部和其他5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抓获,但当地官员依然矢口否认此事与拆迁有关,只是死者自身行为所致。
当地官方通报发布后,因与媒体早前报道不符引起网民质疑。究竟是谁放的火?是不是强拆?记者在事发后赶赴当地调查,一些目击者和村民认为,“火灾”背后仍有疑惑待解。
目击者:房屋燃烧中仍有人向其抛掷杂物
记者9月15日来到事件发生地后东固村死者张纪民家看到,其房屋院西墙和紧锁的正门已被推倒,碎砖块随地可见,被烧毁的三间房屋顶已经全部坍塌,只剩下一根横梁被烧得焦黑。烧饭用的炉灶、水壶和碎瓦片、木块等散落一地,其他家具全被泥土和烟灰覆盖,局部仍冒余烟。
死者的堂弟张纪和、村民高树平等目击者接受采访时说,9月14日11时许,张纪民家周边陆续被数十位不明身份的青壮年围住,部分人员身上有文身和刺青。多辆无牌照车辆停在附近的路边,挖掘机开始摧毁西墙。闻声赶来的村民不断在远处聚集,但不让靠近。
目击者表示,此后,围困张纪民家的人员开始往房屋内抛瓦块、砖头以及装有黄色液体的矿泉水瓶,个别人员身上还携带有灭火器等工具。12时左右,外围村民看到房屋冒烟起火,火势越来越大,随后房屋屋顶坍塌。
记者在村民提供的视频资料上看到,2015年9月14日11时48分15秒(录像显示时间),死者张纪民家房屋开始冒烟,并伴有零星火光。8分钟后,有两个不明身份人员从张纪民家正门跑出到院后的路上,与其他人员会合,一起继续往张纪民家屋顶扔石块等杂物。人群中有一人拎着红色灭火器来回跑动,但并未去灭火。随后,火势越来越大。视频中有妇女哭喊声:“出人命了,快救人去!”
记者在另外一段12时4分(录像显示时间)开始拍摄的视频中看到,张纪民家房屋西侧的路上有挖掘机正渐渐远去,地上留下了一条从张纪民家西墙开始的挖掘机压过的痕迹。而此时,张纪民家房屋西墙已经倒塌。
据了解,死者张纪民现年46岁,在家务农。其妻潘进惠事发当日上午送孩子上学后,曾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控制威胁,随后入院接受治疗。
村民称当地强拆并非个例
9月15日晚,记者在平邑县人民医院住院部8楼神经内科病区见到了潘进惠,她正躺在床上接受输氧治疗。她告诉记者,9月14日一早离开家时,丈夫一切正常。当她送完大女儿上学后,骑电动车刚出地方镇中学,就被一辆面包车拦住,几名不明身份青年下车后,把她拉拽到面包车上,并恐吓她,拉着行驶四五个小时后把她扔到村里的马路上。
潘进惠说,从去年开始,当地社区建设要拆迁老旧房屋。按照镇里的安置方案,她家5间房屋共补偿5.8万元。镇、村两级多次就拆迁一事与他们家交涉,但因家庭困难,无力贴钱购置新建的安置房,且本村异地换房也未成功,所以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双方最后一次协商是在事件发生前一天的9月13日。
平邑县一名工作人员承认此次事件的发生和拆迁事项相关,负责拆迁的人员工作方法不对,并表示公安机关已经控制6名相关人员。
后东固村属当地社区建设改造拆迁区域,和前东固村、西东固村三个自然村合并成东固社区,全村住户700多户,5500人左右。村民表示,当地2014年1月起下发社区拆迁安置方案,镇村两级开始和村民接触协商拆迁相关事宜,村民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补偿,房屋补偿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标准执行、以评估公司实际评估补偿金额为准,这遭到一些村民的强烈反对。
42岁的西东固村村民潘传国说,去年底,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有些村民的房屋被夷为平地。“去年11月份,拆迁人员趁我们全家人都不在家的时候,悄悄给拆完了,我们还没来得及搬家具。”潘传国说,房屋被强拆后,他们一家6口人至今仍在村委会借住。而镇村两级依然互相推诿,谁都不负责任。村民们反映,后东固村有两成多房屋已被强拆,一些村民只好在亲朋好友家借住。
记者看到,后东固村被拆迁的部分宅基地上已建起了两幢安置楼房,为5+2阁楼样式,共有75平方米和115平方米两种户型,均价为每平方米1100元,但住进去的村民寥寥无几。
村民们表示,拆迁补偿款与安置房价格相差悬殊,难以负担。
初步调查有结论,事件真相待还原
9月16日,平邑县有关方面组成的调查组对火灾起因作出初步认定。经调查,张纪民分别于9月11日、9月13日在平邑县地方镇供销加油站实名购买9公升汽油。经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公安和消防部门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初步认定,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目前,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包括:购买汽油能否就可证明起火是其自身行为所致,火灾发生是否与强拆有关,围观聚集人员以及控制恐吓潘进惠人员的身份等。记者就这些问题向平邑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解,均被告知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看到,截至9月16日15时平邑官方发布的4条微博均将该事件定性为“民宅火灾事件”。同时,目击者和村民仍然存在一些疑问。当地村民发现,死者房屋的大门和窗户部分都是外部比里面燃烧得更为充分,木制大门外部烧成了黑炭,而里面却几乎没有烧毁的痕迹。
平邑县新闻发言人魏文表示,对于“9·14”事件的发生,当地深感痛心和惋惜,现在正在开展对死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全心全力把他们安置好。并将尽快查清案情,还原事情真相。
目前网络上网民对“山东平邑农民被烧身亡事件”的关注度仍然较高,不少网民呼吁有关方面积极介入火灾原因的调查,及时公布事件真相。
录入编辑:王建亮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山东,平邑,拆迁,官方,通报,火灾,强制拆迁,恶性事件
大众网
2015-09-17 21:42 来自 直击现场
字号
9月14日,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固村一民宅起火,村民张继民被烧死。
大众网9月17日讯 临沂市“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有新进展。经调查初步确认,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魏运波(地方镇党委副书记)、管彦省(地方镇东崮工作区书记兼东崮社区党总支书记)、高群(地方镇政府工作人员)等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6日晚,临沂市委书记林峰海赶赴平邑县,督促调度“9.14”事件处置情况。林峰海指出,这是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令人痛心,教训深刻,要充分认识这起事件的严重性,依纪依法迅速调查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林峰海连夜召集专题会议,调度事件调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调查处置工作措施:一、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检察、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查清张纪民房屋起火和死亡原因;查清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查清张纪民家属被抓被打事实真相,以事实为依据,坚决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究问责。二、以人为本,妥善做好家属医治、子女上学和生活安排等善后工作。三、及时、公开、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支持媒体做好事件报道和监督工作。四、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旧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立即停止,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政策到位、补偿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依靠群众做好工作。五、全市上下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社会矛盾,特别是拆迁引起的群众利益冲突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汲取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悉,临沂市“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正紧张有序展开调查。
录入编辑:黄杨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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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银平2小时前

冷山

这就是山东政府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农民@上楼,用企业的名义用极其低廉的价格强行收购农民土地,再转手高价卖给企业主,企业主建设高污染的企业,然后雇佣失地农民,赚到钱的官员和企业老板终究远走高飞到海外,断子绝孙的是当地老百姓。。。
炎黄春秋编辑部 
李洪林口述 邵思思整理【我所了解的三次整风运动】“反右派运动”在毛泽东“运动治国”的链条中,是一场有决定意义的战略决战。它不但消灭了一切不同意见,打断了中国知识界的脊梁骨,使民主党派匍匐称臣,而且使中华民族的正气遭到一场史无前例的摧残。http://url.cn/TjdM0P

李嘉诚:我不会跑,也跑不了。(给中国民工李蜀皖一点掌声,这是他以李嘉诚的口吻写的。)
黄紫8

@huangzi2682

【【转载】有图有文有真相】 那些年我们一起听过的谣言。人民日报说:“宽容谣言不是民主素养”“谣言危害无穷、必须坚决治理”。为了响应人民日报的英明决定,各位来数一数那些谣翻中国的谣言…【环球时报:骂中国“杂种”的澳议员决不能轻饶】 澳大利亚矿业大亨、参议员... http://url.cn/Y9JXJW

读李慎之《关于我的右派罪行的再认识》
应克复
2013年第8期 炎黄春秋杂志

可以说,李慎之的《关于我的右派罪行的再认识》一文,是一份珍贵的历史文献(载《炎黄春秋》2013年第6)。
对于“反右斗争”的错误和所造成的损失,许多人的认识仅停滞于:使三百多万的知识精英受到迫害。
对于更为严重的后果,至今似无人提出。那就是:当时“右派分子”所提出的一些意见,其基本方面都是正确的,对中国的民主化、现代化都是大有其益的。但当时都当作错误的、反动的言论加以批判了。
以李慎之的“认罪书”为例,他当年就提出:“党的权力太大会使社会主义国家成为极权国家,由阶级专政成为一人专政,党会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社会主义会退化为国家资本主义。”提出“以社会力量从外部来制约党”。希望实行“大民主”,“全民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权要归“全民所有”;希望开放“学术自由”、“新闻自由”;希望党向资产阶级民主学习,效法三权分立,议会民主,文官制度;还提出:“以专家路线来补充群众路线”的建言。
这些意见堪称真知灼见,金玉良言;在那个年代却统统当作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言论,痛加批判。作为被批判者只有认罪的份,没有争辩的权利。
如此,使中共建政之初已出现的若干重大问题,非但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反当作正确的东西加以坚持,并在之后的实践中变本加厉地滋长起来了。国家的发展走了弯路,党国精英和全国百姓无不深遭苦难!
直到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改革开放时期,这些问题才重新被人们与中共自己提了出来,其中有些问题成为共识而在实践中有所改进(如废除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对权力实行制约等),中国的发展才出现了新的局面。但有些问题至今尚未获得解决,致使中国的现代化、民主化进程停滞难前。
我认为,对于“反右运动”这个历史问题的清理,一方面应当对当年被打成右派分子的几百万知识分子进行平反甄别、赔礼道歉,补偿其物质和精神的损失;另一方面当局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挖掘、整理当年右派们所提出的意见。这些意见由于遭到批评而视之为思想垃圾被历史的尘埃所掩埋了,很少为后人所知。其实,这是很宝贵的思想资料和精神遗产。56年前它们被当作毒草作出了颠倒是非的评判,到了今天,我们应当从地下将之发掘出来,作出客观、历史的正确评价。这是一件被遗漏的应予拨乱反正的大事。完成这件大事,可以对“反右运动”的历史错误有更深刻的认识;可以对右派分子言论之价值以及在当代中国民主史上的地位作出应有的评价(仅此可以撰写一篇专题论文);还可以为推进中国民主化的进程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料。
《炎黄春秋》在发表《关于我的右派罪行的再认识》一文时,没有编者按语,亦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因此,编辑部在推出李慎之的“认罪书”之后,可能会引发读者各种遐想……他们会猜想:是否暗示,李慎之和当时类似的一些右派言论,对他们的批判、定罪与惩罚,即使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正确的,必要的?!我们今天要重温当年的反右斗争,以敲起警钟,避免重犯当年右派的同样错误,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不搞西方国家的多党政治、议会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那一套?还是,以李慎之的所谓“认罪书”作为一个有代表性的文献资料,公之于世,说明当年右派分子所提出的关于不搞党国体制的意见,关于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等建言,是何其正确,多么重要!……我认为,只有后一种理解和认识,才是正确的。

(作者单位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 黄 钟)

李慎之:关于我的右派罪行的再认识(1965年11月24日)当前位置: 主页 > 历史解读 > 旧文新读 >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sjd/jwxd/article_2013070987309.html
发布时间:2013-07-09 12:28 作者:李慎之 字号:   点击: 6362次
  

 
《关于我的右派罪行的再认识》原件

  1957年我被划为右派以后,在揭发出来的大量事实面前,经过深入的批判,对自己的罪行有过一定程度的认识,但是极不深刻。八年以来,自己虽然还记得自己的主要错误,但是对于自己当时的具体情节、具体主张却存在着一种怕痛回避的心情不敢正面直视,当年的一切揭发、批判、检查的材料,也在1958年打包封箱以后即再未打开来看过。岁月已久,对自己的错误的印象渐趋模糊,而觉得自己还有“好”地方的印象,却反而愈来愈强烈。正因为如此,委屈的心情压倒了一度曾是“比较服罪”的心情。在1961—1962年那样的政治气氛下,甚至发展到幻想可能给我甄别平反的程度。一直到这一次的再批判,才又翻箱倒柜,把那些材料拿出来重新读了一遍。事隔八年,不但当时的中国资产阶级右派的思想已经彻底搞臭,修正主义在全世界的危害已经充分暴露,而且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性也已得到充分证明。在这个时候再回头来看自己的错误,自己当时的阶级立场和政治面目已十分明显,自己深深感到当年的我,可以成为今天的我的一个很好的反面教员。

  我当年的右派罪行

  我在1956—1957年间,资产阶级政治思想恶性发展,已经到了对“苏维埃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全盘怀疑,全盘否定的程度。我从设想一个“没有斯大林错误的社会主义”,“没有匈牙利事件的社会主义”出发,对党的领导,对无产阶级专政对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以至新闻政策、干部政策作了全面的、系统的、根本性的攻击。我诬蔑党的权力太大会使社会主义国家成为极权国家,由阶级专政成为一人专政,党会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社会主义会退化为国家资本主义。我希望党“改良”苏维埃社会主义,“自远于以党代政”,以“不领导代替领导”,“以少领导代替多领导”,要求“以社会力量从外部来制约党”,我希望实行“大民主”,“全民的民主”,“直接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权要归“全民所有”以此来实现“国家的消亡”;希望开放“学术自由”、“新闻自由”和“干部自由市场”。我希望党向资产阶级民主学习,效法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议会民主、文官制度、出气洞等等,还要求以专家路线来补充群众路线,实际上是要以政客政治来代替党的领导。

  我的这种思想,不但存在脑子里,而且绝大部分曾在鸣放期间向国际部近十个同志在个别交谈中发表为言论,“启发”他们“想大问题”。我在鸣放期间还写了一篇文章登在国际部的墙报上,其中发表了不少上述观点,还号召人们深入地、广泛地怀疑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与党的许多重大政策。我还在《新闻业务》上发表了一篇虽然很短,然而从根本上怀疑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以及新闻报道为政治服务的文章。此外,我还给墙报推荐了《人民日报》(副刊)上一篇十分反动的否定党的政治思想的短文——《废弃庸人政治》。

  我的言论对一些右派分子对党的攻击起了鼓舞的作用,也有一些同志因为我的言论而对党和社会主义发生了怀疑。

  我今天的自我结论

  在揭发批判我的过程中,我向党交代了大量言行思想的材料。重看这些材料,可以一望而知自己是一个罪证确凿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可以毫不含糊地得出两点结论:

  1.这些条条决不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内部探讨如何“改良”的意见,而是一套完整的修正主义纲领,在当时就是资产阶级右派的纲领。它的思想基础是否认社会主义社会有阶级,有阶级斗争,否认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否认党是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而以“全民党”“全民国家”为立论的前提,以资产阶级法权的永恒不变为立论的前提。它否认人的阶级性,而以普遍人性,以人性天然就有善有恶,永远都有善有恶为立论的前提。它要求肯定而且固定个人的权利义务,实际上是肯定个人主义而与集体主义相对抗。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把这一套付诸实施,这个社会就会由停滞而倒退。如果这个社会里还存在着资产阶级,它就可以利用这些主张而得到复辟的机会;即使这个社会已经没有资产阶级,它的上层领导集团也可以利用这套主张而退化成为特权集团,最后形成新的资产阶级。

  2.我曾自以为自己提这些意见的“动机”是好的,然而从这些条条可以明确地看到,我自己当时的最高理想只是“抽象的民主自由”而根本不知共产主义为何物。我当时提出这些主张的目的、动机,根本不是要促进共产主义的实现,或者促进“国家的消亡”,也不是为我当时自己所说的要使“社会主义千秋万世”,而是要使资产阶级法制,资产阶级式的“民主”国家千秋万世。

  我曾自以为自己犯错误是“偶然失足”,我的思想只是在“探讨”“研究”而并非定论,然而我自己当时就曾经说自己在苏共二十大以后,曾经“苦苦思索”。这正是我十分自负的一点。现在重看这些意见,也可以明确地看到,我已经完全肯定“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要不得,而只有资产阶级的“民主”是我的最高的理想。我所尚待探讨的,只是具体实行这种“民主”的具体方法、步骤与时间而已。

  我曾自以为自己提出这些意见,并无个人打算,以此表明自己不是从个人出发,而拒绝对自己的“极端个人主义”的批判。现在重看这些条条,也可以十分明确地看到,我的个人主义确实是极端的,它已经发展到了企图在政治上对抗无产阶级集体主义的程度。我当时是把无产阶级的铁的纪律,看成是革命时期“暂时的必要”,而认为革命已经完成,这种纪律无必要。不仅如此,我自己明确地知道,为一个社会设计政治上的蓝图是自古以来知识分子心目中“最大的事业”,如果我的意见得到采纳,我必然会得到最高领导的赏识与“群众”的拥护。我固然没有什么具体的“小打算”,然而最后要成为这种类型的一个“思想家”“理论家”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这种个人打算,不论在哪个时代、哪个社会都是登峰造极的个人打算。

  当我重新看自己当年的材料的时候,我真是感到触目惊心,一切都十分明白,毫无怀疑的余地。自己是一个犯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党在反右斗争中把我划为右派是完全应该的完全必要的。这样做,对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觉悟,清除人们的资产阶级思想,有极大的好处,而不进行这场斗争,中国的社会主义是“没有希望的”(毛主席语)。

  我过去的不服罪思想

  但是,在反右斗争以后很长的时间内,我并不能如此明确地看待我的罪行。我的服罪问题在1957年并没有彻底解决,一度有过比较严重的反复,在1961—1962年间甚至发展到怀疑反右斗争的正确性,而幻想党可能重新处理自己的问题。就我个人的思想认识上说,自以为自己有这样一些理由:

  1.不能充分认识反右斗争的伟大意义。

  (1)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三十年流血革命打出来的“铁打的江山”,不是几个右派分子叫两句就叫得垮的。我看不出新华社的领导(我以为也包括我自己在内)有垮的可能。看不到政治上的修正主义必然会使“山河变色”。

  (2)苏共二十大以后,欧洲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所谓“自由化”,一直在发展,而我们当时尚未加以批判。在批判我的时候,同志们认为我的思想不能与像铁托、陶里亚蒂等人的思想相提并论,但是我自以为我并不比他们坏。

  (3)对反右的意义,还过多地着眼于当时政治形势的特殊性(如公私合营以后,资产阶级拿定息,有人想倒算,章罗进攻,想搞匈牙利事件等),我自以为是“不幸”跟他们搞到了一块,在脑袋里过多地考虑5月1日的政策界限,十分强调时机上的“偶然性”,而看不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阶级斗争的必然性与长期性,以及这种斗争的国际意义与历史意义。

  (4)1957年批判了右派分子的反动政治思想,但是对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许多其他方面,还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批判,自己觉得自己思想中有许多东西还不一定“臭”,我自己的反动政治思想的基础还远没有崩溃。

  2.不能充分认识自己的思想的反动实质。

  这里,最根本的一条,是对自己犯错误的“动机”没有明确的认识。

  在批判我的时候,同志们指出,我是自觉地煽风点火反党反社会主义,这一点是我一直没有想通的,直到批判的最后,才在认识上似乎有所体会,但是极不巩固。一到批判一结束,我再三思想,总觉得自己并非像是一个“处心积虑”与党外右派“里应外合”来搞垮党的“阴谋家”,我觉得自我的思想尽管反动,可并没有向党隐瞒,我这个人并不“阴险”“恶毒”,我提那些意见并不是“蓄意”反党,并没有同党“较量”之心,反右还没有反到我,我就主动进行检查,以后也没有“抗拒”“抵赖”,并没有耍什么“手法”。现在看来,这些话,本来是同志们站在正确的政治立场上分析我的实际思想而使用的恰当的语言,可是,在我这样一个参加革命以来,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重的批评的人听来,这样一类的话实在是感到“难听”已极,心里也实在感到“委屈”之至。我以为这些话并不是“实事求是”的批判,而是分析推理的结果,因此我不但不从政治上去领会这些批评的正确性,却反而认为我能受得住这一切是能够服从党的纪律与党的利益的表现,是自己还能“识大体”的证明。不但如此,我还反复回忆自己诸如“忧国忧党”,反对“鸣放”,主张“变而不乱”这样的一些思想和事例,觉得自己虽然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人却还是一个好人。

  除了动机问题而外,我还有一些不服罪的理由,其实都是从动机问题派生出来的,事实上很难彼此分清,然而因为有其特点,可以归纳为四点。

  1.比的问题——觉得自己比章罗与新华社内邹震、曹德谦、戴煌之类的人好,没有他们那种夺取机关领导权之心。另外一方面又同一些好同志比,觉得苏共二十大以后,大家头脑发热,言论出轨的人很多,他们未划右派,但是他们过去是好同志,反右以后也是好同志。

  2.言与行的问题——自以为自己只有言而无行。未策划密室,点火于基层。

  3.偶然性的问题——觉得自己的过去还不错,反右的政策界限是从5月1日算起的,自己在5月中旬以后即无错误言行。如果不是被拉写两篇文章就不至于划为右派,而不划右派,自己的思想还是可以跟得上时代,还是可以继续当一个“好干部”。

  4.批判与处分过重的问题——觉得自己纵然有错误,但是批判太重,说的话太“难听”,使我无法“做人”,到柏各庄以后更觉得处分也太重,认为自己“罪不至此”。我所以会感到“反右扩大化”,“反右有副作用”,认为反右以后“知识分子不敢讲话”,“五风与此有关”,需要“纠偏”,可能“甄别平反”,有很大一部分与此有关。

  我就是带着这样的情绪开始我的改造生活的,因此对改造生活的艰苦性(主要是指思想上的继续批判)、长期性是没有足够的准备的。我以为党也像我一样,认为我是一个“偶然”犯了错误的好人,“改造”只是一番“考验”,不久以后就会改变我的地位。因此自己在改造过程中遭受了一些挫折以后,就增加了委屈情绪和不服罪的思想,到1961—1962年间,因为党对某些政策作了一些调整,这种思想就一直发展到不但幻想个人平反,甚至诬蔑党在反右斗争上,以及在以后犯了“左”的错误的程度。
对我的不服罪思想的自我批判

  事隔八年,在党的教育下,回头来看我的不服罪思想,连我自己也觉得荒唐可笑。今天来批判我的不服罪思想,问题已十分清楚。这是因为:

  1.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了反右斗争的伟大意义。

  八年以来,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事实就是毛主席所领导的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和以毛主席为旗手的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伟大胜利,这个胜利每天都在向我显示反右斗争的伟大历史意义。这场斗争的意义不但表现在中国,而且表现在全世界;不但表现为在中国煞住了一股反动的逆流,而且表现为给全人类指出了明天的方向。不但暴露了赫鲁晓夫使苏维埃社会倒退的罪行,而且批判了斯大林时代苏维埃社会发展停滞的错误,大大地发展了马列主义;不但在中国形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而且把世界革命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今天的中国与苏联是截然分明的对比。在经过反右以后马列主义得到进一步发展的中国,已经在各方面超过了当年的苏联,而为世界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树立了一块样板,成为全人类的希望。我当时所热衷的“人民内部矛盾”已经同我的设想完全相反,然而是唯一正确,而且以优越得不可比拟的方式在实际解决中。而在修正主义的苏联,“自由化”所带来的并不是人的“平等自由”,而是特权集团——新资产阶级的形成,资本主义的复辟,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现象重新发生,生产发展的下降,精神状态的堕落。当初以打着“批判斯大林错误”的旗帜出现的修正主义现在已经公开暴露出向帝国主义投降的本相。修正主义的危害性已经充分暴露,而且还将继续暴露。拿这种客观形式来同自己当初的思想对比,可以明确地看清自己的思想的危害性。

  2.在这种客观形势的启示下,再加上八年来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不断深入,对资产阶级思想批判的不断深入,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犯错误的必然性,看到自己所以会犯那样的错误,是因为自己完全站在资产阶级的反动政治立场上,自己本来并无共产主义的觉悟,自己参加革命之初所追求的不过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而在社会主义革命到来的时候还不肯放弃原来的政治立场,就不可能不犯那样的错误。自己的言行是宣扬追求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自己的动机也完全是追求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两者完全吻合,毫无矛盾之处。我所以在批判之后,会觉得自己动机“不坏”,自己还是一个“好人”,正好说明自己的立场根深蒂固。我还是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当然看不到追求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有什么错误。当然会感到同志们对自己的批判太“难听”,而不会认识到这正是无产阶级对混在自己队伍里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的恰当批判。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看,我认为我自己动机“不坏”的一些理由,都不过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诡辩。我自以为我的动机是“忧国忧党”,我自以为我想的是“变而不乱”,企图以此证明自己无“造反”之心。然而事实上我所谓“变而不乱”根本不是要使“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变为“共产主义”,而是要使社会主义逐步地顺利地变为修正主义。我所谓“忧国忧党”正是惟恐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变为资本主义的国家,而根本不是忧党的领导不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不强大。我确曾反对鸣放,我曾一再声明“不与×××同放”,但是我之所以反对鸣放,正是害怕我之所谓“乱”,我实际上看不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和不相信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我之所以不肯鸣放,实际上是因为自己已经意识到自己在许多根本观点上与敌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因为身在党内,受党信任,因此而有这种害怕“鱼龙混杂”的感情。如果我的思想完全是马列主义的,或者只有很少的资产阶级思想,我就根本不可能有这样自以为是“忠臣”的思想了,因为我自己必然知道,无论怎么放也不会同右派分子放到一块去。

  动机问题明确以后,其他的一切“理由”就都更站不住脚了。

  以比的问题而论,同章罗之类比。历史已经证明,党内的右派分子比社会上的右派分子更具危害性。这一点我自己也不难看到。同其他的好同志比,那么,我平心自问,我当时的交往的同志中,没有一个有我那么多、那么深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在反右以前这正是我在内心自以为得意的地方。如果我的意见被认为正确,我决不会自认为他们与我差不多,而一定自以为比他们都“高明”,只是在反右以后,我才觉得自己同他们“差不多”,这是一种很不严肃,很不认真的态度。

  以所谓自己“有言无行”的问题而论,那么(1)言与行本来没有绝对的界限,而且特别在政治问题上,言就是行;(2)我的谈话、写文章,要求别人“考虑大问题”不能说不是“行”。实际上如果我的“行”真要发展到“上大街”的程度就已经不是右派分子而是反革命分子了。而且我固然自己没有上大街的心,但是如果我老是那样“言”下去,必然会有人用我的“言”而“行”起来,推原祸首,我的罪责是不能逃避的,而且这种危险性是不能低估的。事实上国际部右派分子曹德谦,就确实已到了要开大会、喊口号的程度,他的“勇气”,至少有一部分是因为我这样的“领导人”谈话以后而增加起来的。

  以所谓自己犯错误有偶然性而论,这不过是动机论的延长,事实上(1)作为一个长期不肯认真改造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来说,我的错误有极深的社会基础,阶级基础与思想基础,要同社会主义发生冲突是不可能的。(2)我个人二次犯错误的经验证明,甚至在党给了我猛然的震动,进行了深入的批判以后,我的立场还没有根本扭转。我并没有实践自己当初“一定改正”的诺言,而是继续犯实质上与1957年性质相同的错误,这一点正好证明了我犯错误的必然性。

  就批判与处分“过重”而言,这都是因为立场没有转变,看不到自己的错误的严重性与危险性而产生的。转过立场来看,同志们对我的批判不过是用明确的语言说明了我的真面目,说不上“过重”。至于处分,那么在新华社的右派中,我的错误是属于最严重之列,而处分却远不是最重的。党实际上已经考虑到我过去跟党走过一段路,也表现出悔改的愿望而从宽处理的。我的感觉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不服罪”思想的产物,而党对我的处分则是完全正确的、恰当的。

  总而言之,我的右派罪行是我的资产阶级反动政治立场的表现,我的不服罪思想也是我的资产阶级反动政治立场的表现。我现在觉悟到,我自己原来是一个根本没有共产主义觉悟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我虽然也学到了一点马列主义的词汇,但是只是一些皮毛,我的世界观仍然是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我是带着这种世界观参加到无产阶级的革命队伍里来的。我所能理解,所能接受的,只是党的最低纲领。这种世界观在民主革命时期同党的矛盾还可以不致发展到同党抵抗的程度,但是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当革命发展到要求同资本主义的以至各种私有制的一切传统观念彻底决裂的时候,这种矛盾就不可能不激化。当然我周围的大多数同志也同样都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的思想同社会主义革命也会有或多或少的矛盾,但是他们一般是接受了党的改造,他们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已经不占主导地位,因此他们同社会主义的矛盾,一般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但是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却要比他们顽固得多,我的资产阶级思想,诚如毛主席在《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必须批判》中所指出的那样是“充满着”,而不是“残存着”。我的实际社会理想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我的实际人生理想仍然是资产阶级的个性解放与个性发展,到民主革命完成,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的时候,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在1957年企图按照这种资产阶级的标准设计出一套办法来在政治上改造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这种政治立场同社会主义,同无产阶级完全是针锋相对的。我受了批判,也表示“服罪”了,然而连我的“服罪”也是站在资产阶级的政治立场上,按照封建阶级的道德标准,按照资产阶级进行内部政治斗争的准则来“服罪”的。我把党对我的批判以及我的服罪都看成只是“政治上的必要”,而看不到自己的阶级本性。因此看到了自己的“错误”还忘不了自己的“好处”,想“通”了这一面,仍然想不通那一面。我的不服罪思想的继续存在以至严重反复都证明了我的政治立场并无根本改变,我的世界观并未真正改造。

  我的态度与决心

  我现在重新认识自己在1957年的罪行,是党不断对我进行教育的结果,我自己是十分不自觉的。八年以来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政治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逐步深入,我不是没有体会,但是因为心里横亘着一团“委屈心”(实际上是资产阶级政治立场),这些体会都只是浮在表面上。我本来没有认真利用这种大好形势,彻底重温我1958年的教训来自觉地进行根本改造,因而在1961—1962年间,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下还重犯了实质上是反党的错误,今年七月间,党向我指出了这次错误以后,我仍然以怀疑恐惧的心情(这是委屈情绪的反面)出发,以为党如果不是给我处分,也只是把我再批判一次斗臭完事。但是几个月来,党的做法却并不要处分我的新错误而是要解决我的根子。组织上甚至对我说,这次既不“压服”,也不“劝服”,完全要依靠我自觉革命。这一系列的过程给了我很大的感动。终于打开了打包封箱八年之久的旧材料,重读了毛主席亲自写的许多反右文件,我深深感到经过这样一段岁月再回头来看自己当年的错误,实在已没有任何不服罪的理由可以站得住脚。有许多话,我自以为是八年以来无处可以申诉的,但是真正到我可以谈出来的时候,就感到实在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过去以为对我的批判并不“实事求是”,现在却感到用无产阶级的阶级分析的观点来揭露我的资产阶级面目,正是最大的实事求是,用唯物主义的思想来暴露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是最大的实事求是。党对我的批判与处分确实是“挽救”而不是“打击”,自己一再负党已没有任何委屈情绪可言。相反,在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已经有目共睹,毛泽东思想已经成为人类的灯塔,全世界都在仰望中国,全国都在学习王杰的时候,我这样一个受过党二十多年教育的人,还没解决反右斗争的服罪问题,正是“人纵不言,我独不愧于心乎”,“不服罪”对我是一个历史事实,我曾经觉得自己的不服罪是有些理由的,但是现在我自己向我自己摆摆事实讲道理,就发现这些理由并不存在。有的只是一团顽固不化的个人主义。从中国革命的利益,世界革命的利益来说,反右斗争完全是正确的。对我的批判处理完全是恰当的。二十年前,我曾为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里的一段话所感动。他说:“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中国共产党人,相信自己的事业是完全合乎正义的,不惜牺牲自己个人的一切,随时准备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们的事业,难道还有什么不适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观点、意见、办法,舍不得丢掉的吗?……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我难道因为在八年前犯了错误就连“一切要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根本信仰都丢掉了吗?如果不是,我有什么个人的利益不能牺牲,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呢?更何况事实上,我今天除了错误而外并没有什么利益可以抛弃呢?更何况抛弃错误也正是我个人的最大利益呢?我现在可以向党保证永远弃绝自己的不服罪思想,弃绝自己的委屈情绪,老老实实地工作,老老实实地改造。

  12月22日写完
来源: 炎黄春秋杂志 | 来源日期:2013年第6期 |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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